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乘义章 第十六卷 - 大藏经 内容: 大乘义章 第十六卷远法师撰净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四门(十六特胜义菩萨十八不共法义二十种法师德义三十七道品义)十六特胜七门分别(一释名辨相二约对四念分别三所求成差别四就位分别五约禅分别六就人分别七随义分别)就初门中先释其名后辨其相。 十六特胜如成实说。 毗婆娑中亦广分别。 言特胜者。 此观胜于不净观法故名特胜。 胜相如何。 释有八种。 一破患胜。 不净观门但破贪欲。 此观能破一切烦恼。 何故而然。 一切烦恼因恶觉生。 念出入息除灭恶觉。 恶觉断故烦恼不起。 故破一切。 二断结胜。 彼不净观但能伏结。 十六特胜亦伏亦永断。 三宽广胜。 彼不净观但观色法以为不净。 特胜通观色心等法。 四微细胜。 彼不净观但观骨等。 特胜微细能观无常断离灭等。 五坚固胜。 彼不净观缘他身起。 得而易失。 十六特胜缘自身起。 得而难失。 六调停胜。 如成实说。 彼不净观未得离欲。 已自厌恶。 如彼婆求河边比丘。 由观不净服毒坠高求刀自杀。 如药过增反更为患。 特胜不尔。 能破贪欲而不生厌。 七所生胜。 如毗婆娑说。 彼不净观增众生想。 以其观察男女等骨为不净故。 十六特胜增长法想。 以空三昧之根本故。 八所异胜。 如毗婆沙说。 彼不净观与外道共。 十六特胜不共外道。 具斯八义故名特胜。 名义如是。 特胜不同离分十六。 名字是何。 念出入息。 若长若短息遍身。 除身行。 以为初四。 觉喜觉乐。 觉心行。 除心行。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为八。 觉心令心喜令心摄令心解脱。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十二。 观察无常断离灭等。 念出入息复以为四。 通前十六。 名字如是。 相状如何。 言息短者。 如人上山担重疲极气息则短。 行者亦尔。 在粗心中气息则短。 何者粗心。 所谓躁疾散乱心也。 言息长者。 如人定止气息则细。 细时则长。 行者如是。 心细息细。 细则长矣。 息遍身者。 行者信解己身浮虚。 见诸毛孔风行出入名息遍身。 除身行者。 行者系念住息境界。 得境界力心则安静。 心安静故粗息则灭。 名除身行。 问曰。 气息长短有无为当由身。 为当由心。 释言。 俱由。 如人初始处胎之时。 及在四空则无气息。 明知。 由身。 在第四禅及灭尽定便无气息。 明知。 由心。 问曰。 气息不由念生。 如人虽复心念余事息常出入。 云何说言由心生乎。 释言。 是息虽不由于作念而生。 但以众缘和合故起。 有心则有。 无心则无。 心粗息短。 心细息长。 故说由心。 又问。 此息为由地有。 为由心有。 释言。 俱由。 故论释言。 由地由心。 三禅已还是有息地。 云何俱由。 有人身在出入息地而无三禅已还之心则无气息。 故知。 由心。 虽复有心而身不在出入息地。 尔时亦无。 故知。 由地。 要身在于出入息地。 并复有其出入息心。 尔时方有。 故知。 俱由。 问曰。 出息从何处生至何处灭。 入息复从何处而生至何处灭。 释言。 出息从齐轮生至外便灭。 入息从于身外而生入身便灭。 随心粗细近远不定。 问曰。 于彼出入息中何者最先何者最后。 依如成实众生生时出息最先。 众生死时入息最后。 出第四禅与生时同。 入第四禅与死时同。 毗昙所说生及死时与成实同。 出入四禅与彼正翻。 相状如何。 如毗昙说。 出初入定。 入初出定。 入第四禅出息最后。 出第四禅入息最先。 故与彼翻。 此初分竟。 第二四中言觉喜者。 由前四行心得定住。 从此定法心生大喜。 本虽有喜心不能如是。 故名觉喜。 言觉乐者。 由前心喜身得调适。 身调适故便得猗息。 猗息故乐。 如人疲苦得息安乐。 故名觉乐。 故经说言。 以心喜故身得猗息。 以身猗故则得受乐。 觉心行者。 论言。 从喜生于贪心名为心行。 见受有此生贪之过名觉心行。 除心行者。 行者以见从喜生贪。 除受去贪心则安稳。 名除心行。 此四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名为念出入息。 此两分竟。 第三四中言觉心者。 以除心行见心寂静故名觉心。 令心喜者。 是心或时还复沈没。 荣发令喜名令心喜。 令心摄者。 若心还掉摄之令住名令心摄。 令心脱者。 若离沈掉心则调停舍离二边。 名令心脱。 此亦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亦名念出入息。 此三分竟。 第四四中无常行者。 由心寂定见法生灭名无常行。 所言断者。 用无常行断诸烦恼故名断行。 所言离者。 于有为法悉生厌离。 故名离行。 所言灭者。 以心厌离得一切灭故名灭行。 有人复说。 观五阴无常名无常行。 观察五阴空与无我名为断行。 观五阴苦生于厌离。 名为离行。 观阴不生是寂灭法。 故名灭行。 有人复说。 观身无常名无常行。 断除无明名为断行。 远离爱结名为离行。 证得涅槃寂静之法名为涅槃行。 有人复说。 观心心法无常生灭名无常行。 断除爱法名为断行。 离余烦恼名为离行。 通灭一切诸烦恼结名为灭行。 复有人说。 观法无常名无常行。 断过去烦恼名为断行。 离未来烦恼名为离行。 灭现在烦恼名为灭行。 此五义中初之一义如成实释。 后之四义如毗婆沙。 此亦远从念出入息方便发生。 是故亦名念出入息。 此四分竟。 相别如是(此一门竟)次约四念以别十六。 于中初四正念气息。 名身念观。 次观四受念。 次四心念。 后四法念。 问曰。 此之十六持胜乃是安那般那观行。 安那般那五停心摄。 世尊何故说为四念。 毗婆娑云。 以此四念之方便故名为四念。 又复四念义通始终。 故名四念。 此亦名为四种身忆。 问曰。 忆者缘于过去。 所念气息在于现在。 云何名忆。 成实释言。 此实是其破假名智以忆名说。 诸心心法更为名故(此二门竟)次明所成。 修此十六。 能成五行。 如成实说。 所谓圣行梵行天行学行无学行。 观彼气息念念生灭。 是故无常。 无常故空。 空即圣行。 又如论释。 气息名风。 风行虚中。 虚相复能开导坏相。 坏相即空。 空即圣行。 能生净天。 故名天行。 为到寂灭故名梵行。 为得学果故名学行。 为得无学行为无学行(此三门竟)次就位论。 总相论之。 此之十六名为安那般那观行。 安那般那五停心摄故。 成实中辨此名为出入息品。 毗婆娑中亦说此为出入息观。 理实行者观一一法。 皆能到于无学圣果故观气息。 从始至终不唯局在五停心位。 是义云何。 通相论之。 从凡乃至无学之果。 分分皆得具为此观。 于中别分。 初四始起在五停心。 成在四念。 次八在于念处位中。 后四在于暖等已上乃至无学。 位别如是(此四门竟)次约禅论。 如毗婆娑说。 息短初禅。 息长二禅。 遍身三禅。 除身四禅。 余亦如是。 论文直尔。 不广分别。 准义具论。 初四如上。 第二四中觉喜在于初禅二禅。 觉乐三禅。 觉心除心在第四禅。 第三四中令心喜者在初二禅。 令心摄者在第三禅。 令心定及令心脱在第四禅。 初得名定。 成满名脱。 亦可。 有漏名之为定。 无漏名脱。 第四四种皆遍诸禅。 约礼如是(此五门竟)次就人论。 如毗婆娑说。 何人能具。 谓佛如来。 余皆不具。 有人复说。 罗汉辟支及佛能具。 余皆不具(此六门竟)。 次随义分别。 于中且以九义分别。 一十智分别摄终从始唯等智性。 故毗婆娑云唯一等智。 始终别论初十二门唯等智性。 无常行者具六智性。 所谓等智及与苦智法比二智尽无生智。 在见道前名为等智。 见道已去名为苦智。 观欲无常名为法智。 观上无常名为比智。 在无学果名尽无生。 断离及灭义则不定。 若言能断能离能灭则七智性。 