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华玄义释签 第十四卷 - 大藏经 内容: 法华玄义释签 第十四卷天台沙门湛然述○次利益妙中二。 先释名。 次正释。 自行功德指前五妙。 次后四妙已是益他。 受化得益于兹别立。 益虽不等同归法华。 是故名为利益妙也。 次正释中先开章。 次依章解释。 解释中所以不言序中益者。 序但预表当益。 当文无益可论。 若作表义神通妙中已略辨竟。 今初明来意中。 初总标益意。 次别明益。 初文言所为者。 谓前感应神通说法三妙不空即是利益。 利益之人即是眷属。 次释论下别明中二。 初引他经得益不同。 次今经下明今教妙益。 初文中所引一论三经。 并明由佛得王三昧能身口两益。 语光指前神通。 语闻指前说法。 语身指前感应。 又语身亦通感应神通。 前言不空过者。 若度破获皆不唐捐通是利益别号引净名中法宝是现身普照是放光而雨是说法。 华严思益放光等者。 彼思益经第二。 网明菩萨放光遍照十方阿僧祇国。 一切烦恼病苦遇光快乐。 佛又放六度及一切法光。 皆悉对治众生悭等诸蔽及一切惑。 具如彼经及华严等。 次此经中二。 先信解。 次述成。 领解文略述成文广。 具有前来四妙。 方有今文利益。 言不能尽者。 具如药草疏中明横竖不及等。 此明利益益多故也。 余意在文可见。 次明正说益中文自分三。 先列。 次释。 释中初言远者。 此是迹门故且以大通为远。 于中又二。 先通叙。 次别释。 初文为四。 初略述益由。 次善生下明益相。 三死之下结示。 四故文下引证。 益相中二。 先标。 次始人天下释相。 善生通浅深。 恶灭亦通浅者。 若依大经破无明位方名杀人。 其实恶灭具如今文通于初后。 次别释中二。 先结前生后。 次列释列释中二。 先七。 次十。 初七中。 先大师。 次私释初文二。 先列。 次却。 以益反释眷属由益成眷属故也。 七益中并以三藏菩萨为俗谛三昧五通益者。 以未断惑故别教出假俗谛三昧六通益者。 且语断见思益名为无漏通。 望三藏菩萨全是有漏。 是故且与无漏之名。 章安云。 开前者开小草为因果两益。 合后者合中道次第不次第为一实事益。 俱开俱合准此可知。 次第益者即是别中约教道说耳。 次大师开为十益。 于前七中亦不开中道次第不次第。 唯于小草开为因果。 又于中草开为声闻缘觉二益。 更加方便实报二益以成十益。 于中二。 先结前生后。 次正释。 释中二。 先列。 次正释。 释中二。 初释。 次问答料简。 初文二。 初正释。 次若粗妙机下结。 初中自为十。 初果益中二。 标释。 然因果益通二十五有者。 于果报身得现益相故名果益。 言因益者。 谓内心转修。 今初果益中三。 先释。 次此清凉下明益由。 三大经下引经结益。 初文者。 文中从省。 四趣自四。 四人合一。 六欲合一。 色界七有同为一释。 四空合一。 一一文中皆云其中众生乃至冥显两益者。 语略意周。 具如感应妙中明感应相。 及同异中三十六句一界十界。 并相对中。 苦乐关宜二十五有及别圆等。 且语现益以对先世。 据理则通现在未来。 具如前文十界中说。 不可尽具思之可及。 说不可并张例不可全阙。 一一皆出其苦相为机次关宜等可知。 初地狱中言八大地狱者八热地狱。 地狱者。 梵云泥黎。 此云苦具。 言地狱者。 从处为名。 八中各有十六小狱以为眷属。 则八个十六成一百二十八并根本八。 合成一百三十六狱。 故俱舍云。 此下过二万无间深广同。 上七捺落迦八增皆十六。 谓煻煨粪屎锋刃烈河增。 各住彼四方。 无间四门既各有四。 上七亦然。 