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论著:第七日论大妄语罪及佛大孝与致知格物老实念佛等 内容: 法会今日圆满,七日之期,瞬息过去。 但是法会虽圆满,而护国息灾,当尽此一报身而为之,非人人吃素念佛,往生西方,不能谓为究竟之圆满也。 现世学佛之人,多有自谓我已开悟,我是菩萨,我已得神通,以致贻误多人。 一旦阎老索命,临命终时,那时求生不得,痛苦而死,定堕阿鼻地狱。 此种好高务胜,自欺欺人之恶派,切勿染著。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戒之戒之。 杀盗淫等,固为重罪,然人皆知其所行不善,不至人各效法,其罪尚轻。 若不自量,犯大妄语,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引诸无知之辈,各相效尤,坏乱佛法,疑误众生,其罪之重,莫可形容。 修行之人,必须韬光隐德,发露罪愆。 倘虚张声势,做假场面,纵有修行,亦被此虚伪心丧失矣。 故佛特以妄语为各戒之根本戒者,以防护其虚伪之心,庶可真修实证也。 修行之人,不可向一切人,夸自己工夫。 如因自己不甚明了,求善知识开示印证,据实直陈,不可自矜而过说,亦不可自谦而少说,按己本分而说,方是真佛弟子,方可日见进益矣。 六祖大师云,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 是知世间一切事事物物,均为佛法。 吾人举心动念,都要了了明明,不要为妄念所迷。 即如世间极恶最坏之人,以及孩提之童,如有言其不善者,则怒,言其善者,则喜。 其怒不善而喜善者,岂非其本觉之真心发现乎。 所可惜者,不知自返而扩充之,仍复日为不善,致成好名而恶实,入于小人之域矣。 使其自返曰,我既喜善,当力行善事,力戒恶事,近之则希贤希圣,远之则了生脱死,成佛觉道矣。 其所重在自觉,觉则不肯随迷情去,卒至于永觉不迷。 若不自觉,则日欲人称善,日力行诸恶,岂不大可哀哉。 即自喜人称己为善之念,足证众生皆有佛性。 而顺性逆性之行为,一在自勉自弃,一在善恶知识之开导引诱也。 现世之灾难频生,由于人多不务实际,徒事虚名,好名而恶实,违背自己本心之所致也。 若能回光返照,发挥原有佛性,不自欺欺人,明礼义,知廉耻,则根本既立,无悖理乱德之行,灾患自息矣。 学佛之人,最要各尽其分,能各尽其分,即是有廉有耻。 如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皆当努力行之。 大学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上明字,即是克己省察之修德。 下明德二字,即是自心本具之性德。 欲明自心本具之明德,非从克己省察修持不可。 进之,始可言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此之亲民,即是各尽其分之意。 止于至善,即是居心行事,自行化他,悉皆顺乎天理人情,不偏不倚之中道。 能如是,为圣为贤,可得而致矣。 且佛法之教人,在于对治人之烦恼习气,故有戒定慧三学,以为根本。 盖以戒束身,则悖德悖理之事不敢为,无益有损之语不敢说。 因戒生定,而心中纷纷扰扰之杂念渐息,糊糊涂涂之作为自止。 因定发慧,则正智开发,烦惑消灭,进行世出世间诸善法,无一不合乎中道矣。 戒定慧三,皆是修德。 由正智亲见之心体,乃明德也。 此之明德,在中庸则名诚。 诚,指淳真无妄,明德,指离念灵知,诚与明德,皆属性德。 由有克己省察修持之修德,性德方彰,故须注重上一明字,则明德方能彻见而永明矣。 佛法世间法,本来不是两样。 或有以佛辞亲割爱,谓为不孝者,此局于现世,不知过去未来之浅见也。 佛之孝亲,通乎三世。 故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 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 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佛之于一切众生愍念而度脱之,其为孝也,不亦广且远哉。 且世间之孝,亲在则服劳奉养,亲没则只于生没之辰,设食祭奠,以尽人子之心。 设或父母罪大,堕于异类,谁能知所杀而食之生物中,决非曾为我之父母乎。 昧三世无尽之理,而以数十年之孝责人,其所知见之浅小,为可怜也。 故佛教人戒杀放生,吃素念佛者,其慈悲救济也大矣。 或又谓,猪羊鱼虾之类,乃天生以资养人者,食又何罪。 此以身未历其境而妄说,若亲历其境,则望救之不暇,何容置辩。 劝戒类编载,福建浦城令赵某,长斋奉佛。 其夫人绝无信心,诞辰之先,买许多生物,将欲杀而宴宾。 赵曰,汝欲祝寿,令彼等死,可乎。 夫人曰,汝之话皆无用,若依佛法,男女不同宿,不杀生命,再过几十年,满世间通是畜生了。 赵亦无法可劝。 至夜,夫人梦往厨房,见杀猪,则自己变成猪,杀死还晓得痛,拔毛开肚,抽肠割肺,痛不可忍。 后杀鸡鸭等,皆见自己成所杀之物。 痛极而醒,心跳肉颤,从此发心放所买之生,而吃长素矣。 此人宿世有大善根,故感佛慈加被,令亲受其苦,以止恶业。 否则生生世世供人宰食矣。 