所谓等智苦集二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世俗断结是其等智。 无漏断结是苦集智。 所缘气息苦集性故。 缘欲界断名为法智。 缘上界断名为比智。 在无学果名尽无生。 若言缘断缘离缘灭则六智性。 所谓等智及与灭智法智比智尽无生智。 在见道前名为等智。 见道已去名为灭智。 余四可解。 二约根分别。 如毗婆沙说。 唯意相应。 三三世分别。 如毗婆沙说。 体三世摄。 缘于三世。 四三性分别。 如毗婆沙说。 体性唯善。 所缘气息唯是无记。 五三界分别。 如毗婆沙说。 是其欲界色界所摄。 所缘气息亦息是欲界色界所收。 六就学无学及与非学非无学等三义分别。 摄终从始体性唯是非学无学。 所缘亦然。 气息非是学无学。 故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始终别论。 初之十二体性及缘备如前判。 后之四种通学无学及与非学非无学摄。 等智能断非学非无学。 无漏能断名学无学。 七就见断修断无断三义分别。 摄终从始唯是修断。 所缘气息亦是修断。 此义如彼毗婆沙说。 始终别论。 初之十二备如前判。 后四通其见断修断及与无断。 所缘如上。 唯是修断。 八就名缘义缘分别。 如毗婆沙说。 唯是义缘。 非是名缘。 所缘气息非名字故。 九自他分别。 如毗婆沙说。 此观通缘自他气息。 非唯自缘。 十六持胜辨之粗尔。 菩萨十八不共法义菩萨十八不共法义出奋迅王菩萨问经。 菩萨行德超出二乘。 不与彼同故曰不共。 随别细分不共无量。 今据一门且论十八。 名字是何。 六度为六。 身口意业所作殊胜复以为三。 通前为九。 不因他故自然能知一切世间五明处等。 通前为十。 以大悲心常为众生广治诸病。 后授涅槃不为利养为第十一。 不愿世间释焚诸王而常具受为第十二。 于好国土放逸之处能教众生修习亦念为第十三。 种种恶人于菩萨所不能加害。 若见菩萨心则清净为第十四。 有诸众生不信三宝。 若见菩萨则生信心为第十五。 天龙鬼神人非人等。 若见菩萨即生师相礼事供养为第十六。 于一切处为尊为导。 化诸众生断恶修善。 生天解脱为第十七。 随所修习菩提分法具足神通魔不得便为第十八。 此之十八始起菩萨成满在佛。 今就起处以彰其名。 名为菩萨不共法矣。 不共法辨之略尔。 二十种法师德义法师之德出地经论地持论中。 亦具辨之。 以法逆世名为法师。 师德不同。 且说二十。 名字是何。 地论地持各有差别。 然今且依地论列之。 一名时说。 二名正意。 三名顿说。 四名相续。 五名为渐。 六名为次。 七句义渐次。 八名为乐。 九名为喜。 十名为劝。 十一具德。 十二不毁。 十三不乱。 十四如法。 十五随众。 十六慈心。 十七安心。 十八哀愍安乐心。 十九不自赞毁他。 二十不著名利。 此二十中前之十五名随顺说。 外顺说义。 后之五种名清净说。 内心无过。 前十五中三门辨之。 一以地论对彼地持辨其同异。 二随义分判。 三依名解释。 同异如何。 此十五中四门是同。 十一门异。 异相如何。 地持四门地论为八。 彼初时说地论分二。 时与正意。 彼地持中第六一门名为欢喜。 地论分二。 渐之与次。 彼地持中第八一门名之为喜。 地论分二。 乐之与喜。 彼地持中第九一门名之为劝。 地论分二。 劝与具德。 地经论中有其三门。 地持为七。 地经论中第三一门名为顿说。 地持分二。 名一切说不为法悭。 地经论中第四一门名相续说。 地持分二。 名无间说不作师倦。 地经论中第十三门一名为不乱说。 地持分三。 名不乱说文字具足不除隐说。 余四相似。 就此四中句义渐次。 地持论中名之为欲不毁。 如法及与随众名义皆同。 本应悉同。 当是翻者不同故尔。 同义且然。 次随义分。 此之十五以义相从摄以为七。 初有两门。 合为第一。 随他所宜。 于中时说随物心宜。 欲受为说。 无欲则止。 正意一种随他形宜。 恭肃为说。 慢高则止。 次有两门。 合为第二。 随自所宜。 于中顿说明己无悭。 相续一种明己无惰。 次有三门。 合为第三。 随法所宜。 于中渐说明顺教法。 次顺义法。 句义渐次双顺教义。 亦可。 此句顺于行法。 次有三门。 合为第四。 重复明其随他所宜。 与前何别。 而复更来。 向前初分随他现在听法心宜及与形宜。 此门随他根性所宜。 大根授大小根授小。 如是一切。 次有一门。 以为第五。 重复明其随自所宜。 与前何别。 前第二分明己说心无悭无惰。 此明说德。 有智便说。 无智则止。 次有三门。 合为第六。 重复明其随法所宜。 与前何别。 前第三分随法次第。 此顺法体。 于中不毁言顺出道。 不乱顺理。 亦顺教法。 如法顺于四谛法相。 末后一门以为第七。 说能顺众。 义别如是。 次释名义。 言时说者。 观诸众生有心乐闻。 无忧恼等障难之时。 为之宣说故名时说。 言正意者。 菩萨正意观诸众生住于恭敬求法威仪然后为说。 如戒经中自立他坐不应说等。 名为正意。 此二地持合名时说。 言顿说者。 为一切众说一切法心无悭吝。 名为顿说。 为一切众于人顿也。 说一切法于法顿也。 心无悭吝内心顿也。 地持论中别分无悭以为一门。 不为法悭。 言相续者。 说无德息。 舍诸法中嫉妒之意名相续说。 说无德息明说相续。 舍嫉妒意明心相续。 地持论中分无嫉意别为一门。 不作师倦。 渐者依教次第说也。 故论释言。 依字句味次第说矣。 次者依义次第说也。 说苦至集说灭至道。 如是一切。 故论释言。 如字句次第义亦如是。 此渐与次地持论中合为一门。 名曰欢喜。 次第宣说易可记持。 故令物喜。 句义渐次者。 论家释言。 说同义法不说异义。 此相如何。 于向前教及与义中。 浅则俱浅。 深则俱深。 不离宣说名说同义。 如苦谛中宣说有作。 集灭道中亦说有作。 苦谛之中宣说无作。 集灭道中亦说无作。 如是一切。 名说同义。 亦可。 此就行法之中明其净第。 或一处。 如是一切。 名说同义。 此地持中名之为欲。 辨宣行法令人乐行故名为欲。 示者论言示所应示。 小根众生应示小法。 大根众生应示大法。 如是一切。 名示应示。 此约教法。 喜者论言喜所应喜。 随根不同。 为之辨义。 令其心喜应喜。 此约义法。 此示与喜地持论中合为一门。 直名为喜。 彼中具释。 乃有四句。 一示应示。 二授应授。 三照应照。 四喜应喜。 示授约教。 总举称示。 乐正与为授。 照喜约义总举令知。 名之为照。 称机别教令其欢喜故名为喜。 此四皆悉称物根宜故并云应。 劝者论言。 怯弱众生劝令勇猛故名为劝。 此义地持隐而不彰。 言具德者论言。 依于现智比智阿含所证。 而为人说名为具德。 言现智者现量智也。 言比智者比量智也。 此知法相。 言阿含者教量智也。 此知教法。 此三如前三量章中具广分别。 证是证智。 此知理法。 具此方说故名具德。 地持论中说此为劝。 言不毁者地论释言。 顺善道说。 地持释言。 顺向善趣此名出道。 以为善趣。 凡所言论随顺出道名向善趣。 言不乱者论自释言。 不动不杂正入非稠林行故曰不乱。 言不动者离于浅过。 浅近之言差失法理故为动。 言不杂者离于深过。 不杂除隐故名不杂。 言正入者显前不动。 言正顺理故云正入。 非稠林者显前不杂。 佛法虽深开示令浅小儿亦解。 离深隐覆名非稠林。 地持论中分此为三。 一名不乱。 亦名为应。 言顺理法与理相应。 二文字具足。 亦名善说。 言顺教法。 三不除隐。 亦名不杂。 言顺化仆不杂除隐。 言如法者顺四真谛。 凡所言论应四真谛。 令人依之除苦断集证灭修道。 言随众者论言。 随顺四众八部而为说法。 于比丘中说比丘法。 于尼众中为说尼法。 如是一切。 此前十五名随顺说。 就后五种清净说中。 依四无量为人说法名清净说。 初一是慈。 次二是悲。 次一是喜。 后一是舍。 于怨众生慈心说者。 怨所多嗔故须慈说。 于恶众生安心说者。 恶行众生有其危怖。 授善令安名安心说。 苦乐放逸贫乞众生住哀愍心安乐说者。 违缘逼恼名苦众生。 得乐自纵名乐放逸。 顺缘不足名贫众生。 于此三人共起二心。 于苦及贫怜其现苦。 