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净土旨归: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三译十卷)上 内容: 摄大乘论释四十八卷(第三译十卷)上世亲菩萨造隋天竺三藏达摩笈多译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一释应知依止胜相胜语第一(此品有十七章)无等圣教章第一论曰。 阿毗达磨大乘修多罗中。 婆伽婆前善入大乘菩萨。 为显扬大乘大体故说。 所谓为大乘故。 诸佛世尊有十种胜相胜语。 释曰。 问何为造论。 答为敷演。 应知甚深宽大法性故。 若除不承佛菩萨力。 何人有能于此解释。 复以何义故。 此论作如此相说。 若离阿毗达磨言。 则不知是圣说。 为此义故。 又是出经名。 如言十地经。 今当释彼经名。 为令不知者令知故。 言阿毗达磨修多罗者。 彼修多罗中。 明此阿毗达磨法门故。 亦为显修多罗名故。 言大乘者。 简异声闻阿毗达磨故。 亦有非圣说阿毗达磨。 有人自以分别慧。 谓是佛说阿毗达磨。 或言。 声闻所说。 或言。 世智者所作。 为此故言大乘修多罗。 即显示异于声闻等故。 复次言阿毗达磨者。 显示菩萨藏摄故复次藏摄者。 显示调伏自烦恼故。 于大乘中。 是菩萨烦恼。 菩萨以分别为烦恼故。 阿毗达磨者。 甚深宽大为相。 此藏有三种。 谓修多罗。 阿毗达磨。 毗那耶。 即此三上下乘别故为二。 谓声闻藏。 菩萨藏。 复次此三及二。 何故名藏。 答由摄故。 谓摄一切所应知义。 云何成三。 有九因缘故。 对治诸疑者修多罗。 若人于义有疑。 为令彼人于彼义得决定故说。 对治着二边者毗那耶。 遮有罪过受用故。 谓着欲乐边。 听无罪过受用故。 遮自疲苦边。 对治自见著者。 阿毗达磨。 由显无倒相故。 复次说三学者修多罗。 具足增上戒增上心者毗那耶。 由持戒故。 得不悔等次第得三磨提。 具足增上慧者阿毗达磨。 简择无倒义故。 复次说法及义者修多罗。 成就法义者毗那耶。 若修行人调伏烦恼。 于中得通达故。 于法义决定善巧者阿毗达磨。 由此等九因缘故立三藏。 此等皆为解脱生死故。 复次云何得解脱。 熏知寂通故得解脱。 由闻故熏于心。 由思故知于修。 中奢摩他故寂静。 毗钵舍那故通达。 此修多罗毗那耶阿毗达磨。 略说各有四义。 菩萨解此则得一切智。 声闻随解一偈义。 则得流尽。 云何各有四义。 一依二相三法四义。 贯穿此者修多罗。 于中依者。 依处依人依所为故说。 相者。 世谛相第一义谛相。 法者。 阴界入缘生谛念定无量无色。 解脱胜处一切处菩提分辩才无诤等。 义者随顺相续故。 一向二数一伏四普集。 应知此是阿毗达磨。 向者。 阿毗达磨是向无住处涅槃法。 说谛菩提分解脱等门故。 数者。 阿毗达磨是数法。 于一一法中决了其自相通相等差别。 有无量说故。 伏者。 阿毗达磨是伏他法。 能伏他论由具立宗等故。 普集者。 由阿毗达磨。 普集修多罗义故。 复次毗那耶四者。 一罪过二缘起三还净四出离应知。 于中罪过者。 谓五篇罪缘起者。 起罪有四。 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盛四不尊重。 还净者。 由净心非治罚法。 如禁戒摄持故。 出离者。 有七种。 一自说发露。 二与学等治罚。 三一向禁断立学句。 复以别道理故听。 四已解。 谓众僧同意共解故。 五转身。 谓比丘比丘尼转男女根若不共罪。 六真实观。 由作法郁陀那胜观故。 七法尔得。 谓得见谛已。 小罪及随小罪。 法尔无有故。 复次毗那耶有四义应知。 一人。 谓依此立学处。 二立制。 谓如所白彼人罪过。 大师集众制学处。 三分别。 谓制学句已随更解释。 令分分差别。 四决判。 谓于彼分中云何得罪。 云何无罪。 令决定知故。 今当释本文婆伽婆前者。 为显恭敬无异言故。 善入大乘者。 谓得陀罗尼等功德。 显示得彼功德已。 于文于义能正持正说故。 此菩萨名善入大乘。 何为而说。 为显发大乘大体故。 显发者。 广说彼大体故。 所谓为大乘故者。 依于大乘故。 十种胜相胜语者。 十相胜故。 所以语胜。 由此故彼有十种胜相胜语。 复次胜言者。 两相形故如此物。 胜过于彼。 最上义是胜义。 复次由因体胜故。 彼果语胜。 今当说彼十种。 论曰。 诸佛世尊有应知依止胜相胜语。 应知胜相胜语。 入应知胜相胜语。 彼入因果胜相胜语。 彼因果修胜相胜语。 于彼修差别中。 增上戒胜相胜语。 增上心胜相胜语。 增上慧胜相胜语。 灭胜相胜语。 智胜相胜语。 如是等所说修多罗句显于大乘是佛语。 释曰。 应知依止胜相胜语者。 所可知法名应知。 谓彼染净等法即是三性。 依止者是因义。 应知依止即是胜相。 故言应知依止胜相。 由彼胜相故语胜。 即是阿梨耶识。 如是等略释义。 乃至智胜相亦尔。 智即胜相。 故言智胜相。 应知相者。 谓应知自性。 应知即是相故言应知相。 即是三性。 入应知胜相者。 此应知相中。 若所入及能入。 俱名入。 即是唯识。 即此入名彼入。 言彼入因果者。 唯识名入。 因者。 谓世间施等诸波罗蜜。 即是加行时。 果体者。 即此通达时为出世间体故。 彼因果修差别者。 即是前因果于此因果中。 修之差别。 修者。 谓数习故。 此数习于诸地转胜。 故名差别。 即是十地。 于此修差别中。 增上戒学者。 为戒修学名增上戒。 即是十地中。 所有菩萨禁戒。 于诸不善无复作心故。 增上心学者。 内观心。 此心即是增上学。 谓三摩提故。 增上慧学者。 胜得慧名增上慧。 此慧即是增上学。 增上慧学即是无分别智故。 灭胜相者。 谓最胜种类自体灭。 于烦恼障智障故。 即是无住处涅槃故。 智胜相胜语者。 无障碍智名智胜相。 彼无分别智有对治。 佛智者。 离一切随眠障。 即是无分别智之殊胜。 论曰。 复次云何显发。 此等所说十处。 声闻乘中不说。 唯大乘中说故。 所谓阿黎耶识。 说为应知依止体。 三种自性。 分别依止他成就。 说为应知相体。 唯识说为入应知相体。 六波罗蜜说为入因果体。 菩萨十地说为入因果修差别体。 菩萨禁戒说为增上戒体。 健行及虚空器等三摩提。 说为增上心体。 无分别智说为增上慧体。 无住涅槃说为彼果灭体。 诸佛三身自性身共用身化身。 说为彼果智体。 由此等十处故。 与声闻乘殊异。 殊异者最上故。 由世尊为菩萨说。 是故言诸佛世尊为大乘故。 有十种胜相胜语应知。 释曰。 云何显发者。 谓有何相貌故。 六波罗蜜为入彼因果体者。 谓唯识观得入三性。 即是清净波罗蜜因。 虽是世间能引出世间故。 入地已去即是清净。 为出世果体故。 菩萨十地为彼因果修差别体者。 即是诸地中修习三学。 果者。 即此三学果名果。 此果中灭是灭果体。 谓灭烦恼障智障故。 无分别智是增上慧学体者。 谓声闻无四倒分别故。 名无分别。 诸菩萨于一切法无分别。 此是二无分别差别故。 三种佛身为果智体者。 彼三学果名彼果。 彼果即是智故。 言彼果智。 此体即是彼果智体。 此中若离自性身即无法身。 如眼若离此则无报身。 如眼识此能依所依二法平等应知。 若离报身。 已入大地诸菩萨受用法不成。 若无受用法。 菩提资粮满足亦不成。 如见色化身亦尔。 若离此解行中诸菩萨。 及诸声闻粗浅解。 初发修行亦不成。 是故决定应有三身。 故大乘与声闻乘殊异者。 声闻乘中不说故。 最上者。 显示于大乘中亦殊胜故。 论曰。 复次云何以此十种如来胜相胜语。 得显大乘是佛语。 亦得遮声闻乘异于大乘。 由此十处于声闻乘中不见说故。 唯于大乘中说故。 引生大菩提。 此十处成就随顺不相违。 