八寒者且准他文云百三十六。 若准列八文。 一頞部陀。 此云疱。 谓寒风逼身生疱。 二刺部陀。 此云疱烈。 三頞哳咜。 四嚯嚯婆。 五唬唬婆。 此并从声为名也。 六嗢钵罗。 此云青莲华。 七钵特摩。 此云红莲华。 八摩诃钵特摩。 此云大红莲华。 此并随身色为名也。 并在前所说地狱傍。 本处在下支派不定。 或近山河江海地下空及余处。 鬼本处在阎魔王界。 故此洲下过五百由旬有琰魔界。 从广量亦尔。 从此展转以居余处。 或有端正受诸快乐。 犹如天中尚有丑陋。 今文稍略。 地狱诸相广如观佛三昧正法念阿含婆沙俱舍论等。 水陆空者。 此三是畜生所依处也。 大论又有三类摄畜生尽。 谓昼行夜行画夜行。 五衰相者。 一者头上华萎。 二者腋下汗出。 三者项中光灭。 四者两目数瞬。 五者不乐本座。 如疮等八圣种者。 具如止观第八记。 余由证二文可见。 因益中二。 先与果益对辨难易同异。 次正释。 初文者。 一果辨多果则难一心辨多因则易。 故于一人心中可辨二十五有因益之相。 以王三昧力而应之也。 正释又三。 初正释。 次合而下明益由。 三大经下结。 初文又二。 先正释。 次如是等下结。 初又二。 初总释。 次若无下别释。 四因坏益者四趣因也。 二十一因成益者。 四趣已上至非想也。 此语先持五戒顿离四趣因者是也。 一因成者非想也。 此一无坏故也。 一因坏者。 此一唯坏无成。 此中明益不可更云成此一故也。 此语先破地狱因。 说中间渐离故迭有成坏意亦可知。 若成就地狱及坏非想非此中意。 六天因果前三具如正法念等。 三界因果具如俱舍婆沙。 次别释中。 亦四趣四人各辨。 六欲色空合明。 初四趣坏中二。 先释。 次此名下结益。 初又二。 先地狱中二。 先正明恶有。 欲离下立机缘中二。 初直明。 二明得绳者。 具如止观第七记。 次余三趣因相略如止观十心中。 于中又二。 先正明有相。 次欲离下辨机缘。 初文自三。 次机缘如文。 次辨二十一因者又二。 谓人天。 各先辨相次机感。 初文先四人中二。 先正释因相。 次明机感。 初又三。 先总标人因。 次列。 三判。 此中但是略论机应。 正文在下二十一有一时总明。 次六欲亦三。 先总辨因。 次故云下与四趣四人对辨同异。 三若修下别明因相。 六文不同。 此中乃至。 下四禅四空不别明机感。 总在无色文后。 一时通明。 次四禅中。 四禅自为四有。 于中初禅加梵王。 四禅加无想。 故略释所加。 仍不明五圣。 但是文略。 次问答引旧等可知。 次四空文略。 次结又二。 初正结。 次引证。 次合而下正明益由。 结文可知。 三声闻益中二。 先明修因意。 次若持戒下正释。 初中言牦牛者。 由爱尾故。 人贪其尾乃害其身。 说文云。 西夷长尾牛也。 有作猫字是人间捕鼠者非此中义。 又有作猫字未知所从正应作牦字。 次正释中亦三。 先正释。 次益由。 三大经下结益。 初又二。 先释次结位。 初又二。 先明破见次明破思。 初又二。 先释。 次是为下结。 初又二。 初明所修之法通伏爱见以为机缘。 初明出家修戒在五停心前。 次若均下行相又三。 初五停心位。 次贤名下四善根位。 言如救头然者。 如止观第七记。 三一刹那下初果位。 文相并略但列大位耳细相不论。 次修道中二。 谓超果及次第也。 次结位及由结可知。 此中节节有机感相寻之可见。 以明贤位及明见道修道等处处须加故尔。 次明支佛又三。 先略明行相。 次此人下略明机应。 三结位。 与声闻共为中草故云犹也。 次言华飞钏动者。 论云。 有国王观华飞叶动得辟支佛。 钏动者。 禅经云。 有国王令宫女摩身为镮钏闹。 令渐渐减钏乃至唯一则不复声。 