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张秉全:优婆塞菩萨戒的戒相及其受法 内容: 优婆塞菩萨戒源于《优婆塞戒经》,其戒相及受法,则出于受戒品。 在家居士所受持的菩萨戒即是此种,它与《梵网经》十重四十八轻的菩萨戒不同。 《梵网经》菩萨戒是大乘在家菩萨与出家菩萨比丘同秉的戒法,此戒则唯是在家男女居士所受持。 在家男女二众,欲禀受优婆塞菩萨戒,必须先受过三皈、五戒,能清净如法受持,并已发菩提心者,方堪授受。 未受过三皈、五戒者,不得迳受此菩萨戒,何以故? 因三皈、五戒是优波塞菩萨戒基础故。 所以戒师在传授菩萨戒前,亦必重说三皈、五戒,职此故也。 优婆塞菩萨戒的戒相,凡有六重、二十八轻戒。 六重戒相:一、杀戒,二、盗戒,三、大妄语戒,四、邪淫戒,五、说四众过戒,六酤酒戒。 第一杀戒 优婆塞受持戒已,虽为天女,乃至蚁子,悉不应杀。 若受戒已,若口教杀,若身自杀,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优婆塞、旃陀罗优婆塞、垢优婆塞、结优婆塞,是名初重。 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者,明破戒之失。 暖法,即藏教四善根位中的暖位。 暖位者,如钻木取火,未见火出,先得暖相。 以喻此位行人,未见智火,先得暖相。 藏教行人必须依次经历暖、顶、忍、世第一四位,在世第一后心,一刹那进入须陀洹位。 (即藏初果)今由于破戒之故,尚不能得暖位,何况须陀洹位,及以后二果须陀含、三果阿那含。 中间略二果不说,故云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下,结成破戒垢相。 梵语旃陀罗,华言屠者,谓屠者杀心炽盛,恼害众生,见者憎恶,乃伤坏善本之人也。 曰垢,曰结。 并是污染之相。 第二盗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二重。 虽为身命,不得偷盗,是以重况轻。 即使以丧失身命相威胁,亦不肯偷盗也。 乃至一钱,不得偷盗,是以轻况重,亦不肯以微物只值一钱而不与取也。 馀如文可解。 第三大妄语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虚说,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三重。 我得不净观,乃至阿那含,是说大妄语内容。 不净观是藏教三贤位第一五停心观中的多贪众生不净观,中间省略了别相念、总相念、及后之四善根位、藏初果、二果、所以说至阿那含。 举不净观至阿那含为例,是以轻况重,藏教小果诸位尚不得犯大妄语,况大乘诸果位乎! 第四邪淫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四重。 虽丧身命失相迫胁,亦不得邪淫,况其下者乎。 极言邪淫之不可也。 馀如前解。 第五说四众过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有过罪。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五重。 如文可解。 第六酤酒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酤酒。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六重。 酤酒者,以卖酒为业也。 明持六重戒利益 若受如是优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毁犯,则能获得如是戒果:优婆塞戒,名为璎珞,名为庄严,其香微妙,熏无边界。 遮不善法,为善法律,即是无上妙宝之藏。 上族种姓,大寂静处,是甘露味,生善法地。 直发是心,尚得如是无量利益,况复一心受持不毁。 戒如璎珞珠,能持不令毁犯,如悬璎珞,庄严其身,故名庄严。 能持而不犯,身有戒香,戒香微妙,遍熏法界,能遮恶法不生。 戒为善法规则,依而行之,则能生诸善法。 戒是无上妙宝之藏,能积聚众德妙宝。 若能持戒,得尊贵身,故名上族种姓。 由戒生定,故名大寂静处。 又:戒是甘露上味,服之能愈病长寿。 戒是生善法地,一切善法由戒而生。 直尔受持不毁,尚得如是利益,况一心受持,其功德岂可思议也哉。 (六重竟) 二十八轻戒相:一、不供养父母师长戒,二、耽乐饮酒戒,三、不瞻病苦戒,四、见乞不与戒,五、见四众尊长不承迎礼拜戒,六、见四众毁戒心生骄慢戒,七、不持六斋戒,(即六日中不持八关斋戒)八、不往听法戒,九、受僧用物戒,十、饮虫水戒,十一、险难独行戒,十二、独宿尼寺戒,十三、为财打人戒,十四、残食施四众戒,十五、畜猫狸戒,十六、畜养禽兽戒,十七、不畜三衣钵杖戒,十八、作田不求净水陆处戒,十九、市易贩卖斗称不公平戒,二十、非时非处行欲戒,二十一、商贾不输官税戒,二十二、犯国制戒,二十三、得新食不供三宝戒,二十四、僧不听说法辄自作戒,二十五、在五众前行戒,(五众,指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二十七、养蚕戒,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 第一不供养父母师长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父兮鞠我,母兮育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在家师长,传道、授业解惑;出家师长,成就我之法身慧命,于我均有造就之恩。 父母、师长,岂可不供养乎。 否则得失意罪。 失意罪者,梵语突吉罗,华言轻垢罪。 亦名失意罪。 罪较前六重为轻。 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者,谓犯此失意罪,则善法不起,堕落有分。 不净恶法,由此生起也。 第二耽乐饮酒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耽乐饮酒,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耽音乐,饮美酒,放逸甚矣,尚为八关斋法所禁,何况受优婆塞戒之人而犯之耶! 