得一切智智故。 此中有偈。 应知依相入因果修差别三学果灭智上乘中殊胜此说余处无见此胜觉因故大乘佛语由说十处胜释曰。 此义云何。 能引大菩提故。 显示此义。 此十处成就随顺不相违者。 能引生大菩提故。 引生大菩提者。 为因故。 成就者。 于三学量中思量观察。 如导师显示道相故。 随顺者。 于胜得中起修行时。 随顺相应住故。 如导师所说。 于中随顺而住。 不相违者。 于诸地中障碍事不有故。 如所说道中无有贼等障碍。 谓生死涅槃不相障碍故。 十义次第章第二论曰。 复次此十处。 何故作如此次第说。 诸菩萨最初由于如是等诸法。 因中得善巧。 即于缘生中得善巧故。 彼等次于缘所生法中。 得善知其相。 善知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 菩萨于如是等相善相应已。 次于彼善摄持相中应须通达。 即于障碍中心得解脱故。 通达彼应知相已。 昔加行中六波罗蜜之胜。 得应须成就。 依内心清净故。 此内心清净所摄。 六波罗蜜于十地中。 应须三阿僧祇劫。 分分令净故。 次菩萨三学应须圆满。 既圆满已彼果涅槃。 及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须正觉故。 十处作如是次第说。 于此说中。 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释曰。 何故作如此次第说者。 谓始从诸菩萨。 由于如是等诸法因中。 乃至彼果涅槃正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等。 此说由知诸法因故。 得于缘生善巧。 由有因故果生。 非自在天等。 是故得因果二智。 次于因所生法应知其相。 其相云何。 分别性无。 执以为有。 名为增益。 增益于无即是损减。 实有成就性离此二边过失。 故名善巧。 次于所取应以唯识观知其相。 由此观故得无障碍。 次于随顺入唯识。 世间六波罗蜜。 依世俗得已第一义者应须得。 谓应修净心所摄波罗蜜。 次于十地中。 经三阿僧祇劫。 分分应修。 非如声闻胜得于三生中。 起对治便得解脱。 次即于彼修中。 戒等三学应令圆满。 次学果涅槃烦恼障灭。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三身应得。 若大乘次第应知齐此。 何以故。 若欲说缘生。 即入阿梨耶识中。 若说相即入三性中。 若说胜得即是唯识。 若说波罗蜜即入诸波罗蜜中。 若说地即入地中。 若说学即入学处。 若说灭及智即摄在无住处涅槃。 及三身。 佛语如此。 故作如是次第说。 复有别义引生大菩提等者。 谓能生无戏论无分别智故。 成就者相应故。 随顺者不违三量故。 不相违者非先随顺后相违故。 如偈说。 摄持求及悲亦随顺诸善非黑白我见有益亦有损得一切智智者。 谓于一切法中。 无间一切种智生故。 此成就等复有别义。 成就随顺不相违等。 前句为本。 后句为释。 云何成就。 谓随顺故。 云何随顺。 谓不相违故。 如是展转。 众名章第三论曰。 于中即此最初。 应知依止。 说名阿梨耶识。 世尊于何处说此阿梨耶识。 名阿梨耶识。 世尊于阿毗达磨经偈中说。 界体无始时诸法共依止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胜得释曰。 世尊于阿毗达磨阿含中说阿梨耶识名。 阿梨耶识者。 即是此论初所说阿毗达磨修多罗。 此中界者是因义。 诸法共依止者。 由是因故一切法同共依止。 谓依止此以为因体。 有此一切法依止故。 诸趣果报由此得生。 于无量生中有力。 于善说恶说法中能解其义。 若复越次得于胜得。 又为烦恼依止体。 由此得有极重烦恼及牢固烦恼。 此等四种果报中。 胜者身有堪能。 翻此者无堪能。 应知一切者于生死中随何趣。 非唯诸趣。 亦有涅槃胜得。 以有烦恼即有涅槃故。 此阿含显应知依止是阿梨耶识。 彼阿含复说。 论曰。 即彼经复说偈。 诸法所依住一切种子识故名梨耶识我为胜人说释曰。 此偈第二句释第一句。 胜人者谓诸菩萨故。 论曰。 有此等阿含为证。 然此识何因缘故。 说名阿梨耶。 一切有生染法依住为果。 此识亦依彼法为因故。 名阿梨耶识。 又众生依住以为自我故。 名阿梨耶识。 释曰。 此识名阿梨耶者。 谓诸法依住故。 依住者共转故。 有生者谓有生起类。 皆名有生故。 染法者谓异于净法故。 众生依住为自我者执取故。 论曰。 此阿梨耶识复说名阿陀那识。 于中有阿含。 如世尊解节经中说。 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转如流婴儿凡夫我不说不令分别谓为我释曰。 复于解节阿含中。 佛告广慧。 六趣生死中。 彼彼众生中。 随彼彼众生类。 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中。 自身转生于出生时。 彼时一切种子心。 最初成熟。 便得和合。 粗大增长圆满。 有二种取。 所谓有依色根取故。 相名分别世俗戏论等熏习取故。 于色界中有二种取。 无色界中无二种取。 广慧。 此识或说。 名阿陀那。 于身普遍持故。 或说名阿梨耶于身隐藏普遍同衰利安否故。 或说名心。 以积聚增长色声香味触法故。 广慧。 依阿陀那识为住处转生六识身。 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于中有识。 眼根及色为缘生眼识。 即彼眼识共行。 同时共境界。 有分别意识生。 若一一眼识生。 随一一有分别意识。 与眼识共行。 同时共境界生随一时。 一时若二若三若四若五识身转生。 即彼一时。 一时一分别意识。 与五识身共行。 同时共境界生。 如大川流。 若有一起浪缘至。 则一浪生。 若二若多起浪缘至。 则多浪生。 彼川自流无断无尽。 复次如净镜面。 若有一起像缘至。 则一像生。 若二若多起像缘至。 则多像生。 然此镜面不转成像。 亦无损减。 应知如是。 如是阿陀那识。 犹如大川。 依此而住。 若有随一起眼识缘至。 则随有一眼识生。 若乃至随有起五识身缘至。 则随有五识身生如是广慧。 菩萨住法住智。 得心意识秘密善巧。 如来一切种一切智。 不说菩萨齐此名心意识秘密善巧。 广慧。 若菩萨于内于外。 如实不见阿陀那阿陀那识。 不见阿梨耶阿梨耶识。 不见滋长。 不见种种(此二谓心)。 不见眼色眼识。 不见耳声耳识。 不见鼻香鼻识。 不见舌味舌识。 不见身触身识。 广慧。 若菩萨依法住智。 住法住智。 得心意识善巧。 又复如此义者偈中显示。 阿陀那识甚深细者难知故。 一切种子转如流者。 谓一切种子次第转生。 犹如水流。 念念相续转故。 阿陀那者显别名故。 不令分别谓为我者。 一相转故。 分别谓为我。 论曰。 何因缘故。 说此识名阿陀那。 摄持一切有色诸根故。 及一切自身取依处故。 于彼色根摄持不失。 乃至命在故。 又于相续受生时。 取生令得自身故。 是故名阿陀那。 释曰。 摄持一切有色诸根故者。 谓此诸色根为彼识摄持故。 乃至命在者。 即以此句为释。 何以故。 以眼等诸色根阿梨耶识摄持故。 不如死身住青瘀等相。 若至死时彼识舍离故。 即有此诸青瘀等相。 是故定知。 由彼摄持乃至寿限不坏故。 一切身取依处故者。 即以相续受生时。 取生令得自身故等。 解释以相续受生。 识于彼相续生处摄取故。 何以故。 能摄持自身具足故。 由阿梨耶识中具足自身熏习住故。 即彼生时。 名为转生。 即彼生时。 取名为转生取。 由此取故取得自身。 