因思此声从因缘生悟辟支佛。 亦如猕猴见支佛坐禅。 后于余处见诸外道种种苦行。 乃教外道跏趺而坐。 手捻其口合其眼。 诸外道叹云必有胜法。 外道受教皆证支佛。 五六度中二。 先释次由。 文阙引大经结。 初文又二。 先释次结位。 初释中四。 先总。 次若行下别明行相。 三六蔽下指教。 四以伏下功能。 初二如文。 破人言四者。 谓如幻等四。 破天言十七三昧者。 二十五有除四人四趣犹有十七谓欲界六。 色界七。 谓四禅无想梵王五含。 无色四。 三明六度对破六道出地持菩萨戒本。 六通教益中亦但释由。 释中三。 先总标三乘。 次释次结。 初如文。 次文二。 先二乘。 次菩萨。 初文二。 先破见。 次破思。 如文。 言总别慈悲者例如前文。 前文云合而言之即是总也。 别而言之即是别也。 亦是通别。 通以慈悲用二十五三昧加之。 别者。 若令伏见思时用菩萨本初自伏见思中慈悲弘誓熏之。 若令入空则用菩萨本初修空时慈悲弘誓加之。 假中准此思之可知。 七别人。 亦先释次由。 释中二。 先总次别。 总中言一念等者。 但期心在果耳。 如前广释。 八明圆人中二。 先明总别。 次明机缘。 初又二。 先总次别。 总中亦言一念系缘等。 当知二名二义同异永别。 次若历下别中言十种境者。 阴入等十境也。 蒙加益等可知。 九变易者。 在方便土。 于中为五。 初辨人类。 次故下文下引证。 三是人下辨利钝。 四是为下明益相。 五若分别下辨土体一异。 初文云前八番中四处或九处者。 四处谓四教中各有断通惑者生于彼界。 言九处者。 三藏二人。 通教三人。 别教三人。 谓住行向。 圆教一人谓净六根。 次引证中引四文也。 此经可见。 胜鬘当知菩萨义兼三教。 楞伽三人义当四人俱生彼土。 大论文反举真以释似。 五明土一异者。 随机所见二义常存。 第十实报益中三。 先总举人类。 次但无明下明益相。 三若分别下正辨土体一异。 初言八番之中两人者。 别教地前圆教住前在同居土。 得入此位。 进断无明。 生实报土。 方便土又二人者。 是前四人中后之二人也。 此之二人。 先已入于断见思惑及无知位生方便土。 于彼土中进断无明亦生实报。 次文言三贤十圣住果报者。 名虽似别义必依圆。 以别证道同圆教故。 即是两处十地合说。 次结中三。 初若粗下总结文旨。 次是为下结益由。 三故令下结正益人。 次料简中初问答者。 二十五有其名虽遍一一有上惑有浅深。 是故重重用二十五。 故大经云。 二十五有有我不耶。 次问三谛在极亦通凡者。 由前答云破实报土显王三昧三谛了了。 既云破实报土。 状当三谛唯在于佛。 是故更问亦通凡不。 答中意者。 三谛名理实无深浅。 由证不证故分凡圣。 初云五阴即是俗谛。 阴既至佛。 当知俗谛亦通至佛。 言无等等者。 如前第二卷记。 为显后地云破实报耳。 妙境观法实通凡圣。 此中亦是寄文分别。 令易解故作三谛相。 其一一谛无非究竟。 若不尔者如何五阴而至于佛。 后问答中二。 初简二文。 次取后文。 于中又四。 先示远相。 次从是下明远益由。 三彼之下明益相。 四斯等下结前生后。 初二如文。 三益相中二。 初明已入实益。 次于时下明未入实者。 初文又二。 初正明。 次引证。 初又二。 初得入自满。 次益他。 次引证中成道证自法轮证他。 次文若为未入者。 复须成熟又为五。 初标忘不忘二人不同。 次忘者下明忘者须熟。 三或多以下明成熟不同。 四生方便下明入实之处。 五如千下示入实之人。 故知前明四种结缘四种成熟处处得益成内外眷属。 及感应中过去感应。 并境妙中明二谛意。 尚取本行菩萨道时而为华台而作方便。 