第三不瞻病苦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污恶,不能瞻视病苦,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污恶者,嫌病人丑秽也。 不能瞻视病苦者,谓不愿望病问苦也。 第四见乞不与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分与,空遣还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能多少随宜分与者,谓不肯量物之多少,适当分与乞者。 空遣还者,谓令求乞之人空手而回也。 第五见四众尊长不承迎礼拜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长老、先宿、诸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承迎、礼拜、问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先宿,谓先辈耆宿也。 不起承迎,谓不起身亲承、迎接也。 馀如文可知。 第六见四众毁戒心生骄慢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毁所受戒,心生骄慢,言我胜彼,彼不如我,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见人破戒,我能持戒,由此横生骄慢,我胜彼,彼不如我。 人我山高,胜负情重,完全是修罗心行,离菩萨道远矣。 犯者得失意罪。 第七不持六斋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养三宝,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能六日受持八戒者,谓不能于月之六斋日受持八关斋法也。 五戒居士不能于月之六斋日受持八关斋法,称为懒惰之业,况受菩萨戒优婆塞乎! 第八不往听法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四十里遥,不去听法,尚得失意罪。 况切近有讲法处而不去听闻可乎哉! 第九受僧用物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卧具、床座,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招提,即寺院。 谓居士不得受用寺院卧具、床座等僧物也。 寺院之物,属十方僧众所有,非优婆塞所能享用也。 第十饮虫水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疑水有虫,故便饮之,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能用纱布过漉而後饮之,则无此过矣。 第十一险难独行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或逢虎狼之袭,或遇盗贼之劫。 菩萨戒优婆塞肩荷弘法重任,万一祸遭不测,易受外人讥嫌,故当戒之耳。 第十二独宿尼寺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独宿尼寺,是优波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优婆塞而独宿尼寺,必招外人讥议,设有非法之行,罪过弥天矣。 为防微杜渐计,故制此戒耳。 第十三为财打人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于财命,打骂奴婢、僮仆、外人,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为财命之故,不称己意,打骂奴仆等人,不仁之至,故结失意罪。 第十四残食施四众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以残食施於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以吃剩之残食,施于比丘、比丘尼及清信近事男、女,亵渎甚矣,故得失意罪。 第十五畜养猫狸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畜猫狸,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畜养猫狸等宠物,玩物丧志,荒废道业。 用以捕鼠,又增杀业,甚为不可也。 第十六畜养畜兽不净施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畜养象、马、牛、驼、驴一切畜兽,不作净施未受戒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作净施未受戒者,谓不以放生名义,将象马牛等畜兽送给未受戒之人,以供人或乘骑,或驮物,或充庖厨,非优婆塞所宜为,故得失意罪。 第十七不畜三衣钵杖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不畜僧伽梨衣、钵盂、锡杖。 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伽梨,此云碎杂衣。 乞食、说法时所著。 此等法物乃行头陀行或法师升座说法时所需,优婆塞置备此等法物,或为临时备用故畜耳。 若不畜三衣等物,得失意罪。 第十八作田不求净水陆种处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为身命,须作田者,不求净水,及陆种处,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为养身活命,须耕田种植,固优婆塞所务,但须求净水陆处耕种之,以减少伤及水陆微命,否则,得失意罪。 