世之杀生食肉者,能设身处地而作己想,则不难立地回头矣。 又有一类人说,我之食牛羊鸡鸭等肉,为欲度脱彼等耳。 此说不但显教无之,即密教亦无之。 若果有济颠之神通,未为不可。 不然,邪说误人,自取罪过,极无廉无耻之辈,乃敢作是说耳。 学佛者,须明白自己之身分力量,不可妄自夸大,至嘱至嘱。 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 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 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 众应之,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 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 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 道香旋因闻志公之语,当即化去。 (有蜀人,在京谒志公。 志公问,何处人。 曰,四川。 志公曰,四川香贵贱。 曰,很贱。 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 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 香闻此语,即便化去。 )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 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学佛者,务要去人我之见,须己立立人,自利利他,然后方可言入道。 即如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此所谓物,即是与天理人情不合之私欲。 既有私欲,则知见偏邪,不得其正矣。 如爱妻爱子者,其妻子再坏,彼不见其坏,以溺爱之私欲,锢蔽本具之良知,以成偏邪不正之恶知。 若将溺爱之念,格除净尽,则妻与子之是是非非,直下彻见矣。 是知格物一事,所宜痛讲,切不可以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格物。 格除自心私欲之物,乃是明明德之根本。 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乃末之又末之事。 以末之又末之事为本,宜乎天下之乱无可救药也。 佛法之去贪瞋痴,即是格物。 修戒定慧,即是致知。 贪瞋痴之物,蕴之于心,亦若戴著色眼镜,以视诸物,皆不能见其本色耳。 物之祸害,可不畏哉。 念佛之人,勿自仗聪明智慧,须抛之于东洋大海外。 不然,恐为所误,自贻伊戚,盖以其知见多而不一也。 反不如一般愚夫愚妇之念佛,正心诚意,而受益甚众。 故念佛一法,最好学愚夫愚妇,老实行持为要。 俗言,聪明反被聪明误,可不惧乎。 如云南保山县,皈依弟子郑伯纯之妻,长斋念佛多年。 其长子慧洪,上前年死,其母以爱子故服毒,了无苦相,端坐念佛而逝。 且死后面色光润,惊动一方。 伯纯以老儒提倡,而信者甚少。 由其妻子之死,而信者十居八九矣。 端坐念佛而逝,虽无病而死,也甚难得。 况服毒而死,能现此相,若非得三昧,毒不能毒,能有此现相乎。 宋杨杰,字次公,号无为子,参天衣怀禅师大悟。 后丁母忧,阅大藏,深知净土法门之殊胜,而自力行化他焉。 临终说偈曰,生亦无可恋,死亦无可捨,太虚空中,之乎者也,将错就错,西方极乐。 杨公大悟后,归心净土,极力提倡。 至其临终,谓生死于真性中,犹如空华,以未证真性,不得不以求生西方为事也。 将错就错者,若彻证真性,则用不著求生西方,求生仍是一错。 未证而必须要求生西方,故曰将错就错,西方极乐。 莲池大师往生集,于杨公传后,赞曰,吾愿天下聪明才士,咸就此一错也。 此可谓真大聪明,不被聪明所误者。 若宋之苏东坡,虽为五祖戒禅师后身,常携阿弥陀佛像一轴以自随,曰,此吾生西方之公据也。 及其临终,径山惟琳长老,劝以勿忘西方。 坡曰,西方即不无。 但此处著不得力耳。 门人钱世雄曰,此先生平生践履,固宜著力。 坡曰,著力即差,语绝而逝。 此即以聪明自误之铁证,望诸位各注意焉。 净土法门,契理契机,用力少而成功易,如风帆扬于顺水,以仗佛力故也。 其他各宗,用力多而成功难,如蚁子上于高山,全凭自力故也。 等觉菩萨,欲圆满佛果,尚须求生西方。 何况我等凡夫,业根深重,不致力于此,是捨易而求难,惑之甚矣。 且今世杀人之具,日新月异,若飞机大炮,毒气死光等,山河不能阻,坚物不克御,我等血肉之躯,何能当此。 而人生朝露,无常一到,万事皆休。 是以欲求离苦得乐者,当及时努力念佛,求佛加被,临终往生。 一登彼土,永不退转,华开见佛,得证无生,方不辜负得闻此法而信受也。 唯愿大众精进行持,是所至祷。 发布时间:2025-05-24 08:33:14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20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