于乐放逸愍其当苦。 是故通起哀愍心说。 于苦众生欲令得其苦对治乐。 放逸乐者欲令离罪得无过乐。 于贫乞者欲令得其众具之乐。 是故通起安乐心说。 不以嫉缠自赞毁他。 喜心说也。 不著名利舍心说也。 若依地持先舍后喜。 此五是清净心说。 法师之德辨之粗尔。 十七道品义三门分别(一通释二别解三约对九法分别)就通释中曲有六门。 一释名义。 二行门分别。 三行体分别。 四止观分别。 五八正分别。 六大小不同。 先释其名。 言道品者经中亦名为菩提分。 亦名觉支。 道者外国名曰末伽。 此翻名道。 菩提胡语。 此亦名道。 外国名多故于一道立种种名。 或名菩提或曰末伽。 此方名少同名为道。 如外国人于一灭中立种种名。 或名涅槃或名毗尼。 或复说之为弥留陀。 此通名灭。 道亦如之。 云何名道。 通义名道。 解有四义。 一对人释。 通人至果。 名之为道。 如世行处名为道也。 二对障释。 能除壅障行时无碍。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如似世间无壅障处说为道矣。 第三约就行义辨释。 戒定慧等行数各别。 道如迹乘四义宽通。 通故名道。 第四约就行体分别。 于真德中诸行同体虚融无碍。 名之为通。 通故名道。 菩提末伽两道何别。 通释是一而立异名。 其犹眼目。 别则显法。 非无差异。 异有三种。 一因果分别。 因中之道名为末伽。 果中之道说为菩提。 二通局分别。 末伽之道通因及果。 故四谛中末伽之道说通因果。 菩提之道局唯在果。 三事理分别。 通理之道说为末伽。 事别之道说为菩提。 其义云何。 戒定慧等三十七品各各别异。 名为事道。 道如迹乘四义齐通说为理道。 又复道品名为事道。 定无我等诸法实性名为理道。 所言觉者。 觉知一切诸烦恼过故名为觉。 又能觉知一切法义亦名为觉。 所言品者经亦名分。 亦名为支。 亦名为具。 亦云助道法品谓品别。 道行差异故名为品。 分者分别。 道行分异故名为分。 与品义同。 亦可。 分者因之别称。 如药多分共成一治。 此亦如是。 所言支者名兼胡汉。 胡语名支。 此翻名因。 如辟支迦此名因缘。 汉语名枝。 是其枝别。 别义如前。 所言具者。 是其因义。 如米面等名为食具。 彼念处等成道之具故名为具。 言助法者。 是其缘义。 资助果德故名为助。 又复诸行共相资助。 亦名为助。 问曰。 为当正名菩提道之与觉为品为分为支为具。 为当与彼菩提道觉作因义故名品分等。 是义不定。 若名果德以为菩提为道为觉。 彼念处等三十七法能为彼因名道分等。 若名因行以为菩提为道为觉。 彼念处等道中差别集成道等名道分等。 名义如是。 第二次就行门分别。 行门有七。 一是念处。 二是正勤。 三如意足。 四是五根。 五是五力。 六七觉分。 七八正道。 故毗昙云。 处方便一意软钝及利根见道思惟道佛说三十七。 处是四念。 方便正勤。 一意是其四如意足。 守心一境故名一意。 软钝五根。 利根五力。 见道八正。 修道七觉。 就此七中三门分别。 一就行约人。 随位分别。 二就一人修入分别。 三约位分别就行约人随位别者。 初之三门就行分别。 次二约人。 后二随位。 行中三者道品正用智慧为体。 念处是慧。 故先明之。 慧由勤策方能除断。 如火得风方能焚烧。 故明正勤。 勤过心动不能见法。 如水风增令火疾灭。 须以定摄。 如意是定。 故明如意。 行别如是。 言约人者。 人有利钝。 前三道品。 在钝人心名为五根。 在利人心说为五力。 譬如世间利刀割物疾疾能过。 利人如是。 故名为力。 人别如是。 言随位者位别见修。 前三道品。 在见谛道名为八正。 在修道中说为七觉。 问曰。 圣位见前修后。 何故名中先彰七觉后论八正。 此说次第非行次第。 何故说时不依行次。 论有成释。 盖依增数法门故尔。 前念处等四四为门。 增四至五。 故根与力五五为门。 增五至七。 故次七觉。 增七至八。 故后宣说八正道分(此一门竟)次就一人修入分别。 行者将欲修习正道先从师所听受正法。 既闻法已系念在心。 是故初先明其念处。 欲依此法求如实利非勤不得。 故次第二明其正勤。 以精进故得法心住。 故次第三修如意足。 以心住故能生出道。 故次第四明其五根。 是根增长能遮烦恼。 说之为力。 故次第五明其五力。 如树小时但可有根未有所堪。 至其长大力能障水根力如是。 根力具足欲入出道先以七觉调练其心。 若心掉动以猗定舍三行摄之。 若心沈没须以择法精进及喜三法策之。 念则俱调。 故次第六明七觉支。 以心调故能入正道。 故次第七明其八正。 于此门中七觉在前。 八正在后。 然此门中见修二道同名八正。 不局在见(此二门竟)次约位论。 行实齐通。 随义且分。 开合不定。 或分为二。 世及出世。 见道已前名为世间。 见道已上名为出世。 七中初五在于世间。 后二出世。 或离为三。 一方便道。 在见道前。 二见三修。 七中初五在于方便。 八正在见。 七觉在修。 或分为四。 外凡内凡见道修道是其四也。 念处已前名为外凡。 未觉理故燸等四心名为内凡。 学观谛理成就出世圣人性。 故见修可知。 七中初门在于外凡。 念处所摄。 次四内凡。 八正见道。 七觉修道。 或分为七。 如毗昙说。 念处位中名为四念。 在燸心中名为正勤。 初得理相。 勤心求故。 在顶心中名如意足。 于所观法心转寂故。 在忍心中名为五根。 心住不退。 决定能生出世道。 故世第一法名为五力。 深伏烦恼亲生出世无漏道故。 八正见道。 七觉修道。 将小类大。 大亦应然。 但无说处。 行门如是。 第三就其行体分别。 于中有三。 一定其行体。 二辨开合。 三明其废立。 行体有十。 所谓信进念定及慧。 即以为五。 彼八正中正思及戒通前为七。 彼七觉中猗喜及舍通前为十。 十中九种心法为体。 戒之一门依如毗昙色法为体。 若依成实作戒是色。 无作是非色非心。 心法之中若依成实。 信进念思此四通数。 余五别数。 别中猗舍及与定慧唯善故别。 喜唯有漏。 不通无漏故名为别。 若依毗昙信进猗舍。 此四是其善。 大地中心数之法念定慧喜。 此四是其通。 大地中心数之法喜是受数。 余三可知。 正思觉数五大地外别心数也。 通善不善大小烦恼是五地也。 思是觉数。 何故名思。 思量觉义。 故名为思。 问曰。 何故诸心法中唯说此九以为道品。 余通大地余善大地及与观数不说为道。 释言。 法门随化隐显。 不可具责。 今且随相粗释所以。 通中想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释言。 想者取相为义。 于彼假想事观之中功力增强。 于正道中想用义微为是不说。 何故而然。 诸是慧用。 微隐之处多须想力。 慧用强处假想必少。 道中慧强故不说想。 通中欲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如来宣说三十七品欲为根本简末异本故不说欲。 通中触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如来宣说三十七品。 明触为因简果异因故不说触。 又触专能和会心境令相触对。 于诸行心齐能和合无简彼此。 三十七品品别为义。 于诸行门有偏强者说为道品。 齐者不论。 触用齐等品别不显。 故道品中不说其触。 通中思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思是行主。 起作为义。 于诸行门齐能起作。 无处偏强。 亦于道中品别不显。 故隐不说。 通中解脱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夫解脱者于境界中受取限量。 于境数舍不能久住。 道于境界久住。 唯善。 解脱不顺。 所以不立。 又复解脱相显在果。 道品在因。 故隐解脱。 通中忆数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于缘发悟是其忆义。 