以是义故阿梨耶识说名阿陀那识。 论曰。 亦说名心。 如世尊说心意识。 于中意有二种。 一次第缘与作依处者。 由识次第灭。 意识依此生故。 第二染污意。 与四烦恼常相应。 谓身见我慢我爱无明。 此意即是余识染污依止。 余识由第一依止生。 由第二染污。 由了境义故。 次第义故。 念义故。 意有二种。 释曰。 复说名心者。 阿黎耶识即名为心。 意及识二种有别义可见。 当知此心亦有别义。 为显示此故。 于中次第缘与作依处故者。 谓识若次第灭已。 得为意识因。 此是第一意。 复有第二染污意。 四种烦恼故。 于中身见者即是我执。 由此执故则有我慢。 以取我自高。 由此等于实无我中。 起我渴名我爱。 此等三种皆以无明为因。 无明者无智故。 余识由第一依止生。 由第二染污者。 若识次第灭已名为意。 与当生识处所。 为彼生依止故。 第二染污意。 为染污依止。 何以故。 由善心中亦有我故。 由了境义故。 次第义故。 念义故。 意有二种者。 于中取境义故名为识。 与处所义故名第一意。 我相等染污义故名第二意。 论曰。 复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 此若不有独行无明。 亦不有此为过失。 五识相似亦不有此为过失。 如五识身有同时依止故。 得眼等名。 不有此为过失。 无想定灭尽定无有差别。 此为过失。 无想定染污意得名。 灭尽定不尔。 故有差别。 又即此无想一生无有烦恼。 此为过失。 若彼天中无有我及慢等者。 又一切时我执得行。 谓善恶无记心若不如是。 唯不善心中得相应。 我执是烦恼故。 不应与善无记心共行。 是故若俱有而共行。 则无此过。 若相应现行。 则有此过故。 此中有偈。 若独行无明及相似五法二种定差别得名无是过无想天中生无我则有过我执随顺转一切处不有离染意不有二三即相违无此即亦无一切处我执心行实义时常与为障碍一切时共行名独行无明释曰。 此第二染污意以何道理得成立。 此意若不有。 则独行无明不成。 何者是独行无明。 未起对治时障真如智。 痴此与五识不相应。 于此处不为障碍故。 若起对治处。 则于彼为障。 亦不在染污意识。 若即是染污意识。 则有过失。 非染污意识者。 以与余烦恼共行。 独行名则不成。 又若欲令即是烦恼染污意识者。 则有常染污过失。 云何施等心得成善。 以常与彼相应故。 若言有意与善相应生。 即建立此为引生对治。 能治染污意识此不成。 若言有善心与染污意共生。 此善心能引生对治。 治灭余识。 此灭则无过。 复次与五识相似故。 如眼识等五识。 则有眼等五根。 同时为依止。 此意识亦应有同时依止。 二定无差别者。 若言有染污意。 彼无想定中则有。 灭心定中则无。 可得差别。 此二定中意识不行无差别故。 得名者。 由念自身故名为意。 若无体此名何所依。 若六识次第过已。 此识名意不应道理。 以其灭故。 又无想天中生。 一期应无我故。 若言彼处无染污意者。 于彼生中则应无我。 诸圣人不应厌恶。 既厌恶故。 是故应知彼中生者。 应定有我。 我执随顺转者。 以施等诸善皆与我相应故。 此我执若离无明则不成。 无明不离依止。 此依止离染污意不可得故。 论曰。 此意染污故。 是障碍无记。 恒与四烦恼相应。 如色无色界烦恼。 是障碍无记。 为色无色界奢摩他所藏。 此意一切时染着。 故心体第三离阿梨耶识不可得。 是故成就阿梨耶识为心。 由此为种子故。 意及意识等转生。 何缘故说名为心。 种种诸法熏习种子聚集故。 释曰。 以见意及转识。 以阿梨耶识为因生故。 心体余处不可得。 佛说识者。 即是次第灭意所摄。 由彼识灭已说为意故。 复次由种种法熏习种子聚集故。 得名心。 于中种种者。 诸法各各相故。 熏习种子者。 谓有功能为彼差别因故。 聚集者。 密合积聚一抟相故。 论曰。 复次何故声闻乘中。 不说此心名阿梨耶识阿陀那识。 微细尔焰所摄故。 诸声闻人不为知一切尔焰故。 于彼虽离此说。 然得成就彼智令得解脱。 是故不说。 诸菩萨等为欲知一切尔焰。 是故为说。 由离此智不可得一切智智故。 释曰。 微细尔焰所摄故者。 此亦微细。 亦尔焰故。 名微细尔焰。 又入在微细尔焰中以难得知故。 又诸声闻不为知一切尔焰故。 修行唯作自利故。 彼等粗烦恼障。 唯以苦等智得灭故。 菩萨为除自他烦恼障智障故修行。 是故为说。 论曰。 然于声闻乘中。 亦以别道理说阿梨耶识。 如增一阿含中说。 众生喜阿梨耶。 乐阿梨耶。 集阿梨耶。 求阿梨耶。 为灭阿梨耶说正法时。 为听闻故应摄耳。 为欲知故应作意。 愿灭阿梨耶故受法顺法。 如来出世故。 此希有难得法世间显现。 如来出生四种可赞。 经中以如是别名阿梨耶识声闻乘中已显现。 释曰。 众生乐阿梨耶者。 此句为本。 后以现在过去未来三时为释。 余三句如文次第。 复有别义喜阿梨耶者谓现在世。 乐阿梨耶者谓过去世。 由前世乐阿梨耶。 是故复集阿梨耶。 由喜阿梨耶集阿梨耶故。 复希求未来世阿梨耶。 顺法者如说行故。 论曰。 摩诃僧祇阿含中。 亦以别道理说此识。 名为根本识。 譬如树依根。 释曰。 根本识如树依根者。 彼根本识为一切识因体故。 譬如树根为枝茎等众物因。 若无根枝茎等不可得故。 若有阿梨耶识。 为诸识根本亦尔。 论曰。 弥沙塞中亦以别道理说此识。 名为穷生死聚。 有处有时见色心断绝。 阿梨耶识中种子无有断绝。 释曰。 亦以别道理。 说为穷生死聚者。 此识是穷生死聚体。 何以故。 有因缘故。 有处者界也。 谓无色界中色断故。 有时者有住定时。 如无想定等。 阿梨耶识中种子不断者。 色心熏习为因。 后时色心还从此生。 论曰。 由此应知依止阿陀那识。 心阿梨耶识根本识穷生死聚等名。 此阿梨耶识已成大王之路。 释曰。 成大王路者宽大故。 论曰。 复有余师。 执心意识义一名异。 是义不然。 由见意及识义故。 彼心义亦须有异。 复有余师执。 世尊所说众生喜阿梨耶等诸句者。 此中五取聚是阿梨耶。 复有余师执与欲俱诸受是阿梨耶。 复有余师执。 身见是阿梨耶。 此等诸师迷阿含及修得故。 于阿梨耶识起如是等执。 此声闻乘中成立道理。 彼等所成立道理不相应。 若人不迷阿梨耶体相。 以彼所成立名阿梨耶识即为最胜。 云何最胜若言五取聚是阿梨耶。 于恶趣一向苦受处生。 即起厌恶。 彼众生一向不爱。 言是着处。 不当道理。 以其常求舍离故。 若言诸乐受与欲俱是阿梨耶者。 第四禅已上无有此受。 已得厌恶故。 是诸众生以彼为着处。 不当道理。 若言身见是阿梨耶者。 佛法内人信解无我。 于彼即生厌恶。 以彼为着处。 不当道理。 然阿梨耶识中内我犹在故。 若于一向苦受处生。 唯求离苦聚。 阿梨耶识中。 我爱所缚故未曾求离。 又四禅已上生者。 虽厌恶欲俱乐受。 于阿梨耶识中。 我爱系缚犹在。 又佛法内人虽信解无我厌恶我见。 然阿梨耶识中我爱系缚亦在。 是故以彼所成立阿梨耶。 成就阿梨耶识体。 则为最胜。 是为安立阿梨耶识别道理。 释曰。 于中不迷者。 谓诸菩萨。 恶趣者。 谓饿鬼畜生地狱等恶趣。 一向苦者。 彼趣报体一向非爱故。 彼处若有乐受生。 即是津液果。 彼处生者其报唯苦。 诸乐受与欲俱是阿梨耶者。 第四禅已上。 无有此受。 已得厌恶故。 彼处众生者。 谓四禅已上及即第四禅中故。 彼处者。 谓于彼得生故。 内我犹在者。 决定取此识以为内我故。 求离苦聚者。 愿舍苦受故。 阿梨耶识中我爱系缚者。 以阿梨耶识为自我。 由此渴爱故成系缚。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二相章第四论曰。 成立此识相云何可见。 略说有二种。 一成立自相。 二成立因相。 三成立果相。 