第十九市易贩卖斗称不平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称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趋贵。 斗称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 若不如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为养家糊口,优婆塞若作市场贸易,斗称卖物,要不二价,不能见买者多而抬价趋贵。 斗称量物,买卖要公平,不得玩斗称上花招。 否则得失意罪。 第二十非时非处行欲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於非处、非时行欲,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优婆塞於己妻室行房,虽属正淫,非其所限。 若於非处、非时行淫,亦属邪淫,犯之得失意罪。 非处,指非正常二根处交合,非时,指女妊娠期及月经时也。 第二十一商贾不输官税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经商贩卖,原是正当行业,若不纳官税,亦属偷盗行为,犯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二犯国制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遵纪守法,乃百工黎庶本分。 受优婆塞戒者,自当循规蹈矩,岂得干犯国法。 若犯国宪,按法律惩处外,并得失意罪。 第二十三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榖、果、菰、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皈依三宝居士,若得新上市的榖,果、蔬、瓜等,不能先供献三宝,而自尝鲜,已为失敬,况受持优婆塞戒者乎! 第二十四僧不听说法辄自作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听说法、赞叹,辄自作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人入三宝数,住持法道,弘扬佛法,全仗僧人。 身为优婆塞只能外护、协助。 岂可喧宾夺主,越俎代庖,在僧人未许情况下,擅自当众说法、赞叹,犯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五在五众前行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诸比丘前、沙弥前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佛法七众,尊卑有序,七众座次:依次为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此为出家五众,优婆塞、优婆夷,此为在家二众。 行路亦复如是,在家二众应让出家五众前行, 若优婆塞不让路,走在比丘、沙弥等五众之前,犯失意罪。 第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中赋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中赋食者,谓于僧人中分给所供养食物也。 本应一视同仁,平等行施。 若意存偏向,偏为己师选择好者给与或多分。 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第二十七养蚕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养蚕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一袭锦袍,伤却无量蚕命,方得成衣。 受优婆塞戒而养蚕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住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行路途中,遇见受伤或患病者,优婆塞应驻足看视,替彼设救助方法,或指示医院所在,此乃佛弟子本分,若见而不顾,掉头便行,慈悲心何在。 犯之,此优婆塞得失意罪。 凡欲受此优婆塞戒的近事男(优婆塞)近事女(优婆夷),应须征得父母及家中眷属同意,方可秉受。 并在寺院放戒时,有三师七证,戒师问遮难後,登坛白羯磨时受之。 授戒师问遮难时,求戒者必须如实回答所问内容,不得隐瞒、妄语。 如是方能得戒。 关于问遮难内容,略举数例。 如:戒师问:汝来求受戒法,父母、妻子等听许否? 若听者,答:听。 问:汝曾负(欠)三宝物否? 若无者,答:不负。 问:汝不曾在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 若无,答:不作。 问:汝不曾作五逆罪耶? 若无,答:不作。 问:汝不曾於父母、姊、妹作非法耶? 若无,答:不曾。 问优婆塞戒甚为得,能为沙弥十戒、比丘戒乃至无上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则得无量利益,若有毁破,则于无量世中,堕三恶道,受大苦报,汝今能至心持否? 若能,答:能持。 《优婆塞戒经》云:菩萨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名为比丘。 在家菩萨,名优婆塞。 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为不难。 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 何以故? 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所以已受此戒者,宜珍惜此难得因缘,至诚受持,谨遵无违云。 优婆塞菩萨戒源于《优婆塞戒经》,其戒相及受法,则出于受戒品。 