已入华台者自是一边即是其事。 今但大通已后。 若于此土。 若方便实报已入实者。 即是今文远益之相。 其未入者故生后文近益之相。 次近益中二。 先正释。 次料简。 初正释中二。 先释。 次始从下结。 初又二。 先释。 次近从下明益不同。 初又二。 初约教。 次约味。 初约教又二。 初释。 次复次下判。 初文又二。 初总明诸教益相。 次别明十益。 初文又二。 初通标一期深浅。 次何者下释所以然者。 始自寂场终至法华虽复差别。 来至法华终归实事。 并是示为四教教主调熟之力功在于斯。 虽远近有殊。 七益之相不异于变故云如前。 又大小去别明十益中二。 先约诸教辨因果二益。 次别对诸教以明八益。 初因果二。 先释次结。 初文二。 先引他经明因果益。 次又佛下此经明果益。 久居黑暗而今大明故属果益。 三辨依教通别。 大小乘中皆照六道故云通也。 次别论下以声闻去别对诸教故云别也。 次判云胜则兼劣者。 胜谓圆教既未说开但云兼耳。 次五味中二。 先列次判。 初文中云熟苏而有体法等七益者。 等别圆诸教通途皆有因果两益。 虽无三藏中三草自有通中二乘为中草。 干慧性地为上草。 八人已去为小树。 八地已去入别教道及别教本人为大树。 被接见中及圆教本人为实事。 若方等七益依前所列不同此例。 次前诸下判可知。 次杂料简中。 初问中云应身益亦令法身益者。 法身菩萨起应辅于应身佛化闻法进道。 亦能令此菩萨法身益耶。 答意者。 应身之处即法身。 应身得益即法益。 亦如磨镜为见像。 见像之时即镜明。 其像弥现镜弥明故。 明像体本不二。 汝问应益法益不。 如问像现镜明不。 为是义故。 汝问非也。 次问者法身平等本无应。 垂应之时名病行。 应身得益即法益。 方丈现病法应病。 答意者。 秖为法身本无病能现病行利众生。 利生现病非实病故知法应俱无病。 次从又下更作一番化功归己释。 利物若少病则少。 应迹若多名病多。 机多应多功即多法身得益理应多。 次从今作下。 复有两个四句七个二句而为料简。 初两个四句并约十番之中因果二益。 以料简故不相及。 或有一人得果益。 或有一人得因益。 或有一人二俱益。 或有一人俱无益。 次四句者自有坏益下列也。 不成不坏至亦成亦坏。 更作四句释前所列。 不成不坏释第四句。 四趣困益释前初句。 非想成益释第二句。 中间已去释第三句。 如修五戒生于人中。 四趣之因一时俱坏余句可见。 得是分段因果益。 不得是变易因果益。 不得是分段因果益。 得是远为实报土家因果益。 前之七益望于法华有粗有妙。 约教约味皆悉不同。 故知远近两益但成判于粗妙。 来至今经同成一妙方始是开。 于中又二。 初标。 次虽复下释。 初标中云今经备有七益者。 前八番益中。 合因果益。 为一小草益故但七益。 本谓三草二木及一实事各不相关。 即他经七益。 今开权显实更无异趣。 此即三草二木同一实相地之所生等一佛乘雨之所润。 仍旧为名。 名为七益。 是则七人同成一实。 又于一实亦可义立七益之名为今经七益。 故云本是地上清凉益。 今则进发大乘解心明净等。 次释中二。 先总开。 次诸经下别开。 初文者。 故彼药草疏中。 一一文义皆云差即无差。 无差即差。 今亦如是。 草木即一实。 一实即草木。 次别开中二。 先正开。 次借益相以判眷属。 初文又二。 初略开。 故云无差妙益。 次更借待妙对绝以辨。 又三。 初双标。 次释。 三进入即是下结判。 次判眷属中二。 先判眷属。 次约妙。 初如文。 次文者。 但进入之相。 舍粗入妙。 又舍下位进入高位。 义当相待。 不进不妙义当于待。 其实并与绝待不异。 