于中阿梨耶识为自相。 一切染法熏习。 已为彼生因。 摄持种子相应故。 于中因相者。 是诸染法。 此阿梨耶识如彼一切种子。 一切时现起为因故。 于中成立果相者。 此阿梨耶识以彼诸染法。 无始已来熏习。 力得生故。 释曰。 以如是等别名。 说阿梨耶识于此别说。 未知其相故。 说阿梨耶识自相因相果相等。 于中自相者。 一切染法熏习缘故。 识有生彼功能胜异。 显示识体有此功能故。 摄持种子相应者。 彼一切染法熏习已。 即为彼法生因故。 言摄持种子。 彼熏习与彼胜能合故名相应。 即此自相一切染法熏习已。 为彼得生因摄持种子相应识。 为诸染法熏习已得胜功能。 能为彼生因。 此是阿梨耶识因相。 于中始从成立果相。 乃至言无始来熏习力故得生者。 为诸法熏习已。 此识得生。 摄持无始熏习故名果相。 熏习章第五论曰。 复次何者熏习。 此熏习名复何所名。 与彼法共生共灭。 已能为彼法生因。 此是所因义。 譬如胡麻。 以华熏之胡麻与华同生同灭。 以胡麻中有彼华香生因故能生香。 又如欲等行熏习。 欲等与心同生同灭。 已后为欲等生因。 又如多闻。 有多闻熏习思念所闻与心同生同灭。 已为彼记录生因。 由摄持熏习故。 说名持法者。 应知阿梨耶识有如此道理。 释曰。 彼法者即前染法。 同生同灭已后为彼生因者。 谓还与彼染法为因体。 不一不异章第六论曰。 复次阿梨耶识中彼染法种子为分分别住。 为无差别。 无别物体于识中住。 亦非不异。 然阿梨耶识如此而生。 有胜功能能生彼法。 说名一切种子识。 释曰。 阿梨耶识中。 彼染法种子为分分别住。 为无差别耶。 若尔何失。 此诸种子若有分分差别。 阿梨耶识亦应有分分差别。 又阿梨耶识刹那灭义不成。 由分分差别故。 又善恶法所熏习即成善恶种子体。 然此是无记故。 若无分分云何言多。 此义不成。 是故二俱有过。 无别物体于识中住亦非不异。 乃至名一切种子识者。 于中言非别非不别者。 为离如前所说过失故。 如此而生者。 谓如其种类而生。 生彼有胜能者。 生诸染法时。 与胜能相应故。 亦以生彼有胜能故。 说名一切种子识。 此中有譬。 如麦种子于生芽有能。 得为种子。 若陈久若火损能生麦果功能便坏。 麦相如本。 功力坏故非复种子。 阿梨耶识亦尔。 有生一切法功能。 由与功能相应故。 说名一切种子识。 更互为因果章第七论曰。 复次阿梨耶识与诸染法同时互为因。 云何可见。 譬如然灯焰及炷生与烧同时为因。 又如芦束更互相持同时不倒故。 识与诸法亦尔更互为因应知。 如成立阿梨耶识为染法因。 染法为阿梨耶识因亦尔。 余因缘不可得故。 释曰。 复次阿梨耶识与诸染法同时互为因。 云何可见者。 以譬喻显示。 犹如然灯焰。 与炷一刹那同时互为因。 以依炷故焰得生。 即炷为焰生因。 即彼刹那焰能烧炷。 即焰为炷烧因。 此即显示俱有因义。 由因现住。 即见果生故。 从如阿梨耶识为染法因。 染法为阿梨耶识因亦尔。 乃至余因缘不可得故者。 此言显示阿梨耶识与诸染法更互为因。 亦即显示因缘故。 因果别不别章第八论曰。 云何熏习。 无异无种种。 得为有异有种种诸法作因。 譬如以缕种种结衣。 当时无种种可见。 若入染器已。 则有无量种杂色相貌。 于衣上显现。 阿梨耶识亦尔。 为种种熏习所薰。 于熏时无种种异。 若生果染器现前时则有无量种种法相貌显现。 释曰。 云何熏习无异。 无种种得为有异有种种作因者。 如此道理即以譬喻显示。 如衣以缕多种结时。 无种种相貌可见。 若置染器已。 则有种种相可见。 阿梨耶识亦尔。 譬如衣生果。 如染器故名生果。 染器置者缘所摄故。 熏习时未有种种。 至于果时则为无量相貌因体。 诸法显现如衣已染。 缘生章第九论曰。 此缘生于大乘中微细最深。 略说有二种缘生。 一自体分。 二爱非爱分。 于中由阿梨耶识故诸法生起。 此是自体分缘生。 与种种自体分为缘故。 复有十二支缘生。 是爱非爱分。 为善趣恶趣可爱不可爱种种身分缘故。 释曰。 此于大乘中微细最深者。 于中凡夫智不能知故微细。 阿罗汉等不能测故最深。 于中略说有二种者。 此是立门自体分爱非爱分以此二种缘生。 名解释。 由阿梨耶识故者。 谓阿梨耶识为因故诸法得生。 此名自体分。 谓与种种类身分为因故若说无明等此是爱非爱分。 何以故。 由为种种爱非爱身分因故。 论曰。 若于阿梨耶识中迷第一缘生。 或执自性为因。 或执宿作为因。 或执自在天变化为因。 或执我为因。 或执无因缘。 复次若迷第二缘生执我作者受者。 譬如众多生盲丈夫未曾见象。 或复有人以象示之。 有触象鼻者。 有触牙者。 有触耳者。 有触尾者。 有触脚者。 有触脊者。 有人问之象为何相。 或复答言。 犹如犁柄或言如杵。 或言如箕。 或言如木桶。 或言如帚。 或言如石山。 作如此说。 如是如是。 不解二种缘生。 无明生盲者。 或执自性。 或说宿作。 或说自在变化。 或说我作。 或说无因。 或执作者。 或执受者。 由不识阿梨耶识体相及因相果相故。 如不识象体若略说阿梨耶识。 即果报识一切种子识是其体相。 由摄持三界中一切身一切趣故。 释曰。 或言宿作因者。 由不许有现在士夫力因故。 如是等生盲众生以譬喻显示。 无明生盲者。 谓十二支缘生中最初无明。 由无明故名为生盲。 不解阿梨耶识体相。 因相果相故者。 如前所立阿梨耶识体相说名体相。 所立因相名因相。 所立果相名果相。 于此不解由无明力不解阿梨耶识自体分故。 执自性等五因为诸法因。 由不解第二爱非爱分故。 执我为作者受者。 于中因者。 一切法熏习。 于阿梨耶识中有故。 果者。 即是诸法所熏故。 果报识一切种子是。 其体相者。 由得身成熟名果报故。 一切法种子者。 即是熏习已名种子故。 一切趣者谓五趣故。 一切身者。 谓趣趣中同类不同类种种身故。 已说阿梨耶识为一切法种子。 欲明了。 彼种子体故。 以偈显示。 论曰。 此中有偈。 外内不明二世数第一义此一切种子当知有六种刹那及俱有与彼相随转决定及待缘亦引生自果坚无记可熏与能熏相合异此不可熏是为熏习相六识无相合三差别相违二念不俱有余生例应尔此外内种子有生及有引枯死由引因自体后边灭释曰。 以外内不明二等五偈显之。 于中外者。 谓谷子等。 内谓阿梨耶识。 不明者。 外种子不可记义故。 二者阿梨耶识有善有不善故。 复有别义。 以染污清净为二。 世数者。 外法但以世数说为种子。 何以故。 亦以阿梨耶识变异有故。 第一义者唯阿梨耶识为彼诸法种子。 此诸法种子有六种。 刹那者。 此二种子无间生灭故。 若常则不得为种子。 以一切时如本无差别故。 俱有者。 非过去非未来非别处。 若此时种子有。 即此时果生故。 与彼相随转者。 阿梨耶识随转乃至对治道生。 外种子乃至根未坏及果熟。 决定者。 以种子决定故。 非一切故。 一切得生各自决定。 若此种子还此物生。 待缘者。 非一切时一切生故。 于何处何时得其生缘。 即彼处彼时生故。 亦引生自果者。 自种子能引生自果故。 如阿梨耶识还引生阿梨耶识。 谷等引生谷等。 如是等六种显种子生果义。 此熏习相今当显示。 坚者。 由坚故可熏。 不如风动风不能持熏习。 由熏习不能随风转至一由旬故。 若瞻波迦华所熏油。 香风随转至百由旬外。 无记者。 谓无记气。 如蒜不可熏以臭故。 香亦如是不可熏故。 若无记物则可熏。 可熏者。 若可熏物则受熏非不可熏。 如金银石等并不可熏。 若能摄持熏习者。 乃可得熏。 谓衣等所应熏物。 与能熏相合者。 若相合则可熏。 非不相合故。 相合者。 谓无间共生故。 若异不可熏者。 异者。 谓异阿梨耶识。 非此异识能受熏。 以离阿梨耶识余识不可熏故。 以是阿梨耶识中具刹那等诸义。 谓刹那灭故。 与生起识俱有故。 乃至对治道生所有生死中相随转故。 