在家居士所受持的菩萨戒即是此种,它与《梵网经》十重四十八轻的菩萨戒不同。 《梵网经》菩萨戒是大乘在家菩萨与出家菩萨比丘同秉的戒法,此戒则唯是在家男女居士所受持。 在家男女二众,欲禀受优婆塞菩萨戒,必须先受过三皈、五戒,能清净如法受持,并已发菩提心者,方堪授受。 未受过三皈、五戒者,不得迳受此菩萨戒,何以故? 因三皈、五戒是优波塞菩萨戒基础故。 所以戒师在传授菩萨戒前,亦必重说三皈、五戒,职此故也。 优婆塞菩萨戒的戒相,凡有六重、二十八轻戒。 六重戒相:一、杀戒,二、盗戒,三、大妄语戒,四、邪淫戒,五、说四众过戒,六酤酒戒。 第一杀戒 优婆塞受持戒已,虽为天女,乃至蚁子,悉不应杀。 若受戒已,若口教杀,若身自杀,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优婆塞、旃陀罗优婆塞、垢优婆塞、结优婆塞,是名初重。 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者,明破戒之失。 暖法,即藏教四善根位中的暖位。 暖位者,如钻木取火,未见火出,先得暖相。 以喻此位行人,未见智火,先得暖相。 藏教行人必须依次经历暖、顶、忍、世第一四位,在世第一后心,一刹那进入须陀洹位。 (即藏初果)今由于破戒之故,尚不能得暖位,何况须陀洹位,及以后二果须陀含、三果阿那含。 中间略二果不说,故云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下,结成破戒垢相。 梵语旃陀罗,华言屠者,谓屠者杀心炽盛,恼害众生,见者憎恶,乃伤坏善本之人也。 曰垢,曰结。 并是污染之相。 第二盗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二重。 虽为身命,不得偷盗,是以重况轻。 即使以丧失身命相威胁,亦不肯偷盗也。 乃至一钱,不得偷盗,是以轻况重,亦不肯以微物只值一钱而不与取也。 馀如文可解。 第三大妄语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虚说,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三重。 我得不净观,乃至阿那含,是说大妄语内容。 不净观是藏教三贤位第一五停心观中的多贪众生不净观,中间省略了别相念、总相念、及后之四善根位、藏初果、二果、所以说至阿那含。 举不净观至阿那含为例,是以轻况重,藏教小果诸位尚不得犯大妄语,况大乘诸果位乎! 第四邪淫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四重。 虽丧身命失相迫胁,亦不得邪淫,况其下者乎。 极言邪淫之不可也。 馀如前解。 第五说四众过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有过罪。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五重。 如文可解。 第六酤酒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酤酒。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 是名六重。 酤酒者,以卖酒为业也。 明持六重戒利益 若受如是优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毁犯,则能获得如是戒果:优婆塞戒,名为璎珞,名为庄严,其香微妙,熏无边界。 遮不善法,为善法律,即是无上妙宝之藏。 上族种姓,大寂静处,是甘露味,生善法地。 直发是心,尚得如是无量利益,况复一心受持不毁。 戒如璎珞珠,能持不令毁犯,如悬璎珞,庄严其身,故名庄严。 能持而不犯,身有戒香,戒香微妙,遍熏法界,能遮恶法不生。 戒为善法规则,依而行之,则能生诸善法。 戒是无上妙宝之藏,能积聚众德妙宝。 若能持戒,得尊贵身,故名上族种姓。 由戒生定,故名大寂静处。 又:戒是甘露上味,服之能愈病长寿。 戒是生善法地,一切善法由戒而生。 直尔受持不毁,尚得如是利益,况一心受持,其功德岂可思议也哉。 (六重竟)二十八轻戒相:一、不供养父母师长戒,二、耽乐饮酒戒,三、不瞻病苦戒,四、见乞不与戒,五、见四众尊长不承迎礼拜戒,六、见四众毁戒心生骄慢戒,七、不持六斋戒,(即六日中不持八关斋戒)八、不往听法戒,九、受僧用物戒,十、饮虫水戒,十一、险难独行戒,十二、独宿尼寺戒,十三、为财打人戒,十四、残食施四众戒,十五、畜猫狸戒,十六、畜养禽兽戒,十七、不畜三衣钵杖戒,十八、作田不求净水陆处戒,十九、市易贩卖斗称不公平戒,二十、非时非处行欲戒,二十一、商贾不输官税戒,二十二、犯国制戒,二十三、得新食不供三宝戒,二十四、僧不听说法辄自作戒,二十五、在五众前行戒,(五众,指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二十七、养蚕戒,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 第一不供养父母师长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父兮鞠我,母兮育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在家师长,传道、授业解惑;出家师长,成就我之法身慧命,于我均有造就之恩。 父母、师长,岂可不供养乎。 否则得失意罪。 失意罪者,梵语突吉罗,华言轻垢罪。 亦名失意罪。 罪较前六重为轻。 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者,谓犯此失意罪,则善法不起,堕落有分。 不净恶法,由此生起也。 第二耽乐饮酒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耽乐饮酒,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耽音乐,饮美酒,放逸甚矣,尚为八关斋法所禁,何况受优婆塞戒之人而犯之耶! 