于已更事忆多发悟。 未经事中发悟则少。 道品多于未知法中观察求知。 忆于是中力用微少故隐不说。 善大地中无贪无瞋惭愧不害。 此五何故不说为道。 此于世事离过行中功力增强。 于理观中力用微少。 为是不说。 善大地中不放逸数。 以何义故不说为道。 不放逸根是其一切善法根本。 简本异未。 为是不说。 又不放逸于道品中齐能摄护。 无偏强处。 所以不说。 问曰。 前说三十七品欲为根本。 今复宣说不放逸法以为根本。 有何差别。 如涅槃说。 欲是生因。 其犹生母。 诸善皆由乐欲生故。 不放逸者是其了因。 亦名养因。 其犹养母。 护摄之心是不放逸。 护诸善故。 问曰。 不放通护诸善不说道者。 精进通策。 何故说道。 释言。 精进于道义中有偏强处。 品别可得。 故说为道。 别心数中观数何故不说为道。 观用似觉。 从初以举。 故隐后观。 又复观数推求似慧。 道中慧强故隐彼观。 行体如是(此一门竟)次论开合。 就行论之开六合四。 就位而辨开四合六。 云何就行开六合四。 彼前十种行体之中思猗喜舍四种不分。 名之为合。 余六种中信分为二。 信根信力或分为三。 谓八正中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念分为四。 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定慧精进各分为八。 是故使有三十七品。 慧分八者。 彼四念处通皆是慧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其慧根。 五力之中有其慧力。 七觉支中择法觉支。 八正道中有其正见。 斯皆是慧合为八也。 精进八者。 彼四正勤通是精进。 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精进根。 五力之中有精进力。 七觉支中精进觉支。 八正道中有正精进。 通前为八。 定中八者。 四如意足通皆是定。 即以为四。 五根之中有其定根。 五力之中有其定力。 七觉支中有定觉支。 八正道中有其正定。 即以为四。 通前为八。 就行如是。 云何就位开四合六。 信唯在于见道已前。 正思及戒唯在见道。 猗喜及舍唯在修道。 名之为合。 念进定慧该通始终。 目之为开。 开合如是(此二门竟)次论废立。 行实无量。 随化一门说三十七。 故涅槃云。 三十七品是涅槃因。 不得名为大涅槃因。 无量无边阿僧祇道方得名为大涅槃因。 行实齐通。 义不待言。 随化废立。 须释所以。 今先就彼念处正勤及四如意以论废立。 行实无量。 以何义故偏说此三为行体乎。 此三要故。 此有何要。 三十七品用慧为主。 念处是慧故明念处。 慧须制发。 不制狂乱。 不发沈浊。 精进能发故明正勤。 定能制摄故明如意。 余不如是。 故隐不彰。 次就根力料简废立。 行数无量。 何故偏说信等五种为根为力余不如是。 释言。 根义聚说不定。 或说一种。 谓不放逸如涅槃说。 不放逸故能令诸行牢固不坏增长出生。 为显不放独有此能故偏说根。 余不如是。 废而不立。 又显余行皆不放逸之所出生故不说根。 又涅槃说。 三十七品欲为根本。 此亦是其一种根矣。 以有乐欲便能摄修一切诸行。 为彰乐欲独有此能故偏说根。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又显余善皆欲出生故不名根。 或说三种。 所谓况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也。 以此能治贪欲瞋痴三不善根。 故偏说之。 余不如是故废而不存。 又此三种能生身口七支善业故说为根。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又彰余善皆三所生故不说根。 或说五种。 所谓信进念定慧根。 盖乃偏望出道故尔。 此五能生出道力强。 故偏说根。 云何偏强。 出世圣道慧为正体。 慧根正能出生彼体。 故立慧根。 慧由定摄。 精进策发方生出道。 是故须立定进为根。 定由念成。 进由信起。 是故须立信念为根。 又复出道要唯止观。 定能生止。 慧能起观。 故立定慧二法为根。 定由念助方能生止。 慧由进助方能起观。 故复须立念进为根。 出世圣道从来未得人多疑惑。 非信不求。 以有信故起向四根趣入圣道。 故复须立信心为根。 又此信等能治五种大烦恼地故偏说根。 何故五地。 所谓不信懈怠无明掉及放逸是五地也。 信治不信。 精进治怠。 慧治无明。 禅定治掉。 念治放逸。 问曰定心能治于乱。 念治失念。 今以何故说定治掉念治放逸。 释言。 对治义有兼正。 如慈无量正治瞋恚兼治贪欲。 悲正治瞋兼止害觉。 此亦如是。 定正除乱兼舍掉过。 以得定者必能远离掉戏过故。 念心虽复正治失念兼除放逸。 住正念者必定不起放逸过故。 问曰。 不放正除放逸。 何不说根。 乃就兼治说念为根。 释言。 不放其力最大独。 令诸善牢固增长。 如来说之以为一根。 故此不立。 良以信等有前多义故立为根。 余不如是废而不存。 又彰余善皆五所生故不说根。 或复宣说一切善法悉名为根。 如涅槃说所谓信根戒施闻根慧忍精进念定根等。 望果皆生故通名根。 此等开合随一义。 今据一门且说为五。 力同根释。 次就八正料简废立。 何故偏说正见等八以为正道。 余皆不立。 如杂心释。 圣说八正以之为轮。 轮必有毂。 毂者是戒。 谓正语正业正命。 故说此三以为正道。 以戒行本众行所依故说为毂。 依毂有辐。 辐者是慧。 慧是正见。 故复宣说正见为道。 良以智慧向外取缘与辐相似故说为辐。 辐须辋摄。 辋者是定故须宣说正定为道。 定能摄慧。 与辋相似故说为辋。 思助慧强。 念助定强。 故复宣说思念为道。 既有轮体复有转者。 精进能转故复宣说精进为道。 又复此等入圣之初翻对八邪。 故说此八以为正道。 余无此义故废不立。 言八邪者。 所谓邪思惟等。 问曰。 何故不说信心以为正道。 信实遍通。 但此为彰信是始相树别世间。 八圣道者已证圣位非信地收。 故不说信以为正道。 问曰。 若使信是始相八中不彰。 何故经说初果之人四不坏信。 释言。 道品多行相对。 是隐显门。 为别出道见前说信。 四不坏信是独行门。 不列余义。 见道已上信心实胜故得说之。 何故不说猗喜及舍以为正道。 杂心释言。 见道速疾。 彼行不速。 于见不顺。 为是不立。 若尔定心住境不速。 何故说之以为正道。 释言。 见道虽复速疾入法中速疾入法中速非是舍。 是舍法舍外入法正由定力。 为是须立。 猗喜舍等无如是能。 故不存之。 次就七觉料简废立。 何故偏说念觉等七以为觉支。 余者不立。 释言。 七觉在于修道。 修中之要唯止与观。 是义相资能达彼岸。 定者是止。 择法是观。 故说此二以为觉支。 猗舍二种助止力强。 精进及喜助观力强。 故复须立念能俱调故立念觉。 又复此等能治七使。 故偏说之以为觉支。 此如增一阿含经说。 何者七使。 一贪欲使。 谓欲界地贪爱烦恼。 二有爱使。 谓。 上二界贪爱烦恼。 彼经名为欲世间使。 三者瞋使。 四者痴使。 五者慢使。 六者疑使。 七者见使。 三界五见云何对治。 念治贪欲。 守心正念离贪欲故。 喜觉对治欲世间使。 庆入圣道。 离世间故。 择法治瞋。 以修智慧破离我人除瞋恚故。 舍觉治痴。 舍犹除也。 证法平等舍痴冥故。 猗觉治慢。 以心猗息离慢高故。 定觉治疑。 于法正住离犹豫故。 精进治见。 勤求正慧断诸见故。 以有此能说为觉支。 余不如是故废不立。 何故不说信为觉支。 此同前释。 信是始相树别世间。 故此不立。 何故不说思为觉支。 修道容豫。 思性躁疾。 于修不顺。 为是不立。 若尔精进性亦躁疾。 何故得说以为觉支。 释言。 修道虽复容豫必须常续。 常行不息。 是精进能故。 说精进以为觉支。 又复精进有多功力能办诸事。 入粗能粗入细。 能细入迟能迟入疾能疾故此立之。 何故不说正语正业及与正命以为觉支。 杂心释言。 觉者是心。 