由决定为善恶等因故。 福非福不动行。 待缘于善恶趣成熟故。 以阿梨识与如是等。 功能相应故得受熏。 应须成立诸生起识不合道理。 六识无相合者。 诸识动转故。 三差别相违者。 一一识各各依止生。 各各攀缘各各作意。 复有别义。 谓诸识各别相故。 譬喻者。 说前念得熏后念。 为遮此义故。 论云。 二刹那不俱。 无有二刹那并起义。 若同生同灭熏习乃得住。 若言虽不相合。 然所生之识相类而生故。 得相熏者。 余生例应尔故。 谓诸别相者。 亦应得尔。 如眼等诸根同以净色为相。 应得相熏。 应作此说。 以眼根净色与耳净色其类同故。 彼诸净色应更互相熏。 虽净色是同处所。 各别不言相熏者。 识虽同类。 何得相熏。 如彼所说二种种子。 谓外及内俱有生因及引因。 于中外种子生因者。 乃至果熟。 内种子生因者。 乃至命尽。 外种子引因者。 熟已未种。 内种子引因者。 死后尸骸。 由引因故多时住。 若此二种子唯有生因。 既离彼因即应失灭。 无有多时相续住义。 若言刹那传传转故。 前刹那为后刹那因者。 则无有灭时。 以有灭故。 当知必有引因。 此二种子引因者。 譬如引弓为箭远至因。 论曰。 此内种子不类外种子。 故复说偈。 外种无熏习内种则不然闻等无熏习果生非道理已作及未作失得相违过外种内为缘以内熏故生复次其余生起识。 于一切身及趣。 为受用者应知。 释曰。 于中一切身及趣为受用者者。 谓于彼中受用生故。 由于受用中有故。 名受用者。 此义以中边差别阿含显示。 论曰。 如中边差别论说。 第一谓缘识第二受用识诸心法所扶了别此受用释曰。 此二识复有更互为因果。 阿含谓阿毗达磨修多罗偈说。 论曰。 此二种识亦更互为缘。 如阿毗达磨修多罗偈说。 诸法依识住识依法亦尔各各互为因亦恒互为果释曰。 各各互为因者。 阿梨耶识于一切时为诸法生因。 亦恒互为果者。 若阿梨耶识为因则诸法为果。 诸法为因则阿梨耶识为果。 四缘章第十论曰。 于第一缘生中诸法与识更互为因缘者。 于第二缘生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 又此六识几缘所生。 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 如是等三种缘生。 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受用等。 具有四缘。 释曰。 此三缘生。 穷生死爱非爱受用具有四缘等者。 于第一缘生中。 阿梨耶识与诸熏习法为因缘。 第二缘生中。 无明等是增上缘。 由无明增上故。 行得生如是等。 复次六种识说名受用缘生者。 具有三缘生。 于中眼识增上缘者。 谓眼。 缘缘者。 谓色。 次第缘者。 谓前灭识缘。 次第生识。 若前识不舍处。 则后识不得生。 耳等诸识类尔。 烦恼染章第十一论曰。 如是成立阿梨耶识别名及相。 云何得知如此别名及相。 唯说阿梨耶识不说生起识。 若离所成立阿梨耶识。 染净皆不得成。 所谓烦恼染业染生染并不成。 世出世净亦不成。 云何烦恼染不成。 以六识身中烦恼及随烦恼所熏习种子皆不得成。 如眼识与欲等烦恼随烦恼共生共灭。 即此眼识为彼熏成种子非余。 即此眼识若灭已。 余识间生熏习及熏习所依止皆不可得。 以无有故眼识先灭余识间生。 无有与欲俱生义。 以过去故不得成。 如已谢之业果报生不成就。 又修与欲俱生眼识所有熏习不成。 此熏习亦不在欲中。 以欲依止于识故。 又不坚住亦不在余识中。 以诸识各别依止故。 又不同生灭故。 亦不在自体中。 以自体无二识俱生灭故。 是故欲等烦恼随烦恼。 熏习眼识不得成。 识熏习识亦不成。 如眼识所余转识亦不成。 如其相应知。 释曰。 如是已说阿梨耶识众名。 及成立其相。 今欲成立此二。 于阿梨耶识中非余识故。 以道理显示。 如眼识与欲等烦恼共生共灭。 即此眼识为彼熏成种子非余者。 于中即此者。 谓眼识。 彼者。 谓贪等成种子者。 谓为因故。 非余者。 谓非耳识等故。 余识所闻者。 谓耳识等隔绝等。 熏习者。 谓贪等习气故。 熏习依止者。 谓眼识故与贪俱生者。 谓与贪等同时生起。 以过去故为因不成。 如已谢之业。 果报更生不得成就。 此亦如是不可成就。 复有毗婆沙师作此执。 欲令过去为有。 然彼过去者但有名。 所目义不可得。 何以故。 若法是有云何过去。 是故彼执果不成以无熏习故。 又彼眼识与欲俱生。 熏习不成者。 谓即此与欲俱生。 眼识自熏习尚不得成。 以此眼识持熏习生欲等。 云何可成。 亦不在欲中者。 谓眼识熏习在于欲中无有成义。 何以故。 以欲依止眼识故。 又不坚住故。 亦不在余识中者。 谓耳识等由依止别异故。 正以依止别异故。 则不得有同生灭眼识自依眼。 耳识自依耳。 如是乃至意识自依止意。 以各各别处。 别识熏习别识不成。 亦不在自体中者。 谓眼识不得即熏彼眼识。 无二眼识俱生故。 既无二识同生。 则无同生同灭。 以如是道理故。 眼识中欲等烦恼随烦恼熏习不成。 乃至眼识熏习眼识亦不得成。 论曰。 复次从无想天以上。 彼地退此间生。 烦恼随烦恼所染。 初识生时此无种子而生。 以熏习及依止并已过去无有故。 释曰。 初者谓最先起识。 无种子而生者。 谓无因生故。 熏习及依止者。 谓心及烦恼习气。 论曰。 复次对治烦恼识生时。 一切世间识皆灭。 若无阿梨耶识。 烦恼随烦恼种子。 在对治识中不成自体。 解脱不得与烦恼同生同灭。 若于后时世间识生。 离欲心。 不有彼依止及习气久已谢灭。 若离阿梨耶识应无种子而生。 是故离阿梨耶识。 烦恼随烦恼皆不成故。 释曰。 对治烦恼识生时。 一切世间识皆灭者。 谓六识皆灭故。 烦恼随烦恼种子在对治识中不成者。 谓以对治识为因。 生世间识不成故。 彼于后时者。 谓于出世心后。 依止及熏习者。 谓依止即是识熏习。 即是烦恼随烦恼所熏习等。 无种子者。 谓离阿梨耶无因而生。 于中烦恼即是染污。 以是义故。 烦恼染不得成。 业染章第十二论曰。 云何业染不成。 行缘识不成。 此不有故。 取缘有亦不成。 释曰。 今复显业染不成相。 云何不成。 行缘识不成。 故福非福不动行生已谢灭。 离阿梨耶识何处安置熏习。 六识身不能摄持熏习。 此义烦恼染污中已说。 此不有故者。 谓行缘识不成故。 取缘有亦不成。 何以故。 有因缘故。 诸行熏识由取力故。 熏习成满变为有故。 于中业即染名为业染。 又由业故有染名业染。 是故业染不成。 生染章第十三论曰。 云何生染不成。 结生不成故。 若于不静地。 堕住中有。 意以染污意识结生。 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 识于母胎中与迦罗逻和合。 若唯是意识和合受生。 和合生已依止此识。 于母胎中意识转生。 即是于母胎中二意识同处并生。 彼和合受生意识。 不可成立。 为意识一切时依止染污故。 如意识所缘境此不可得故。 设令此意识与赤白和合。 为即此和合意识是一切种子。 为依止此识生余识。 为一切种子。 若即彼和合识是一切种子者。 即是阿梨耶识。 汝自安置别名以为意识。 若以依止生识为一切种子者。 不以彼所依因体为一切种子者。 无有道理以是义故得成就此和合识非意识。 但是果报识。 是一切种子故。 释曰。 离阿梨耶识。 生染污不成。 今当显示此义。 结生不成者。 谓得自身不成故。 不静地者谓欲界。 堕者谓命终。 染污意识者。 意识与烦恼俱故。 受生者摄取自身故。 彼染污意识攀缘生有故。 中有即灭。 和合者一相同成坏故。 谓意识与赤白和合故。 依止和合意识生余意识。 二识俱有者。 谓一时即有和合意识。 及依此所生别意识。 