第三不瞻病苦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污恶,不能瞻视病苦,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污恶者,嫌病人丑秽也。 不能瞻视病苦者,谓不愿望病问苦也。 第四见乞不与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分与,空遣还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能多少随宜分与者,谓不肯量物之多少,适当分与乞者。 空遣还者,谓令求乞之人空手而回也。 第五见四众尊长不承迎礼拜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长老、先宿、诸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承迎、礼拜、问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先宿,谓先辈耆宿也。 不起承迎,谓不起身亲承、迎接也。 馀如文可知。 第六见四众毁戒心生骄慢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毁所受戒,心生骄慢,言我胜彼,彼不如我,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见人破戒,我能持戒,由此横生骄慢,我胜彼,彼不如我。 人我山高,胜负情重,完全是修罗心行,离菩萨道远矣。 犯者得失意罪。 第七不持六斋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养三宝,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能六日受持八戒者,谓不能于月之六斋日受持八关斋法也。 五戒居士不能于月之六斋日受持八关斋法,称为懒惰之业,况受菩萨戒优婆塞乎! 第八不往听法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四十里遥,不去听法,尚得失意罪。 况切近有讲法处而不去听闻可乎哉! 第九受僧用物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受招提僧卧具、床座,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招提,即寺院。 谓居士不得受用寺院卧具、床座等僧物也。 寺院之物,属十方僧众所有,非优婆塞所能享用也。 第十饮虫水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疑水有虫,故便饮之,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能用纱布过漉而後饮之,则无此过矣。 第十一险难独行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或逢虎狼之袭,或遇盗贼之劫。 菩萨戒优婆塞肩荷弘法重任,万一祸遭不测,易受外人讥嫌,故当戒之耳。 第十二独宿尼寺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独宿尼寺,是优波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优婆塞而独宿尼寺,必招外人讥议,设有非法之行,罪过弥天矣。 为防微杜渐计,故制此戒耳。 第十三为财打人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于财命,打骂奴婢、僮仆、外人,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为财命之故,不称己意,打骂奴仆等人,不仁之至,故结失意罪。 第十四残食施四众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以残食施於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以吃剩之残食,施于比丘、比丘尼及清信近事男、女,亵渎甚矣,故得失意罪。 第十五畜养猫狸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畜猫狸,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畜养猫狸等宠物,玩物丧志,荒废道业。 用以捕鼠,又增杀业,甚为不可也。 第十六畜养畜兽不净施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畜养象、马、牛、驼、驴一切畜兽,不作净施未受戒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不作净施未受戒者,谓不以放生名义,将象马牛等畜兽送给未受戒之人,以供人或乘骑,或驮物,或充庖厨,非优婆塞所宜为,故得失意罪。 第十七不畜三衣钵杖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不畜僧伽梨衣、钵盂、锡杖。 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伽梨,此云碎杂衣。 乞食、说法时所著。 此等法物乃行头陀行或法师升座说法时所需,优婆塞置备此等法物,或为临时备用故畜耳。 若不畜三衣等物,得失意罪。 第十八作田不求净水陆种处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为身命,须作田者,不求净水,及陆种处,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若为养身活命,须耕田种植,固优婆塞所务,但须求净水陆处耕种之,以减少伤及水陆微命,否则,得失意罪。 第十九市易贩卖斗称不平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称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趋贵。 