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论著:复章道生居士书三 内容: 久未通函,不知近来修持若何,念念。 今为汝寄新印文钞一部,此比前年所印者,多百余页。 虽无有发挥理致之文,然于净业初机之疑碍,当又可消除一二耳。 又寿康宝鉴一本,当为少年人留心阅之。 庶将来出圄归家,对一切亲戚乡党,得有所本,而施拯拔也。 汝之性情颇聪敏。 每有聪敏者,误用心事,不惟无益,而又害之,最为研究修持之障。 吾于七月至沪杭各地,盘桓二月余日,有一后生颇聪明。 而所问者,皆非所宜致意,殊为可笑且可悯耳。 (一)问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大小虽异,畏死是同,凡放生者,宜先注意于小生,则自悖佛性畏死是同之说。 既知是同,固宜随分随力是救,何所论其先后。 倘能畅演佛性是同,畏死不异之理事,则其利大矣。 何得偏执先后之说。 (二)谓水中空中,微生虫无量无边,人一呼吸,随之吸入者,不计其数,将来之业报,何有了期。 并谓既知人畜循环,则古今大儒通佛理者甚多,何不制以为律,断除杀生之事。 又谓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不可杀害,亦不淫佚,而正式婚姻,或亦宿世之亲者。 此三种问,皆属逞小聪明,妄以充类至义至尽之事相拟。 不惟无益,而又害之。 何也,以其不能因其细微者,并欲将粗大者而尽废之也。 譬如好洁之人,欲其不沾尘垢,详察身内之屎尿脓血,身外之垢汗发毛,并及蚊蚋蚤虱日在己身便利。 因思此身内外之秽恶,竟与圊厕无异,遂不复致洁,而终日在圊厕中行乐耳。 至谓古今名臣,何不以杀物命为律。 乃不知世出世法有权有实。 纵彼知实,以人心未能完全皈依佛化,固不易以实理制律也。 敬惜字而每言纸,以纸为书字之物,虽字有各处各物之用,终不如纸之多,故每言敬惜字纸。 非在纸上宜惜,不在纸上皆不足惜。 且字固宜惜,字义尤宜惜。 若人不依人道行事,则是弃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亡八字矣。 人而亡八字,尚得谓之为人乎。 当致力于此,则其大本已立。 纵不能断一切物上之或污,然其污者,盖亦鲜矣。 君子素其位而行,凡非力所能及者,皆不宜引力所能及者,而破坏之也。 知力不能及者,而格外注意于力所能及者,则为大善。 以力不能及者,破斥力所能及者令其勿行,则为大恶。 聪明人多多具此邪见。 此种言论,光不知接过多少。 唯恐人不善用心,而致罪咎。 因思汝或有此种邪见,或同侪中有此种邪见。 若不预为铲除,将来或致自误误人,以故为汝略说大端。 至于光之折伏此种邪见之言论,固非穷数日之功,不能备书也。 敦笃伦常,恪尽己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此十六字,为生入圣域,殁归乐邦之本。 愿吾徒谨守而力行之,则幸甚。 诚之所至,金石为开。 又少实胜多虚,大巧不如拙。 黄涵之作宁绍台道时,发心吃长素,劝其母亦吃,为备素菜,则但吃白饭。 涵之函询作何法方可。 光示代亲至诚忏悔,业消则能吃矣。 未一月而长素矣。 戚则周之女,年十九,双目失明,伸手于前,亦不见。 来信以告,时彼在山三圣堂,得信即欲回家,送其女于杭州尼庵。 光令写信与其女,令至诚念观音圣号,未一月亲自写信告愈矣。 一女人于十六岁时,得气疼病,每日必二三次发,发时辄疼得要命,今年五十六岁,来求皈依。 光令至诚念观音。 并与一药方,即文钞中戒烟方,但不加烟。 彼即熬一料,头一次吃,气便不疼。 四十一年之群医莫能为力之痼疾,一经一次吃药,即完全好矣。 非至诚念菩萨名号故,得遇此方乎。 此三者,皆用力少而得效大,乃诚也。 汝为母之痼疾,叹无法设,光责以何不念佛求消母业。 汝便写出许多经佛礼拜,然亦不见功效。 以是写的所谓少实胜多虚。 设汝果真实如此礼拜持诵。 汝母之痼疾不愈,光当瞎眼,天地当易位,日月当倒行矣。 有是理乎。 光恐汝诚之一字,或未致意,故为汝取名慧诚。 即知汝诚在笔上,不在心上。 使在心上,断不至如此修持,了无所益也。 汝欲生为圣贤之徒,殁入极乐之邦,须完全将所有之假心相,丢到大海外,认真作实事。 说到就要做到。 做不到就不肯说。 能如此,则于汝祖宗父母大有辉光。 光亦可借汝之实行功德,消除罪业。 若以为光未亲见,便好随汝妄说。 即使光认以为真,天地鬼神诸佛菩萨亦认以为真乎。 汝具此心,即不孝以欺亲欺师欺佛。 亲师岂真能欺乎,汝徒自欺耳。 光以汝尚明理,故累下针锥。 若以光为过,则请从此勿相往还可也。 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非光过为刻论,以汝之所说,前后不相应。 而且其事,颇非汝在监中所能办到者。 光虽无道德,阅世已六十八年,故不情之事,颇难瞒哄。 祈痛改之。 否则将终身为儒佛之罪人矣。 发布时间:2025-04-30 09:16:18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17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