二识一时俱有故。 又彼和合意识不可成立为意识。 何以故。 一切时染污为依止故。 彼和合意识。 以欲等烦恼染污意为依止。 攀缘生有。 是染污故。 依止于此故名染污。 为依止此已住胎识。 不以染污为依止。 以报体无记故。 如意识所攀缘。 此不可得故者。 意识攀缘则可得所谓诸法。 此和合识无有攀缘。 是故不可成就。 此为意识。 论曰。 复次结生已摄持色根。 若异果报识无可得义。 其余诸识各别依止。 又不坚住故。 然诸色根无识不成。 释曰。 结生已者。 谓已得身故。 若异者。 谓舍阿梨耶识已。 余六识各别处故。 动转故如眼识唯定依止眼。 如是耳等余识各自依止。 耳等色根亦尔。 若无阿梨耶识。 此诸识各各摄持自依止根者。 此等诸识动转故有时不在无摄持。 眼等诸根即应烂坏。 论曰。 识与名色更互相依。 如芦束相依住。 此义不成故。 释曰。 今欲显示此不成义。 如世尊说。 识为名色缘。 名色为识缘。 于中识为名缘者。 名谓六识身。 即说名非色四聚。 色者即是迦罗逻。 名色所缘之识。 若无阿梨耶识。 何者是耶。 由依止名色故。 得刹那传传相续。 转生不断。 论曰。 若离果报识所有众生识食不成。 离此果报识六识中随一识。 于三界所有众生中。 食事不成故。 释曰。 此言显示识食不成义。 世尊说四种食。 一抟二触三意思四识。 抟者变成为相。 既变已能作摄持身利益事。 触者境界相。 如色等境界唯以见等。 即能为身利益事。 意思者忆念为相。 但以忆念为身利益事。 如渴者见水得不死故。 识者摄持为相。 由此摄持故身得住。 若无此识即同死尸臭烂。 是故应知识亦名食。 由能作身利益事故。 于中触食者六识身。 意思者忆念心。 既说识食故知更有别识。 又如重睡无心及闷绝灭定等。 六识身灭尔。 更有何者持身得不烂坏。 阿梨耶识若舍离时。 身则烂坏故。 论曰。 若从此退已于上静地生。 以染污不静意识结彼生。 此不静染污心。 于彼地中。 若离阿梨耶识。 种子不可得。 释曰。 前已说不静地结生不成。 静地不成。 今当显示此处。 以染污识结彼生。 若于静地亦以染污不静结彼生。 染污者以彼地烦恼所染故。 彼地烦恼者。 谓着定味等。 此染污即在不静地。 此人于不静地死。 既死已彼上地心云何现前。 既不现前云何得结彼生。 是故决定应有阿梨耶识。 由有无始时彼地熏习心在。 由此熏习彼心现前得结彼生故。 论曰。 设令生无色界。 所有染污及善心。 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 此染污及善心。 应无种子及住处故。 释曰。 生无色界者。 谓解脱色界。 染污及善心者。 谓乐三摩提味。 无种子及无住处者。 谓无因及无依止。 更有别义。 若无种子何因而生。 若无住处云何得依止住。 彼心为阿梨耶识摄持故。 从自种子生。 即依止此识。 由有依止故得相续住。 论曰。 若即于彼界中出世心现前。 所余世间心灭尽。 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 即于彼中若出世心现前。 唯除此出世心。 其余皆是世间心。 彼诸世间心皆不有故。 便断彼趣。 即是不由功用得无余涅槃。 既无此理故。 离阿梨耶识不成。 论曰。 若生非想非非想中。 依无所有处。 出世间心现前。 即应舍离二趣。 此出世识不依止非想非非想趣。 亦不依止无所有处趣。 依止涅槃处亦不成。 释曰。 若于非想非非想处生。 有时依无所有处。 出世心现前。 以彼处心明利故。 非想非非想处心钝故。 于明利心处。 修出世心现前。 彼出世心依止。 第一第二趣并不成。 以此二地皆世间故。 又别地生别地心现前依止二趣亦不成。 由身有余故。 若此心以涅槃为依止亦不成。 以如是等三种依止既不成。 若离阿梨耶识。 此出世心住于何处。 论曰。 若人造善造恶于舍命时。 若离阿梨耶识。 或上或下次第身冷不得成。 是故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 生染污亦不成。 释曰。 于中造善造恶。 则有从上从下。 身冷不同。 以造善者上升。 为恶者下坠。 是故若不许有阿梨耶识为摄持者。 云何得如此身即随冷。 由阿梨耶识为摄持者故。 或上或下次第放舍。 随所舍处则为死尸故。 得身冷。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三世间净章第十四论曰。 云何世间净不成。 如未离欲界欲。 未得色界心。 即以欲界善心修行。 除欲界欲。 此欲界修行心与色界心。 不得俱生俱灭故无熏习。 种子不成。 无有色界心为过去。 无量。 生中余心隔故。 彼静心种子不得成就。 已无有故是故成就彼色界静心。 由一切种子果报识。 次第传来得为因缘。 修行善心为增上缘。 如是一切离欲地。 如其相应知。 如是世间净离一切种子果报识亦不成。 释曰。 如世间净不成。 今当显示。 如为离淫欲起修行时。 修行欲界善心。 于色界心无有熏习。 以不同生同灭故。 彼色界心即是无种子而生。 以彼过去色界心无量生中余识所隔。 已过去无有不成故。 彼静心种子为因缘者。 从阿梨耶识中自种子生故。 彼方便善心非无功力。 得为增上缘则为功力。 但非因缘。 由彼增上故。 色界心得生。 如是破色欲时亦尔故。 出世间净章第十五论曰。 云何出世净不成。 如世尊说。 从他闻音及自正思惟。 由此二因正见得生。 此他音声及正思惟。 为熏耳识为熏意识。 为熏耳意二识。 于彼法中起正思时耳识不生。 意识亦为余识别攀缘所间。 若于正思惟相应心生时。 彼意识久灭过去。 闻所熏及熏习皆不得有。 何处得种子。 于后时生正思惟相应心。 与正思惟相应者是世间心。 与正见相应者是出世间心。 无有共生共灭义故不。 为彼所熏。 既不被熏则为种子不成。 是故出世间净。 离一切种子果报识亦不成。 彼中摄持闻熏习种不成故。 释曰。 如出世净不成今当显示。 于他音声及正思惟者。 谓正与声相应思惟。 此意识为余识别攀缘所间者。 谓与正见相应出世心隔绝故。 若正思惟相应心生者。 谓于后时正思惟。 彼久灭过去者。 谓前意识已谢灭经无量时闻所熏及熏习皆不得有。 云何得以此为因生后正思惟相应意识彼中者。 谓世间意识中。 闻熏习者由闻他音声熏习意识中。 若作是念彼摄持种子不成故。 谓摄持出世净种子不成故。 若有种子生义可成。 论曰。 复次此一切种子果报识既为染法因。 云何复成彼对治出世心种子。 又此出世心昔未曾有故无熏习。 既无熏习从何种子而生。 汝今应答。 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 为种子得生。 释曰。 此果报识既为障碍因体。 即不成彼对治因体。 又此出世心初未曾有者。 谓昔来未生故。 无熏习者由昔来未生彼出世心熏习。 决定未有故。 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为种子得生者。 为别异声闻故言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 由善清净法界灭智障烦恼障故。 名善清净法界。 所流津液者即是所说法。 谓修多罗等。 于此法界所流津液修多罗。 听闻故名法界所流津液闻。 即此闻熏习故名法界所流津液闻熏习。 又复闻即是熏习故。 名闻熏习。 彼闻熏习住阿梨耶识中为因。 生起出世心。 论曰。 此闻熏习为是阿梨耶识自性。 为非若是阿梨耶识自性。 云何得成对治种子。 若非彼识自性。 此闻熏习种子依止云何可见。 乃至佛菩提位所有闻熏随在何身中。 与果报识同相而生。 