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旨归:印光大师为女性慈悲开示(含经期、怀孕、临产、哺乳期的念佛修行 内容: 1. 当月经时。 女人从十二三岁. 至四十八九岁. 皆有月经。 有谓当月经时. 不可礼拜持诵. 此语不通情理。 月经短者. 二三日即止. 长者六七日方止。 修持之人. 必须念念无闲. 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 竟令废弃其修持乎。 今谓当月经时. 可少礼拜. (宜少礼. 不是绝不作礼也。 )念佛诵经. 均当照常。 宜常换洗秽布。 若手触秽布. 当即洗净。 切勿以触秽之手. 翻经. 及焚香也。 佛法. 法法圆通. 外道只执崖理。 世人多多只信外道所说. 不知佛法正理. 故致一切同人. 不能同沾法益也。 《一函遍复》2. 临产恳念南无观世音菩萨(1)诚恳切念. 必无生产痛苦女人临产. 每有苦痛不堪. 数日不生. 或致陨命者。 又有生后血崩. 种种危险. 及儿子有慢急惊风. 种种危险者。 若于将产时. 至诚垦切出声朗念南无观世音菩萨. 不可心中默念. 以默念心力小. 故感应亦小。 又此时用力送子出. 若默念. 或致闭气受病。 若至诚垦切念. 决定不会有苦痛难产. 及产后血崩. 并儿子惊风等患。 纵难产之极. 人已将死. 教本产妇. 及在旁照应者. 同皆出声念观世音。 家人虽在别房. 亦可为念决定不须一刻工夫. 即得安然而生。 外道不明理. 死执恭敬一法. 不知按事论理. 致一班念佛老太婆. 视生产为畏途。 虽亲女亲媳. 亦不敢去看. 况敢教彼念观音乎。 须知菩萨以救苦为心. 临产虽裸露不净. 乃出于无奈. 非特意放肆者比。 不但无有罪过. 且令母子种大善根。 《一函遍复》以生死二事. 为人生最大之事。 而生产之苦. 实为女人最大之苦。 光昔不说及此事. 后由知难产之可怜. 故大为提倡。 (临产要出声念. 倘心里默念. 不但力弱难以感通. 或因努力. 致有受伤之虞也。 )凡有依之念者. 无不立即安然而生也。 愿汝等令女人平常念佛. 自无此苦。 即不念之人. 临产肯念. 亦即见奇效。 此时但取志诚. 切不可以裸露不净而见阻. 亦不可疑为有罪而不敢念. 则于彼母子均有莫大之利益矣。 《致谢浴淮居士书》(2)解怨退冤,母子利益无边若女人生儿子时. 当于未生前即念。 及至临盆. 虽裸体不洁. 亦宜出声。 此时有性命相关. 如堕水火以求救援. 不得论仪式不庄. 污秽不净等也。 女人难产. 不是与所生儿女有怨. 便是宿世怨家. 障不许生. 令其受苦。 能念佛. 并旁边料理之人同为念佛. 则彼等怨家闻佛声. 当即退避. 不敢为碍矣。 是以女子从小. 便当令其念佛. 以期预灭此难。 若平时常念佛之人. 断不至有此危难。 即平时不念佛之人. 能志心念. 亦必定易生。 愚人执崖理. 谓家中女人生子. 家中都不可供佛. 也不可念佛. 否则得罪。 此系执死方子医变证者. 只知其常. 不知其变. 可哀也已。 汝能将此义. 与亲邻妇女说. 其功德甚大. 而毫无所费. 可谓拯人于未危。 但须详为分别. 切不可. 谓女人生子. 裸体污秽皆无碍. 平常亦了无敬畏. 不须净洁. 侧又获罪不浅。 平常须依常理。 月经来. 及生产. 乃是变理。 《致自觉居士书》若是女人. 倘肯念佛. 必无生产之痛苦。 若平日不知念佛之女人. 临产极苦. 倘肯志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 决定立刻安然而生。 此事灵感之极. 当与一切亲朋. 及诸相识说之. 俾彼各各得生嘉儿. 而且令母子同得安乐. 同种善根。 《复吴慧诒罗慧澍居士书》(3)预防产难,从小念佛念观音然亦当于一切女人. 作永无血产之法. 令其现生离苦得乐也。 其法唯何。 凡女子于幼时. 即当念佛. 及念观世音. 以期消除业障. 增长福寿。 果于平时能念. 自可消此产难。 若至临产. 仍须志诚垦切念南无观世音菩萨. 则决定易生. 不会受苦。 若平素绝不念佛. 及念观音者. 临产肯念. 亦决平安而生。 若有难产者. 即教彼念。 并在旁照应之人. 同为彼念. 亦决定即平安而生。 且勿谓临产裸露污秽. 念则获罪。 须知此系性命相关之时. 不可以平常之道理论。 平常. 凡念佛人. 若衣冠不整齐. 或睡眠、洗澡、抽解等. 只可心中默念. 不可出声朗念。 若生产. 不可心中默念. 必须出声朗念。 以默念力微. 若心中努力. 或致受病。 朗念. 则气息舒畅. 其益甚大。 《复杨慧昌居士书二》女人能从小常念佛. 及观音圣号. 后来决无产难之苦。 