戒非心法。 故不立觉。 行实齐通。 且随隐显废立如是。 第四门中止观分别。 行德虽众要唯止观。 故涅槃云。 欲求须陀乃至欲求无上菩提当修止观。 故知止观统摄诸行。 于中分别有其两义。 其一义者。 四念观体。 正勤助成。 如意为止。 根力之中信念与定是其止行。 慧进是观。 七觉支中猗定念舍判之为止。 择法进喜说以为观。 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正念正定。 此五为止。 正见正思及正精进。 此三是观。 问曰。 信心通生诸行。 何故于彼根力之中偏判属止。 以信安法离犹预故。 生定强故。 又信行始趣入定近故。 彼解脱道论之中摄信为定。 问曰。 论说。 七觉支中念能俱调。 今以何故偏摄属止。 以念守境生定强故。 问曰。 论说八正道中精进通策。 今以何故偏判属观。 以进策发生观强故。 是中为欲二门摄法。 不可以彼通义徵责。 第二义者。 如彼成实止观品说。 四念处中前三为止。 法念为观。 正勤为观。 如意为止。 根力之中前四为止。 后一为观。 七觉支中猗定及舍说以为止。 择法进喜说之为观。 念则俱调。 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正念及与正定。 此五为止。 正见正思及正精进。 此三名观。 问曰。 四念同能观境。 何故前三偏说为止。 后一为观。 释言。 前三观身受心事相之法。 事中安心相顺八禅。 故判为止。 后法念中通知理事。 知理唯慧故说为观。 问曰。 四勤判之为观。 根力等中所有精进以何义故摄之为止。 释言。 所对不同故尔。 彼四正勤对四如意禅定行。 故四勤策发说之为观。 彼根力中为简后慧故摄在止。 问曰。 何故偏简后慧判之为止。 不简后定说为观乎。 释言。 于彼五根之中慧根为主。 余四伴助。 精进与定伴助行同。 故摄在止。 又彼宗中四根是其见谛。 以前慧根出世。 精进与定世间行同。 故判为止。 问曰。 若使五根之中。 用慧为主余行伴助。 即令精进摄属止者。 七觉八道亦应如是。 何故精进摄之属观。 释言。 互从理亦应齐。 但彼七觉八正之行同在出世。 随相以分。 精进发勤相不顺止。 故摄在观。 问曰。 根力八正等中念皆属止。 以何义故七觉之中用念俱调。 释言。 修始定未深成要须念心。 坚守境界方能得定。 故根力中摄念属止。 七觉行终定心已成。 假念义微故用修调。 问曰。 若言七觉定成假念义微。 故说念心为俱调者。 七觉观成假进义微。 何故不用精进通策。 释言。 精进实能通策。 但经中说三十七品用念为主。 故用俱调。 精进非主。 隐通彰别。 故摄为观。 第五门中八正分别如涅槃说。 道虽无量要唯八正。 故知。 八正通摄诸行。 于中略以二门分别。 其一义者。 摄彼四念慧根慧力择法正见以为正见。 摄四正勤精进根力精进觉支及正精进为正精进。 摄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正定及与猗舍以为正定。 念根念力念觉正念以为正念。 正思正语正业正命即名可知。 信根信力制属何义。 义分不定。 或属正定。 于禅信顺能修入故。 或属正见。 于法决定生正智故。 喜觉如何。 义亦不定。 离乱生喜判属正定。 证法生喜判属正见。 一义如是。 第二义者。 如彼解脱道论中说。 四念及与念根念力念觉正念判为正念。 彼四正勤四如意中。 欲及精进精进根力精进觉支及正精进。 此等通说为正精进。 四如意中分取心定定根定力定觉正定信猗喜舍。 此等一切通为正定。 四如意中分取慧定慧根慧力择法正见。 此等一切通为正见。 余四如上。 问曰。 四念躯性是慧。 何故彼论说之为念。 释言。 于彼一一门中备含多义。 趣举皆得故。 涅槃中说四念处以之为定。 杂心云慧。 解脱道论说之为念。 皆得无伤。 问曰。 经论多说如意以之为定。 彼论何故说为精进及定慧乎。 彼论就精进等。 余经论中就其所生偏名为定。 言之左右。 信及喜等偏判为定。 且从一义。 问曰。 于彼道品行中备有七门。 何故偏用八正摄余不如是。 以余门中不说戒说。 第六明其大小不同。 不同众多。 今此略以十一种门以辨其异。 一依地不同。 二体性不同。 三常无常异。 四漏无漏别。 五缘心不同。 六浅深不同。 七粗细不同。 八修起不同。 九行利不同。 亦得名为所为不同。 十治障不同。 其第十一得果不同。 言依地者地别十一。 欲界八禅未来中间。 成实说十除却未来。 依如毗昙初禅一地具三十七。 余悉不具。 依未来禅及第二禅具三十六。 未来除喜。 是故但有余三十六。 何故无喜。 未出欲恶未得根本喜不生故。 二禅地中无正思惟是故亦有三十六支。 何故无思。 正思是觉局在初禅。 故彼无之。 依中间禅三禅四禅具三十五。 除喜正思。 余者具有空处识处无所有处具三十二。 无喜正思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是故但有余三十二。 无喜正思义在可知。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此三是戒。 于彼宗中戒是色法。 四空无色。 为是除之。 问曰。 若使四空无色须除戒者。 彼处无色。 依何得有身念处观。 释言。 彼地虽无有色圣人生上。 不失下地无漏之戒。 依之起观。 故有身念。 若尔何不即用彼戒为空处等正语正业正命法乎。 释言。 不得。 能观之智是无色心。 故无色界得有身念。 所观之戒是下地法。 是故不名无色界中正语业等。 问曰。 八正在于见道。 毗昙法中依无色定不入见道。 彼无色处云何得有正念正定正见正进。 而言空识无所有处得具三十二道品乎。 释言。 八正约位别配在于见道。 理实一切圣人通修。 今所论者修中八正故得有之问曰。 若使修道门中得有八正说为正念正定等者。 与七觉中念定精进择法觉支有何差别而得分为三十七。 释言。 同体义分异。 初为正念正定正见及正精进。 后为觉支。 故得具有。 非想欲界具二十二。 谓。 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 是二十二。 彼非想地虽无无漏。 得起有漏念处正勤如意根力。 是故得具二十二道。 彼地无色。 云何得有身念处观。 义同前释。 圣人生彼。 不失下地无漏净戒。 依之起观。 是故得有。 欲界所起亦是有漏。 问曰。 毗昙欲界无定。 云何得起道品观乎。 释言。 欲界虽无禅定而用思慧分别观察起身念等。 故得有之。 问曰。 欲界既无禅定。 云何得有四如意足定根定力。 释言。 此亦思慧住法名为如意。 无别定体。 欲界善心相应定数名定根力。 无别禅定。 毗昙如是。 若依尊者瞿沙所说。 欲界有定。 彼应具起三十六道品。 除喜有余。 与未来同。 余似毗昙。 若依成实欲界有其如电三昧。 彼说电光色界四禅并四空中下三无色。 皆悉得入见修两道。 齐应具起三十七品。 通说有漏具三十七。 唯论无漏除喜有余。 何故无漏偏除喜乎。 彼论释言。 喜心由于取假名生。 著我故起。 圣人已断。 为是除之。 故彼论言。 觉支有二。 一者有漏。 二者无漏。 有漏有喜。 无漏则无。 问曰。 喜心在初二禅。 余禅无喜。 云何得有喜觉支乎。 彼论宣说。 忧喜随心至于有顶。 所以得有。 问曰。 若喜得至有顶。 何故经不偏说初禅二禅有喜。 彼隐显门非尽道理。 如说安慧在于三禅。 岂彼独有。 喜亦如之。 问曰。 若喜实通上下。 经就何义偏于初禅二禅地中建立喜支余禅不立。 以初二禅喜心多故。 创舍欲恶初得胜静。 多生喜悦。 为是偏说。 又初二禅定内有喜。 定外亦有。 故初二禅说有喜支。 三禅已上定外有喜。 定内则无。 故三禅上不立喜支。 以三禅上定外有喜故得说彼有喜觉支。 问曰。 正思是其觉数。 觉至初禅云何得有正思。 成实宣说。 觉观二数遍通三界。 以是心之粗细相故。 经中偏说初禅有者。 盖亦是其隐显门说。 以彼初禅创背欲恶。 多须其力为是偏说。 非上不有。 