犹如水乳然非阿梨耶识。 以成彼对治种子故。 释曰。 所有闻熏习。 为是阿梨耶识自性为非。 设尔何失。 若是阿梨耶识自性。 云何阿梨耶识还自成对治种子。 若非彼识自性此闻熏习应别有依止。 乃至佛菩提位。 所有闻熏习者。 即是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熏习力故。 随在何身中者。 随于何身中同体而生。 然非彼自性。 犹如水乳虽复一体而生。 然此闻熏习非阿梨耶识。 以对治阿梨耶识故。 论曰。 于中依下熏习成中熏习。 依中熏习成上熏习。 由闻思修数习故。 释曰。 于中下中上者。 应知闻慧思慧修慧。 一一各有三等。 复有别义闻慧为下思慧为中修慧为上。 闻思修数习者。 于闻等中增上修行。 以下品为因得中品。 中品为因得上品故。 论曰。 彼闻熏习种子。 随下中上应知皆是法身种子。 是阿梨耶识对治故。 非阿梨耶识所摄故。 出世善清净法界所流津液故。 虽是世间为出世心种子。 体出世心未生时。 为现起烦恼对治故。 恶趣对治故。 一切恶业朽坏对治故。 能随顺得亲近诸佛菩萨故。 虽是世间初修行菩萨所得。 应知皆法身摄。 声闻缘觉所得解脱身摄。 释曰。 现起烦恼对治者。 谓欲等出生为除灭因故。 由除灭烦恼故。 对治恶趣应受后报恶道业。 为彼朽坏因。 举要言之。 过去未来现在。 一切恶业对治故。 于未来世自身得亲近善友因故。 初修行者。 谓凡夫法身摄者为法身种子体故。 解脱身摄者。 谓为诸声闻解脱因体故。 何以故。 由声闻唯得解脱身。 不得法身故。 论曰。 此非阿梨耶识。 法身解脱身所摄。 随下中上次第增。 如是果报识渐减依止。 即转依止。 一切转已此一切种子果报识悉无。 种子即一切皆灭。 复次非阿梨耶识与阿梨耶识同处而生。 犹如水乳。 云何一切皆灭。 如鹅饮水中乳。 又如世间离欲不静地熏习灭。 静地熏习增依止即转。 释曰。 如阿梨耶识。 与非阿梨耶识同处而生。 然阿梨耶识尽。 非阿梨耶识。 在如鹅饮水中乳。 乳尽水在。 以此显示。 应知。 又如世间离欲。 于一阿梨耶识中。 不静地烦恼熏习灭。 静地善法熏习充满依止得转。 出世熏习亦尔故应知。 顺道理章第十六论曰。 如入灭尽定说识不离身。 此成立果报识不离身。 以灭尽定不为对治此识故生。 亦非出定时此识复生。 此果报识断已非结余生不得更生。 释曰。 灭尽定说识不离身者。 此为成就有阿梨耶识。 由世尊说识不离身者。 若离果报识余识不成。 何以故。 以灭尽定对治生起识故生。 见此定寂静故。 若复执言出定时识更生。 由此意故名为识。 不离身者。 此义不成。 何以故。 以出定时识不更生。 此果报识相续断已。 若离托生时不得更生。 论曰。 若人执以意识故。 说灭尽定有心者。 彼人所执心不成。 定义不成故。 攀缘相不可得故。 善根相应过故。 不善无记不相应故。 想受共行过故。 则有触故。 三摩提中此有力故。 唯灭想是过故。 思惟即与信等善根俱起过故。 能依离所依不可得故。 有譬喻故非一切行者亦不有故。 释曰。 若人执以意识故说灭尽定中有心。 彼人所执不成心。 以定义不成故。 若欲令离如先所说自相阿梨耶识。 于生起识中随一识灭尽定中有此心者。 此义不成。 何以故。 定义不成故。 未曾见心离于心法。 如余心法未曾离心。 若想受不灭不得灭名。 则此定不复成定。 若存有阿梨耶识则无此过。 为寂静住故。 对治彼怨。 其余心及心法故灭定生。 阿梨耶识不分明故。 不对治此识故生。 是故此定不得有余心。 何以故。 攀缘相不可得故。 心及心法若相续不断。 必有所缘相。 灭定若有心亦应不离所缘相。 此二俱不可得故。 此定无有余心。 若立有阿梨耶识则无此过。 此识以摄持身得名故。 复次若灭定中有余识生者。 余识必有善等分。 谓善不善无记。 此心不得为善。 若善应与善根相应此即相违故。 亦非识自性是善以离善根相应。 无得善义。 故若定心是善。 则不许义至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此不可许即与一切处余善心不异故。 亦不得为不善及无记。 与不善无记不相应故。 离欲界欲时。 一切不善根已灭不成不善。 亦非无记以此定是善故。 又不可以此心为善。 与想受共行过故。 若离善根不得为善。 但善必与善根相应。 如与善根相应。 必与想受相应无有别因故。 所治现行复有能治此义不成。 如欲等现行不得有不净观。 复次定中若离阿梨耶识有余心者。 则有触生过。 今当以住余定为例。 但有其余善根。 相应定心生时必与触俱。 谓因定生猗为相。 若乐受触若不苦不乐受触。 以此触为缘故。 则有乐受及不苦不乐受生。 何以故。 此触于定中有力故以见此触于余定中生二受有力故于灭定中亦应尔。 无别障碍因故。 若尔触缘受则至此义不成。 何以故。 唯灭想是过患故。 若言有触缘受。 修行此定唯为灭想此不可许。 以说受想俱灭故。 又复不应有触。 于余识中若有触。 则有相应共有思惟。 信等善根共生过故。 经说若有识与触相应生。 则有思惟俱生是故于定中思惟现行义得成。 若有思惟现行则是起作善心。 此必应与信等善根俱生。 此义不可许。 若欲离如前所说过失。 及离阿含相违过失。 故言拔去心法。 无有心法。 唯有心在为是。 此亦不成。 何以故。 从所依中拔除能依不可得故。 心是所依心法是能依。 此能依所依心及心法。 无始生死已来更互相依未曾相离。 由此相引故。 必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若汝言定及定方便。 并与彼相违故。 无贪等不生唯善生者。 余处未曾见此道理。 何以故。 若法相应生。 必有津液果相应生。 是故彼义不成。 复次更有不成。 如世尊说。 身行灭乃至言意行灭。 于中身行者。 谓出入息。 语言行者谓觉观。 意行者谓思惟及想等。 如觉观灭则语不得生。 如是意行灭则意不得生。 若汝言如身行灭住于定中。 身得不灭。 如是意行虽灭。 意犹得在。 此义不然。 何以故。 有因缘故。 更有别身行。 为身得住因。 如世尊说。 由饮食命根及识等故。 虽无出入息身亦得住。 意则不尔。 更无余意行所持故。 于彼定中不得以意识为心住。 如世尊说。 识不离身此说果报识。 何以故。 由有种子故。 后出定时生起识从此而生。 此能依所依一切时如是而生。 虽加功用不能令其相离。 何以故。 有譬喻故。 此于世间中从生至终。 更互不相离。 一切时共生。 无有能拔其能依。 令离所依。 譬如四大及四大所造。 心法亦尔。 无有道理令其相离留心独在。 若言从所依。 拔除能依不可得。 但以想受是过患故。 唯此二法不现行非余。 此亦不成。 何以故。 非一切处行者。 此中不有故。 经说灭尽定中识不离身者。 即是成就阿梨耶识是有。 以世尊说识不离身故。 若离果报识余识不成何以故。 由灭尽定对治生起识生以是寂静故。 若有执从定起已。 识还从身生故。 言不离者此亦不成。 以出定时识无更生义。 以彼报识若相续断已。 离结后生无更生义。 若复执离阿梨耶识以意识故。 言灭尽定中有心者。 彼心不得为善不善无记。 并不成故。 由此定善故不可为不善。 亦不得为威仪工巧变化等无记。 若言是果报无记即是阿梨耶识。 以无第五无记故。 若言此心是善。 即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又此心在时染污意已灭。 但住善中。 此善心即有所依止。 及有所缘三事和合。 云何不生触。 既生触云何不生受等。 若尔则灭尽定义不成。 于中心及心法不灭故。 若汝执言善心势力引此定生。 由方便善心势力故。 