斗称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 若不如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为养家糊口,优婆塞若作市场贸易,斗称卖物,要不二价,不能见买者多而抬价趋贵。 斗称量物,买卖要公平,不得玩斗称上花招。 否则得失意罪。 第二十非时非处行欲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於非处、非时行欲,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优婆塞於己妻室行房,虽属正淫,非其所限。 若於非处、非时行淫,亦属邪淫,犯之得失意罪。 非处,指非正常二根处交合,非时,指女妊娠期及月经时也。 第二十一商贾不输官税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经商贩卖,原是正当行业,若不纳官税,亦属偷盗行为,犯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二犯国制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遵纪守法,乃百工黎庶本分。 受优婆塞戒者,自当循规蹈矩,岂得干犯国法。 若犯国宪,按法律惩处外,并得失意罪。 第二十三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榖、果、菰、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皈依三宝居士,若得新上市的榖,果、蔬、瓜等,不能先供献三宝,而自尝鲜,已为失敬,况受持优婆塞戒者乎! 第二十四僧不听说法辄自作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听说法、赞叹,辄自作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人入三宝数,住持法道,弘扬佛法,全仗僧人。 身为优婆塞只能外护、协助。 岂可喧宾夺主,越俎代庖,在僧人未许情况下,擅自当众说法、赞叹,犯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五在五众前行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诸比丘前、沙弥前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佛法七众,尊卑有序,七众座次:依次为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此为出家五众,优婆塞、优婆夷,此为在家二众。 行路亦复如是,在家二众应让出家五众前行,若优婆塞不让路,走在比丘、沙弥等五众之前,犯失意罪。 第二十六僧食不公分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中赋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中赋食者,谓于僧人中分给所供养食物也。 本应一视同仁,平等行施。 若意存偏向,偏为己师选择好者给与或多分。 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第二十七养蚕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养蚕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一袭锦袍,伤却无量蚕命,方得成衣。 受优婆塞戒而养蚕者,得失意罪。 第二十八行路见病舍去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住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行路途中,遇见受伤或患病者,优婆塞应驻足看视,替彼设救助方法,或指示医院所在,此乃佛弟子本分,若见而不顾,掉头便行,慈悲心何在。 犯之,此优婆塞得失意罪。 凡欲受此优婆塞戒的近事男(优婆塞)近事女(优婆夷),应须征得父母及家中眷属同意,方可秉受。 并在寺院放戒时,有三师七证,戒师问遮难後,登坛白羯磨时受之。 授戒师问遮难时,求戒者必须如实回答所问内容,不得隐瞒、妄语。 如是方能得戒。 关于问遮难内容,略举数例。 如:戒师问:汝来求受戒法,父母、妻子等听许否? 若听者,答:听。 问:汝曾负(欠)三宝物否? 若无者,答:不负。 问:汝不曾在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 若无,答:不作。 问:汝不曾作五逆罪耶? 若无,答:不作。 问:汝不曾於父母、姊、妹作非法耶? 若无,答:不曾。 问优婆塞戒甚为得,能为沙弥十戒、比丘戒乃至无上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则得无量利益,若有毁破,则于无量世中,堕三恶道,受大苦报,汝今能至心持否? 若能,答:能持。 《优婆塞戒经》云:菩萨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出家菩萨,名为比丘。 在家菩萨,名优婆塞。 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为不难。 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 何以故? 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所以已受此戒者,宜珍惜此难得因缘,至诚受持,谨遵无违云。 发布时间:2025-04-12 13:42:37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15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