以上有故得有正思。 又彼宗中正思是慧。 慧义遍通故上有思。 正语正业及与正命。 此三色业依无色定云何得起。 彼宗宣说。 戒非色心故上得起。 问曰。 无色无身无口云何得有正语正业。 释言。 无色适无身口二种作业。 止业无妨。 以得定道二无作故。 毕竟不起身口恶业。 故得说有。 中间禅者成实亦说。 故彼文言。 初禅梵王能至中间。 摄属初禅更不别说。 非想如何彼说。 非想虽无增观断结无漏非无顺旧游观无漏。 故彼宣说。 于非想地无漏心后入灭尽定。 于中粗分但有七觉。 修道摄故。 随义细分具三十七。 理亦无伤。 大乘法中始同毗昙。 究竟终成始从欲界乃至非想一切具起三十七品。 问曰。 欲界乱地无定。 云何得起三十七品。 释言。 大品说欲界中亦有禅定。 故龙树云。 三昧有四。 一欲界系。 二色界系。 三无色界系。 四者不系。 明知欲界亦有禅定。 又龙树云。 佛常住于欲界定中。 名无不定。 以有定故依之修起。 问曰。 欲定性是有漏。 云何能起无漏道品。 释言。 上界世俗净定虽是有漏能生无漏。 此亦如是。 何足可怪。 又欲界定亦通无漏。 故龙树云。 十八不共悉是无漏。 佛常在于欲界定中。 名不共法。 明通无漏。 通无漏故得起道品。 问曰。 非想无其无漏。 云何能起无漏道品。 释言。 大乘说非想地亦有无漏。 故龙树言。 云何菩萨非想处定与实相俱。 是名菩萨非想处定。 与实相俱。 明是无漏。 有无漏故得起道品。 问曰。 正思体是觉数。 觉在初禅。 上云何有。 释同成实。 又复于理审观名思。 义无偏局。 故上有之。 又问。 喜支在初二禅。 云何上有。 释同成实。 又经宣说。 修喜无量生于识处。 明上亦有。 又证圣处庆悦名喜。 遍通一切。 何得约彼世俗净禅喜相局别。 又问。 正语正业正命体是色业。 依无色定云何得起。 大乘宣说四空有色。 故得修起。 依地不同辨之略尔(此一门竟)次就体性以显不同。 三十七品心为体性。 心有三重。 一者事识。 谓六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有法。 法外有心。 心于外境分别观察为道品观。 二者妄识。 谓七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无法。 一切诸法皆从妄想自心所现。 如梦所睹。 于已自心所现法中推求观察为道品观。 三者真识。 谓。 八识心。 于此分中心外无法。 法外无心。 心与法界同体义分。 以同体故将心摄法。 一切皆是一心中法。 随法分心广备法界微尘数心。 心于彼法从来无障。 而为妄染说为隐覆。 令息妄染内照实性名道品观。 彼小乘中但有初门事识之观。 说为道品。 大乘法中初为事观。 次破情相为妄识观。 后息妄想为真识观。 体性如是(此二门竟)次第三门就常无常以论不同。 小乘所修始终无常生灭心识以为体故。 大乘不尔。 始修无常。 终成是常。 成处真心以为体故。 (此三门竟)次就有漏无漏之义以释不同。 小乘道品通漏无漏。 前二十二在见道前。 名为有漏。 七觉八道在见道上。 名为无漏。 菩萨所修初始有漏。 究竟所成一切无漏。 故涅槃中宣说。 三十七菩提分为净梵行。 迦叶白佛。 有漏善法亦复能为无漏法因。 何故不得名净梵行。 佛言。 有漏性是颠倒故非梵行。 三十七品性是无漏故是梵行。 以斯准验明知。 终成一切无漏。 (此四门竟)次就缘心以显不同。 道有二种。 一者缘治。 二者实证。 分别之智观境破结名为缘治。 灭观真心王情息虑契如不动名为实证。 小乘法中唯有缘治全无实证。 大乘不尔。 始修缘治趣道方便。 终成实证以为正道。 (此五门竟)次就浅深以彰不同。 声闻所行教说不同。 毗昙所论道行极浅。 唯观四谛十六圣行。 成实所辨唯观四谛名用虚假无性之空。 菩萨所修于一切法不取有相。 不取无相。 不取有无非有无相。 于离言说平等真义如实证知。 故地持言。 云何大乘三十七品。 菩萨于身不起妄相。 亦复不取一切非性。 于离言说第一实义如实了知。 如身念处如是余念及余道品皆亦如是。 是名大乘三十七品。 不起妄相明离有也。 不取非性不著无也。 此明离相离言说义。 是真法性如实知也。 龙树所说亦与此同。 (此六门竟)次就粗细以愿不同。 声闻所修于身念处但能粗知五根五尘无作色等不能微细。 菩萨于身知如法界微尘色别。 二乘不及。 故涅槃云。 所说色阴中智所知。 分别是色无量无边。 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我于彼经竟不说之。 地持亦云。 菩萨于身能为无量处方便观。 如身念处余念余道亦复如是。 声闻总观名之为粗。 菩萨别知说以为细。 (此七门竟)次就起修以论不同。 小乘法中义别有二。 一随行不同作意别学三十七品皆悉别起。 一向前后不得一时。 二就同时心心法等随义以分。 彼四念处取境别故一向前后不得一时。 余得同时。 以是义故初禅地中三十四品一时俱起。 彼四念中趣一现起通余合为三十四品。 余三念处前后别起。 未来二禅三十三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未来除喜。 二禅除觉。 余悉相似。 彼中间禅三禅四禅三十二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除喜及觉。 余悉相似。 空处识处无所有处二十九品一时俱起。 于前初禅三十四中除喜除觉及三种戒。 余悉相似。 欲界非想十九道品一时俱起。 四勤如意五根五力念处之中趣起一种。 是十九也。 小乘如是。 大乘法中亦有二种。 一者始三十七品作意别起。 二者修熟三十七品同时顿起。 故地经云。 菩萨念念具足一切助菩提法。 念念具起明非先后(此八门竟)次明大小所为不同。 亦得名为行利不同。 小乘所修偏为自利心无广兼。 名之为小。 菩萨所修兼利自他以兼利。 故目之为大。 故地经说。 不舍众生修行道品。 名护小乘(此九门竟)次明大小治障不同。 声闻所修唯断四住不能穷尽。 菩萨所行五住通断兼息缘治。 以深广故(此十门竟)次明大小得果不同。 小乘所修唯得声闻辟支佛果。 菩萨所行能得佛果。 又复小乘所修道品得方便果。 不得性净。 大乘所行具得性净方便之果。 故涅槃云。 三十七品能为烦恼作不生生因。 亦为涅槃而作了因。 方便菩提断障离染。 能令烦恼毕竟不生。 是道能起。 是故为彼而作生因。 性净涅槃道能显之。 是故为彼而作了因。 大小不同辨之略尔。 上来通解道品义竟。 第二门中别解道品。 先解念处。 良以四念破四颠倒开实相门故先辨之。 又复道品用慧为主。 念处是慧。 是故先辨。 于中略以七门分别。 一释名义二分总别。 三明三种念处不同。 四就有漏无漏分别。 五论次第。 六显观相。 七释其文。 名字是何。 身受心法是其四也。 色形聚积名之为身。 领纳称受。 能缘曰心。 自体名法。 守境名念。 身等四种生念之处名为念处(此一门竟)次论总别。 理实通就一切诸法皆悉得为总别念处。 今且就五阴及与三无为法说总说别。 别分五阴及无为法为四念观。 名之为别。 总缘五阴及无为法为法念观。 目之为总。 别相如何。 色阴为身。 受阴为受。 识阴为心。 想行及与三无为等合以为法。 阴既有五。 依观足得。 何劳为四释言。 阴法开合不定。 总之唯一是有为法。 或分为二。 唯名与色。 四阴曰名。 色阴名色。 或分为三。 所谓三修。 如涅槃说。 谓。 身戒心。 说色阴中五根为身。 防禁名修。 身口二业说以为戒。 四阴曰心。 又说烦恼业苦等别。 亦是三也。 或说为四。 四念四食四识住等。 如涅槃说。 云何分阴以为四食。 色阴之中宣说段食。 识为识食。 行阴之中说思说触。 想受不论。 除识余阴为识所依。 名四识住。 或分为五。 即五阴是。 或分为六。 五阴及与不相应行。 或说十二。 十二谓入十二因缘。 或说十八。 谓。 十八界。 或复宣说二十二根。 如是非一。 今据一门且分四种。 依之起观为破四倒。 