标题:净人的介绍 内容: 净人,佛教名词,流行于古代印度,意指在佛寺中服劳役的一般人,他们未出家受戒,因此可以执行某些佛教僧侣受戒律限制不能做的日常事物。 目前在南传佛教中,仍然保有此一习俗。 中文名净人解释佛教名词性质宗教类别佛教定义佛教僧团受到佛陀戒律规范,在生活上有许多受到限制之处。 在佛陀时代,有一些在家居士会主动至僧团所在之处,以劳务来供奉僧团,这些在家居士后来被称为净人。 净人可以替僧人收受与衣物等值的金钱并代为置办、料理食物、管理净地(仓储),以避免僧人违反戒律。 随着佛教的发展,佛教僧团开始拥有自己的土地与财产,许多寺院将土地出租给佃农,这些人也被称为净人。 这些佃农除了需要缴地租给寺院,也会为寺院服劳役。 [1]注释1. ^《四分比丘戒本》:“若王、若大臣、若婆罗门、若居士、居士妇,遣使为比丘送衣价,持如是衣价与某甲比丘。 ……(1)彼使语比丘言:‘大德! 有执事人不? ’须衣比丘应语言:‘有! 若僧伽蓝民、若优婆塞,此是比丘执事人,常为诸比丘执事。 ’(2)时彼使往至执事人所,与衣价已,还至比丘所作如是言:‘大德! 所示某甲执事人,我已与衣价,大德! 知时,往彼当得衣。 ’(3)须衣比丘,当往执事人所,若二反、三反,为作忆念,应语言:‘我须衣。 ’若二反、三反,为作忆念,若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应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令彼忆念。 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4)若不得衣,从所得衣价处,若自往、若遣使往,语言:‘汝先遣使持衣价与某甲比丘,是比丘竟不得衣,汝还取,莫使失,此是时。 ’”《十诵律·比丘诵》:“塔物无尽者。 毗耶离诸估客。 用塔物翻转得利供养塔。 是人求利故欲到远处。 持此物与比丘言。 长老。 是塔物。 汝当出息令得利供养塔。 ……佛言。 听僧坊净人。 若优婆塞。 出息塔物得供养塔。 是名塔物。 ”2. ^第一次集结时,长老富兰那迦对大迦叶提出的七项异议中,其中包括了,在没有净人可以帮忙时,佛教僧侣可以自行清除果核食用。 显示在佛陀时代,就已经有净人存在。 《五分律》卷30:“论已,富兰那语迦叶言。 我亲从佛闻。 内宿、内熟、自熟、自持食从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无净人净果除核食之。 ”3. ^《南法寄归内法传》:“依如律教,僧家作田,须共净人为其分数。 或可共余人户,咸并六分抽一。 僧但给牛与地,诸事皆悉不知,或可分数,量时斟酌。 西方诸寺多并如是。 ”4. ^《大唐西域记》卷5〈羯若鞠阇国〉:“临殑伽河有三僧伽蓝,同垣异门,佛教严丽。 僧徒肃穆,役使净人数千余户。 ”文字“净人”基本认知一、南传比丘不持金银,因此若有净人(或受持五戒的居士)能够适当帮忙处理与金钱有关的事物,就能让比丘在生活上及行政上更能顺畅,并减少修行及弘法上的障碍。 二、僧团须要在家居士作为外护,而居士若能亲近如法的僧团或比丘,则可于佛法的领域里更深一层体会法味。 居士若能进而当任「净人」(Kappiyakaraka比丘的随从),则更能亲近比丘的身教。 三. 受持五戒的男女居士若希望当比丘的净人,则可主动向比丘邀请,说:「师父(Bhante),我(在某段时间)可以当您的净人,如果您需要任何帮忙或服务,可以告诉我说。」。 比丘也可以主动邀请居士当净人。 四、净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可以帮忙一位或多位比丘处理日常的需要。 五、有些居士想要供养比丘但不知比丘受持不持金银的戒律;净人当时若在旁,则可主动处理,并告诉施主:「我是净人,可帮忙师父处理日常生活必需品。」六、施主委任净人供养比丘「生活必需品」的等值品(cetapana资金)事宜之后,可直接跟比丘讲:「我供养师父日常生活必需品价值若干,已交代给某净人,若您有需要任何必需品时,可以向他索取」。 施主也可请净人代为报告。 比丘被告知之后才能提出必需品的索求。 七、比丘通常会主动告诉净人他欠缺的日常生活品,以便净人能从施主已供养的「生活必需品」(catupaccayo四资具﹑钱)中,适时的拿出来使用。 而净人(或居士)亦可善巧观察,主动关心比丘是否有欠缺日常生活品。 八、若施主知道比丘受持不持金银戒,且想要供养比丘,但当时净人不在身旁,而只有比丘与施主,这时施主可善巧地请问比丘:「哪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应将供养的资具放置哪边?」并且告知比丘:「师父我供养您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价值(多少)元,请转告净人。」九、净人可帮忙处理施主供养比丘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比丘没有资具,也没有净人或不用净人,那么施主可直问比丘:「师父最近有没有需要什么?」或可邀请说:「师父若有生活上的需要时,请告诉我。」如果施主有这样的邀请,比丘在四个月内,可以找施主表明他的需要。 施主也可以提出「终身」的邀请。 十、净人因不谙戒律或正法,有时心中会有疑点,因此适时且适当地提出问题是正确的。 除非有下列特定的因缘,净人才不再护持某比丘:「有诸优婆塞以小小瞋嫌比丘便不复敬信。 佛言:优婆塞不应以小小事不敬信比丘,若比丘成就八法然后不应敬信,(1~4)毁訾三宝及戒,(5)欲不利诸优婆塞,(6)与优婆塞作恶名声,(7)欲夺优婆塞住处,(8)以非法为正欺优婆塞,是为八。」(《五分律》卷第二十六﹐大正 发布时间:2025-02-26 13:30:27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11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