无差即差。 六益宛然。 差即无差秖是一实。 是故此经不舍六名而成一实。 然前所明若远若近不出当文。 但约文中腾昔说者名为远近。 三周开废名为当文。 当知今经所谭异昔况复开显永异余经。 故远近当文实相无别故。 前文云。 今所入者与本入者不异。 次明流通益中标列释。 释中初明师中三例不同。 谓法身生身及凡夫师。 初法身弘经者。 法身从上土来。 上谓实报等故能上土益物。 妙音观音普贤文殊即其人也。 实报七益如七方便同成一实。 他土具七亦能令他具足十益。 生身菩萨亦能此土他土者。 神通但能往于他方而未能入方便。 有余令他得于权实等益。 既许用权以助于实。 故知能于他土得前六益名为权益。 得一实益名为实益。 始于此土得无生忍。 是故未能于上二土弘经益他。 虽则自能增道损生未能起应。 但能此土及以神通往于他土。 尚未能入方便有余故云不能上土利益。 凡夫师者。 通取五品及以六根净。 故今下答问文中引六根文证内凡位名为凡师。 次出法者。 法谓方法亦曰法相。 弘经方法。 为唯用实亦许用权。 为显此意故云出法。 又为二。 初正释。 次今时下破立。 初文又三。 初明双用。 次明唯实。 三又云下释疑。 初文二。 先释。 次此则下结。 初又二。 先正释以三助一。 初但菩萨下明助意。 初文云经文许用别助圆者。 经云。 若不信此法于余深法中示教利喜者。 有深复余者即别教法也。 入地名深。 地前名余。 次破立中二先破。 次善弘下立。 正出弘经之相。 次明益中。 凡言弘经之相益在灭后流通相也。 于中为四。 初出法。 次出人。 三正出益。 四举况。 初文二。 先明正宗中亦有流通之益。 次展转去正明流通益。 初中云譬喻品后等者。 品末文云。 钝根小智等不得为说。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等乃可为说。 广如经文。 授记品末者。 四大声闻得授记已于他方土作佛弘经余如文。 法师品中者入室着衣坐座。 尔乃应为四众说法。 法师品文。 若作三段仍属正说。 若分本迹即在流通。 流通正在六七二卷。 文相可知。 次初品去约人展转以下况上。 八万大士者如法师品中。 千界尘数者如神力品中指地涌菩萨是也。 三明益中即是末代流通之益。 初明七益。 次明穿凿助显七益。 初文言不老等者秖是达老死实相。 言旋假入空即三草等益者。 五品为小草。 七信为中草上草亦在五品位中。 以同三藏未断惑故。 八信已上为小树。 十信伏无明为大树。 初住已上即实事益。 虽分七益位必在圆。 第四明观心利益中二。 先正明观心。 次夫一向下破性过。 初又三。 先明观境。 次若能下劝须起观。 三净心下正明起观。 初文者。 凡一切重。 罪皆由刹那。 故刹那若起已含因果。 故大乘观之已成重因。 举轻责重令勿起刹那。 次如文正起观中二初正明观相。 次以是下结益。 所以须明观心益者。 然上来得益由于现身口轮说法。 令他得于近远当文七益十益。 然益实由观法。 恐寻者不达文旨。 若远若近已谢于往。 正说流通自属于他。 若不自观己心徒数他宝次破性中二。 初立性计。 次自性下破破文二。 先破自。 次三句例初破自中四。 初立事破。 次又汝从下立道理破。 三又三事下约法相破。 四引证。 次三句例中二。 先例次即假下结成可解○五明权实者。 大文第五。 第二卷初大为五文释此十妙。 一列名。 二生起。 三引证。 四广释。 今当第五结前十妙以成权实于中为二。 初破古。 次正释。 初文又二。 先出古人意。 次破。 初云三三之权者。 此光宅意。 以昔三乘但各有三故云三三谓教人因。 