故说四耳。 常乐我净是四倒也。 凡夫多于色中计净。 受中计乐。 心中计常。 于想行等一切法中建立有我。 为破是见观色不净破除净倒。 观受是苦苦破除乐倒。 观心无常破除常倒。 观法无我破除我倒。 别相如是。 总相云何。 泛释有六。 一总观五阴及无为法为苦无常空无我等。 二总观五阴及无为法以为四谛十六圣行。 三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名用虚假无性空寂。 四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妄想虚假无相空寂。 五总观五阴及无为法虚妄妄想悉于心现毕竟无法。 六总观五阴及无为法真法集起本性常寂。 就初门中观苦无常局在五阴。 观空无我通无为法。 今且约就五阴辨之。 此观难成渐习乃成就于中观别有二十门。 于五阴中二二合观有其十门。 色受合观以为初门。 色想合观为第二门。 色行合观为第三门。 色识合观为第四门。 除去色阴。 受想合观为第五门。 受行合观为第六门。 受识合观为第七门。 除色除受。 想行合观为第八门。 想识合观为第九门。 除色受想。 行识合观为第十门。 三三合观有其六门。 色受及想合观为一。 色想行合以为第二。 色行识合以为第三。 除去色阴受想行合以为第四。 受行识合以为第五。 除色除受想行识合以为第六。 以此通前合为十六。 四四合观有其三门。 色受想行合观为一。 色想行识合观为二。 除去色阴。 受想行识合观为三。 通前十九。 此十九门名总方便。 五阴合观复以为一。 通前二十。 此后一门名总念成。 此之一番正当毗昙总念处观。 第二门者总观五阴及数灭法以为四谛十六圣行。 观彼生死有漏果阴以为苦谛。 于中别观为苦无常空与无我。 即为四行。 观彼生死因行五阴以为集谛。 于中别观因集有缘复为四行。 通前为八。 观无漏五阴以为道谛。 于中别观道如迹乘复为四行。 通前十二。 观彼数灭无为之法以为灭谛。 于中别观灭止妙出复为四行。 通前十六。 此门当彼毗昙法中暖顶已上一切观行。 彼通名为法念观故。 第三门者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名用假有名为世谛。 无性空寂以为真谛。 成实法中偏论此义。 第四门者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妄相之有。 犹如幻化乾闼婆城热时炎等。 名为世谛。 无相空寂以为真谛。 此言空者不但无性。 乃至因缘相亦不有。 如阳炎水遥望似有近观全无。 不但无性乃至亦无水有可得。 诸法像此。 第五门者。 总观五阴及无为法心外无法。 皆从妄想自心所现。 如梦所见皆是心作。 名为世谛。 穷体本无名为真谛。 第六门者。 观彼五阴及无为法皆是真实如来藏性缘起集成。 名为世谛。 穷其本性唯是真如。 从本已来常寂不动名为真谛。 此后三门大乘中说。 小乘不论。 此六皆是总相法念之差别耳。 (此二门竟)次论三种念处差别。 言三种者。 一自性念处。 二共相念处。 三缘念处。 释有两门。 一辨其相。 二明断障不断障别。 就辨相中先论自性。 毗昙法中说。 四念处慧为自性。 若性是慧何故经中说之为念。 与念相随从伴以呼故说为念。 故从伴由与念俱。 慧心于法正取不谬。 故说为念。 又诸心法更相为名。 如胜色想体实是慧。 而名为想。 此亦如是。 体虽是慧而名为念。 若依成实始是念性。 终是慧性。 始是念性故彼成实论无心数品云。 如一念处得五种名。 所谓念处念根念力念觉正念。 终是慧故成实说言。 从念生慧观于身等名为念处。 大乘法中众德同体难以偏定。 从强说慧理亦无伤。 言共念者。 解有三义。 一约境说共。 观身为境。 于中所生一切心法及随生戒通名身念。 余亦如是。 二就行体异义论共。 一身念中即具四念。 随生之戒说为身念。 受数为受。 心王为心。 慧等诸数说之为法。 此四念行聚在一处。 故名为共。 余亦如是。 故杂心云。 如世尊说。 善法积聚名共念处。 三从生说共。 若慧观身与慧相随俱生善法同名身念。 余亦如是。 慧是有漏。 与慧相随俱生善法悉名有漏。 无漏亦尔。 如是一切。 此与慧同故名为共。 故龙树云。 因缘生道若漏无漏同名念处。 缘念处者。 解有两义。 一散心。 普缘一切境界名缘念处。 二所缘境能生念心名缘念处。 与经中说知及智处同名波苦其义相似。 亦如五尘生欲名欲。 于此门中身念所缘开合不定。 总唯一色。 或分为二。 谓漏无漏。 又记无记报非报等亦得分二。 或说为三。 一可见有对。 谓眼所行色为眼。 照瞩名为可见。 为彼对碍色根所对故名有对。 二不可见有对。 谓耳鼻舌身所行之色。 眼根不睹。 名不可见。 有对同前。 三不可见无对。 谓意所行善恶无作及五根色。 不为目睹。 名不可见。 不为对碍色根所对。 名无对色。 或说为四。 谓四大色。 故涅槃云。 色者四大。 四大能造一切种色。 摄末从本说四大。 又如佛陀提婆所立。 四大之外无别造色。 故说四种。 或说为六。 谓六尘色。 善恶无作及五根色通名法尘。 余五可知。 或说十种。 如涅槃说。 五根五尘是其十也。 彼以无作成身相微隐而不说。 或说十一。 如毗昙说。 五根五尘及法尘中善恶无作。 若依成实宣说十四。 五根五尘及与四大。 彼说。 四大是四尘果。 复是五根及声尘因。 根尘不收故别说大。 彼宗无作是非色心故阴不彰。 毗昙法中四大是触故不别说。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身念所缘。 受念所缘开合不定。 总唯一受。 或分为二。 谓身与心。 五识相应从色根生名为身受。 意识相应从意根生名为心受。 或说为三。 谓。 苦乐舍。 纳违生恼名为苦受。 纳顺生适名为乐受。 中容境界舍苦乐边名为舍受。 或说为五。 所谓。 苦乐忧喜及舍。 若在欲界五识地中逼恼名苦。 适悦称乐。 意识地中虑恼名忧。 悦畅曰喜。 六识地中中容受心说之为舍。 若在初禅眼耳及身三识身中适悦名乐。 意悦名喜。 舍通四识。 若在二禅喜舍在意。 更无余义。 若在三禅乐舍在意。 更无余义。 在四禅上唯有意舍。 更无余义。 或说为六。 谓六识中相应受也。 或分十八。 于前六中各有苦乐不苦不乐。 或复说为三十六受。 前十八中各有染净。 或为百八。 如龙树说。 前三十六三世别说。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受念所缘。 开合不定。 总唯一心。 或分为二。 谓漏无漏。 又记无记报非报等亦得分二。 或说为三。 善恶无记。 又学无学非学无学亦得分三。 或说为四。 有漏分三。 善恶无记。 无漏为一。 亦得说五。 有漏分三。 无漏为二。 学与无学。 或说为六。 谓六识心。 或分为九。 欲界有三。 善恶无记。 色界有二。 善与无记。 无色亦然。 通前为七。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 通前为九。 或说十二。 欲界有四。 谓善不善隐没无记不隐没无记。 色界有三。 除前不善。 无色亦然。 通前说十。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通前十二。 或说二十。 欲界有八。 生得善一。 方便善二。 不善为三。 隐没无记以为第四。 身边两见名为隐没。 不隐无记别有四种。 报生威仪工巧变化。 通前为八。 色界有六。 除前不善及工巧心。 余悉有之。 无色四。 除色界中威仪变化。 有余四种。 但上二界一切烦恼皆名隐没。 不同欲界。 此前十八是有漏心。 无漏分二。 学与无学。 通前二十。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心念所缘。 法念所缘要唯有三。 一有为法。 二无为法。 三者理法。 有为有二。 一是心法。 谓想行等。 二非色心法。 