或一受孕即念. 或将产三四月前即念. 或临产始念. 均得安然而生。 若难产之极. 将及陨命. 肯念南无观世音菩萨. 决定立刻即安然而生。 切不可谓此时裸露不净. 念之恐有罪过。 须知观音菩萨. 大慈大悲. 寻声救苦。 譬如儿女堕于水火青厕之中. 呼父母以求救. 父母决不以彼衣服不整齐. 身体不洁净. 而弃之不救。 菩萨救众生之心. 深切于世之父母爱儿女之心. 奚啻百千万亿恒河沙倍。 是以临产之妇. 能朗念菩萨名号者. 为极灵极效之最上妙法。 不但无罪过. 且令彼母子. 同得种大善根。 《复周伯遒居士书》(4)戒杀吃素,消灭宿业现业女人有一大苦事,即是生产。 须劝彼戒杀吃素。 如不能自由,当少吃。 切不可以既不吃素,便尽量吃。 每日朝暮,随自己身分,在佛前礼拜,念若干佛号。 若无佛堂,或向西礼拜,亦可。 以年轻女人,无自由权,此外随便均好念。 并每日念观世音菩萨若干声。 但能至诚念,便好,固不在乎外相也。 能如此,则宿业现业均可消灭。 生产之时,决不会受苦。 若有孕时,即常存善心,常念佛号,勿吃荤腥,自然所生儿女贤善。 若到临产,更要至诚念观世音菩萨。 凡房中照应产妇之人,通通为彼念,其产决定无苦。 且自己及所生子,皆种大善根。 《复周陈慧净居士书》3. 怀孕哺乳,切勿生气(1)女子从小,习其柔和,终身受福女人一受孕,不可生气,生大气则堕胎。 兼以乖戾之气,过之于子,子之性情,当成凶恶。 又喂儿奶时,必须心气和平。 若生大气,奶则成毒。 重则即死,轻则半日一日死,决无不死者。 小气毒小,虽不死,也须生病。 以故爱生气之女人的儿女,死的多,病的多。 自己喂,雇奶母喂,都是一样。 生了大气,万不可喂儿奶,须当下就要放下。 令心平气和,过半天再喂。 喂时先把奶挤半茶碗倒了。 奶头揩过再喂,就无祸殃。 若心中还是气烘烘的,就是一天也喂不得。 喂则不死,也须大病。 此事古今医书均未发明。 近以阅历方知其祸。 女子从小就要学柔和谦逊,后来生子,必易,必善,必不死,必不病。 凡儿女小时死病,多一半是其母生气之故。 少一半是自己命该早死。 天下古今由毒乳所杀儿女,不知有几恒河沙数,可不哀哉。 《复张德田居士书一》又与女人说,(亦可与男子说)女子从小就要教彼性情柔和。 纵遇不如意事,亦不生气。 习以成性,不但于自己有无穷之好处。 且家庭得和睦之祥,而儿女必不夭死。 性情贤善,国家得贤才之庆。 气性大的女人,生子必多死,或多病。 以一生气,乳即变成毒汁。 气大极,喂儿立刻即死。 稍小点,半天一天方死。 小气虽不死,亦必定生病。 此一定不易之事理。 《复明心师书》(2)毒乳杀儿,不知多少年轻女人,若生大气后,喂孩子乳,其子必死,以因生气而乳成毒汁也。 余十余年前,见一书云,一西洋女人,气性甚大,生气后喂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 后又生一子,复以生气后喂乳而死,因将乳令医验之,则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药死。 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气西妇药死二子为证。 彼云,伊两个孩子,也是这样死的,以其夫横蛮,一不顺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见则哭,便为喂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药死的。 其媳亦因喂乳死一子。 可知世间被毒乳药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 因西妇为发起,至此老太婆,方为大明其故。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 第六日以真俗二谛破诸执见及说近时灵感》毒乳杀儿,比打胎溺女为多多。 惜从古名医,均未言及。 不知者均归咎于命,而不知其非命也。 凡女人气性大者,其儿女多死。 (生大气则死)纵不死,亦多病。 (小气则病)女子从小,就要习其柔和,则终身受福多矣。 否则不但自己多病,儿女多死多病。 家道不和,以致衰祸日现,此实立家立国之基本也。 《复宁德晋居士书十七》 发布时间:2025-05-04 12:30:12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18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