此定虽善然不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若和合有能得名和合。 是故此定虽善于三和合无有能故。 此不尔如津液果生故。 以彼方便心是善。 是故此定即与善根相应故。 论曰。 若复执色心次第生。 为诸法种子。 此破如前复有不成。 于无色界及无想天退堕。 从灭尽定起此义不成。 阿罗汉最后心亦不得成。 唯除次第缘义得成。 如是若离一切种子果报识。 染污清净皆不得成。 是故如前所说相阿梨耶识成就是有。 释曰。 若执色心相续生诸法。 前刹那色为后刹那色因得为种子。 初刹那识生后刹那识亦尔。 若从无色界退彼色久已断绝。 云何得种子复生于色。 若从无想天退。 及从灭定起。 此心久灭云何得为后心生因。 若如是阿罗汉无有得无余涅槃。 以色心因不尽故。 此前刹那色于后刹那色。 前刹那识于后刹那识。 应知但得为次第缘。 不得为因缘。 是故成就阿梨耶识为有。 若住生起识中转依义不得成。 此义今以三偈显之。 论曰。 此中有偈。 菩萨善心中则离于五识无复有余识转依何心作对治为转依未灭故不成果因无差别于灭则有过无种子无体许此为转依彼无二无故转依则不成释曰。 菩萨善心中者谓善意识中。 即是出世对治相应故。 则离于五识者。 谓离眼识等五识。 无余识者。 谓离染污意识及有流善识。 为离有流善识故。 说善心已复说无余识。 转依何心作者。 谓于阿梨耶识中一切染污种子无复种子。 如此作故。 若言对治生为转依者对治为转依。 非灭不成故。 烦恼灭故名为转依。 非对治即是灭。 何以故。 对治但是灭因故。 若尔则是果因无差别。 彼灭即有过故。 果者谓灭名为涅槃。 因者谓对治名为道。 彼对治与灭则成一体。 又对治生时即是涅槃故。 若汝以无种子无体许此为转依者。 于生起识无种子及无体。 如此为转依。 彼无二无故。 转依则不成故。 于住出世定时。 诸生起识并不有故。 尔时无种子无及无体无。 是故转依义不成。 若有阿梨耶识诸生起识虽不在。 彼种子在阿梨耶识中住则能作无种子及无体。 由转依不成故。 应知有阿梨耶识。 差别章第十七论曰。 复次此阿梨耶识差别云何。 略说或三种或四种。 应知于中三种者。 由三种熏习差别故。 一名言熏习差别。 二我见熏习差别。 三有分熏习差别。 四种者一引生差别。 二果报差别。 三缘相差别。 四相貌差别。 于中引生差别者。 谓新生熏习。 若无此行缘识。 取缘有不得成。 果报差别者。 以行有为缘于诸趣成熟。 若无此则无种子。 后有诸法生不得成。 缘相差别者。 此即是意所取我相。 若无此则我取意念。 所缘不得成。 释曰。 如此成就阿梨耶识已。 今当显示此识品类差别。 于此三种熏习差别中。 名言熏习分者。 所谓如眼名熏习在果报识中。 为彼眼生因。 后果报眼根生时。 由此眼名言。 说为因故生。 耳等诸根一切名言差别亦如是。 我见熏习差别者。 由染污意中身见力故。 取阿梨耶识为我。 熏习生已则有此我彼他差别。 有分熏习差别者。 由善不善不动行力故。 于诸趣中受生如此差别。 此义如后应知相初广说。 引生差别者。 谓摄聚种类差别所有。 新生熏习者。 谓初起熏习时。 若无此阿梨耶识引生差别则诸行生灭所熏习识。 由取所摄持故生有现起。 此有不成。 能有后生故名此为有。 此有即是善不善取之数习。 果报有差别者由摄聚行有为缘。 于诸趣中成熟。 若无此阿梨耶引摄分。 则无有因。 于后有中诸法眼等色根生起不成。 此即是报果故。 缘相差别者即此阿梨耶识分与彼依止染污意我见为我取缘相。 若无此缘相阿梨耶识与染污意意俱身见为因此我执所缘境不成。 此即是津液果。 论曰。 于中相貌差别者。 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 无受生种子相。 有受生种子相。 共相者是器世界种子故。 不共相者是各别内入种子故。 此共相是无受生种子。 若对治起时不共相障碍灭故。 共相者他分别所持。 观行者于中见清净。 如于一切物中种种乐欲种种见成故。 此中有偈。 难灭及难知所谓共相结观行者心异于外大相中清净者不灭于中见清净诸佛见清净成严净佛刹复有别偈。 随种种欲乐种种见得成观人于一物随种种欲乐种种见得成所取唯有识此不共相。 是有受生种子。 此等若不有器世界及众生世界转生。 差别不成。 释曰。 相貌差别者有多种。 于中谓共相不共相。 有受生种子相无受生种子相。 此阿梨耶识为一切众生所共器世界因体。 即是无受生种子。 不共相阿梨耶识者。 即是各各自身色等诸入因体。 即是有受生种子。 若离如是相类阿梨耶识。 则一切众生所共受用因。 器世界则不成。 如是若离第二阿梨耶识众生世界不成。 即如枯木无所觉知。 论曰。 复有粗恶相轻安相。 粗恶相者是烦恼小烦恼种子。 轻安相者是有流善法种子故。 若无此于果报身中。 有堪能无堪能差别不成故。 释曰。 粗恶相者谓身无堪能故。 轻安相者谓身有堪能故。 论曰。 复有受用相不受用相。 受用相者。 谓果报已熟善不善种子故。 不受用相者。 谓言说熏习种子。 无始时戏论生起种子故。 若无此数数所作善恶业。 得果受用此义不成。 此新言说熏习出生亦不成。 释曰。 受用相者若离此阿梨耶识。 数数所作善恶业得果而尽不得成。 无受用相。 谓言说熏习种子者。 如言说熏习差别中说。 无始时戏论生起。 种子故者。 谓无始已来俗数流布因故。 若无此不受用相。 阿梨耶识则无本新言说熏习。 生起不成。 何以故。 于世间中。 无有现在言说离本得成。 若本不有今亦不有故。 论曰。 复有相似相。 谓似幻焰梦翳等故。 若无此相似相阿梨耶识。 由虚妄分别种子故成颠倒相。 此义不成。 释曰。 相似相者如幻事为因故。 即得妄见象等相。 如是如是由阿梨耶识相似相。 虚妄分别种子故。 有颠倒相。 若无此彼颠倒相不成。 论曰。 复有具相不具相。 具缚者是具相世间。 离欲者损减相。 有学声闻及诸菩萨一分拔离相。 阿罗汉辟支佛如来烦恼障具拔离相。 烦恼障智障具拔相者。 如其所应。 若无此次第灭烦恼义不成。 何因缘故善恶法果报唯是无障无记。 此果报是无障无记故。 与善恶不相违。 善恶更互相违。 若果报是善恶。 无有道理得灭烦恼。 是故果报识唯是无障无记。 释曰。 无障无记者。 于中无障者谓无染。 由无染无记故名为无障无记。 非如色界生以烦恼不善为无记。 此果报若是善不善。 则烦恼灭不得成。 何以故。 若是善更生善。 若是不善更生不善。 则生死无有尽义。 生死者即是烦恼及有流善等。 释应知依止竟。 摄大乘论释论卷第四应知胜相胜语第二(此品有三章)差别章第一论曰。 已说应知依止。 应知相云何可见。 此略说有三种。 谓依他相分别相成就相。 此中何者是依他相。 阿梨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 何者是诸识谓身识身者识。 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 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 自他差别识善恶两道生死识。 此中身识身者识受者识。 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 此等从言说熏习种子生。 自他差 发布时间:2025-06-04 12:03:38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21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