所谓十四不相应等。 无为有三。 虚空数灭及非数灭。 理者所谓空无相等。 细分无量。 此等说为法念所缘。 相别如是。 次论断障差别。 毗昙法中共念能断。 余二不断。 良以共念多法相扶于治法所以能断。 自性念处单独无力。 故不能断。 问曰。 彼宗无慧独行。 何须宣说慧独不断。 释言。 智慧实不独行。 但为破彼无心数者。 故说慧性独不能断。 缘心普散而不专一。 见境不明。 所以不断。 又复缘念论境非行。 所以不断。 问曰。 见前七方便心齐不断结。 共相念处云何能断。 释言。 见前共念不断。 见道已上共相法念有能断义。 就此言耳。 成实法中不说同时有共念义。 唯慧独断。 前后相资亦得共断。 大乘法中文无定判。 以义推之。 三种皆断。 良以菩萨心安实相随所觉照皆除障故。 三种念处辨之粗尔(此三门竟)次就有漏无漏分别。 念处有二。 一者独法。 一切观行通摄为一四念观门故名独法。 二者共法。 约对余行共为三十七道品门名为共法。 若就独法四念处中摄行宽广通漏无漏。 若就共门小乘法中四念有漏。 其无漏者判属余门。 大乘法中通漏无漏。 始学有漏。 成则无漏。 大乘见前有无漏故。 故地持言。 云何大乘三十七品。 菩萨于身不起妄想。 亦复不取一切非性非非性。 余念亦尔。 是大乘三十七品。 故知无漏。 念处位中有此两义。 独法共法余门悉尔。 应当知(此四门竟)次论四念次第之义。 以何义故初说身念乃至法念。 解有二义。 一粗细次第。 色粗易观。 是故先说。 受细前色粗于后二。 如人所患手。 足等痛受心先觉。 是故次辨。 心体虽复细于想行但想及行与无为法合为法念。 法念最细。 心粗于彼。 故次明心。 后说其法。 二观求次第。 凡夫本来男为女色女为男色而生烦恼。 故先观身。 又色是其入法初门。 故先观身。 见身不净便作是念。 云何众生乐著此色由乐受贪。 故次观受。 复更推求谁受是乐。 所谓心识。 故次观心。 复更求谁使是心。 所谓我也。 故后观法。 次第如是(此五门竟)次辨观相。 其修行者既出家已先持净戒。 于寂静定于内外色观察不净。 为厌自身观自身色为五不净。 一种子不净。 是身过去业与烦恼而为种子。 现在父母精血为种。 名种不净。 二住处不净。 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体。 三自体不净。 三十六物集成己体。 四自相不净。 九孔常流。 两眼两耳两鼻及口大小便道是九孔也。 眼出眵泪耳出结聍。 鼻中出洟口出涎吐。 大小便道流出屎尿。 五毕竟不净。 此身死己虫食成粪。 火烧为灰。 埋之成土。 究竟推求都无净相。 是故名为毕竟不净。 若心散乱念身无常三恶道苦佛法欲灭。 以此鞭心还令安住不净观中。 为厌他身须观外色以为九想。 所谓死相□胀青淤脓烂破坏血涂虫食骨琐分离是九想也。 大智论中少一死想。 加一烧想合以为九。 此义如前九想章中具广分别。 身念如是。 身虽不净若少有乐事亦可乐。 故次观受。 见唯是苦。 是义云何。 受有三种。 所谓苦乐不苦不乐。 苦受之中即具三苦。 所谓苦苦坏苦行苦。 乐舍二受各具二苦。 所谓行苦坏苦。 如涅槃说。 此义广释如四谛章。 受虽如是若少有常事亦为可乐。 故次观心。 见其心相生灭流注。 如旋火输分分各异。 心相如是。 无常有三。 一分段无常。 六道心别。 二念无常。 于刹那间四相迁流。 三者自性不成实无常。 有为虚集无一常性。 此义如前优陀那章具广分别。 心念如是。 心虽无常若有神我自在作用事犹可乐。 故次观法。 见唯无我。 无我有二。 一众生无我。 二法无我。 是义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此六门竟)次依经辨释。 身念处中初观内身。 次观外身。 后二合观。 何者是内而复云外。 若就十二入中分别。 一切众生六根为因。 六尘为外。 今四念中自身名内。 他身为外。 何故初别而后总乎。 释有二义。 一破患不同。 有人著内情多著外情少。 如人为身弃舍父母妻子财物。 著内多故须教观内。 或复有人著外情多著内情少。 如人为财亡身没命。 著外多故须教观外。 有人俱著故须合观。 二随观。 次第行者本来于自身中。 取有净相。 故先观内。 内来不得谓外有之。 故复观外。 向前观内不及其外。 观外之时复不及内。 是故第三内外合观。 就观内中。 经文说言。 观内身循身观。 精勤一心除世贪忧。 观内身者树别所观。 循身观者显其观相。 循犹顺也。 其身相审悉观察名循身观。 精勤一心明其观仪。 行者今欲破坏身相。 非勤不办。 故须精勤。 故龙树云。 离别常人易。 离别知识难。 离别知识易。 离别亲戚难。 离别亲戚易。 离别己身难行者今欲。 离己身必须精勤。 勤由专意故曰一心。 除世贪忧彰杂所离。 何故偏说除世贪忧。 龙树释言。 行者此中多生贪忧。 故偏说除。 云何多生始弃五欲。 念本所爱故多生贪。 未得道法故多生忧。 是故偏言除世贪忧。 又复贪者凡夫起贪难舍。 受生力强三毒之初。 故烦恼中偏说除贪。 忧根一向贪欲者起。 障定最重。 禅中先离。 故五受中偏说除忧。 若说除贪余结随亡。 若说除忧余受随遣。 譬如破竹初节为难。 若破初节余节皆随。 贪忧亦尔。 下明观外及观内外。 类亦同然。 就受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合。 十二入中受唯是外法。 入收故。 今四念中自受为内他受为外。 又复意识相应为内。 五识相应名之为外。 亦得定受说之为内。 散受为外。 于此内外初别后总。 就心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总。 十二入中心唯是内意根摄故。 今四念中自心为内。 他心为外。 又复意识名之为内。 五识名外。 亦得定心说以为内。 散心为外。 就法念中亦初观内。 次外后总。 内谓心法。 外者所谓非色非心不相应行及三无为。 于中观相悉同初门。 次辨四勤。 五门分别。 一释其名。 二定体性。 三分别行。 四论先后。 五广辨相。 名字如何。 言正勤者。 策修不惰。 名之为勤。 勤心不邪。 说以为正。 问曰。 何故念处及根力等。 皆不言正此独论之。 龙树释言。 精进发动喜入邪中。 为防彼过故偏论正。 以此正勤多发动故。 如诸外道。 多皆策勤而随邪倒。 翻离彼过说为正矣(此一门竟)次定体性。 此四正勤皆用精进心数为体。 体虽是一。 随能分四。 故论说言。 如一念灯备具四能。 亦能燋炷亦能尽油。 亦能热器亦能破闇。 正勤亦尔。 备具四能故得分四。 问曰。 彼灯一念四能。 正勤不尔。 前后分四。 云何似喻。 释言。 立喻法不一种。 或取少分或取多分或复全取。 今所立喻少分非全。 不可齐责。 又精进中亦有一念具四能义。 如一念道现起之时。 令已生惑为因不成名断已生。 当来惑果遮令不起名断未生。 即此道行从来未起。 今始修起名修未生。 添助前善令其增广名修已生。 行就斯义说如灯矣。 问曰。 勤数局唯在善。 亦通余义。 论者不同。 毗昙法中勤唯在善。 善大地中精进数故。 成实法中勤通三性。 今论善勤。 简别余二说为正矣。 问曰。 念处论说有三。 自性共缘。 正勤如何。 大智论中宣说。 正勤有其二种。 自性及共。 言自性者论自释言。 为求道故起于四种精进心数。 名为自性。 共者论言。 精进为首因缘生道。 若漏无漏若色非色。 如是一切悉为正勤是名为共。 亦应有缘。 文略不说。 所策之行即为缘也。 (此二门竟)次分别行。 精进之数通策诸行。 随行异论门别难计。 今据一门且分为四。 四中前二明勤断恶。 后二修善。 恶止。 善行。 义之次第。 恶 发布时间:2025-09-16 11:39:08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1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