昔三乘权未至于果故阙于果果即是理。 大小俱有理。 大小各有果。 何故昔三但有于三。 昔教何辜而不立理。 次破中二。 先破三三。 次破四一。 初文又四。 初直破。 次彼下明光宅救。 大师既不见光宅应是他人亦曾此破先有斯救。 故今述之。 三若尔下重难。 还以彼三三。 离彼无理。 四又下重并难。 次从实有四去难光宅四一中。 但立因果而无于理。 于中为三。 初难。 次引证责云。 云何分别因果为理一耶。 若尔去重难。 若但因果而不出理则同魔说。 今家和旧亦作四一。 乃废因果以立理一。 更加行一。 是故数同而名义永异。 二正释中三。 初约法。 次约五味。 三故知下结判。 初文又二。 初直就十妙中结。 次复次下约施开相对以结。 又二。 初正结。 次引他同。 三例。 次五味中前四如文。 第五味中分二。 谓法华涅槃。 法华如文。 涅槃中二。 初与方等辨异。 次正约涅槃中。 初约教中云在果四俱实者。 四教俱得入实故也。 若约四悉。 十四权二实者。 别圆两教第一义悉皆实故也。 历四门者。 别圆两教中各有十二权四实。 并前两教三十二权故有五十六权八实。 若更约因门五十六权亦如前。 此中重云因者。 涅槃中人用前三教为入实门。 兼因作名有五十六与前数同名之为权。 果门者入实为果。 四教四门悉皆入圆。 同成一实。 无复有权。 故云但实。 仍其四门本因为名故云四实。 及别四实。 入圆四实。 同成一实。 意亦同之。 约果四实十二权者。 前之三教入实同圆。 故名为果。 就圆四门十六悉檀中。 自分权实。 四门有四第一义。 名为四实。 四门各有余三悉檀。 三四十二名为权悉。 此实中权不复同前三教三悉。 当知三教三悉即是权中之权。 三教第一义悉即是权中之实。 圆教第一义悉即是实中之实。 次总结中二。 初约教结。 次更约教判。 又四。 初约四教。 次独约一圆用法华待绝以判。 今法华是待又开权是绝三独约圆教以判亦有待绝。 四若取下约悟以判。 问前来诸文。 处处约教约味。 若判若开。 文相已广。 今此何故。 复重明耶。 答此有多意。 前明诸妙。 但释一妙以为十相。 故一一文中为欲明妙。 先明诸粗开之成妙。 今广释已。 复更朿前非但诸文尽妙亦乃诸妙无殊。 故更合明秖是权实及开权实。 又前诸文自行化他。 但明权实未明权实悉用四悉。 四悉之内几权几实复有诸门。 诸门之内四悉亦尔。 故更约五味。 诸味法门以判四悉几权几实。 是故更此以四悉权实结前诸文。 若约诸教者但是重结诸权实意。 一切诸法亡泯不二。 故更约悟开前十妙权实同成一理心性。 乃识前来若妙若粗。 若开若施。 空拳咸实因兹复立大意显悟诳小之说咸堪被圆。 然此迹门谭其因果及以自他。 使一代教门融通入妙故。 凡诸义释皆约四教及以五味。 意在开教悉入醍醐。 观心乃是教行枢机仍且略点寄在诸说或存或没非部正意。 故纵有施设托事附法。 或辨十观列名而已。 所明理境智行位法。 能化所化。 意在能诠。 诠中咸妙。 为辨诠内始末自他故具演十妙搜括一化。 出世大意罄无不尽。 故不可不了十妙大纲。 故撮十妙为观法大体。 若解迹妙本妙非遥应知但是离合异耳。 因果义一自他何殊。 故下文云。 本迹虽殊不思议一。 况体宗用秖是自他因果法故。 况复教相秖是分别前之四章。 使前四章与诸文永异。 若晓斯旨则教有归。 一期纵横不出一念三千世间即空假中理境乃至利益咸尔。 则止观十乘成今自行因果。 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 则彼此昭著法华行成。 使功不唐捐所诠可识。 故更以十门收摄十妙。 何者。 为实施权则不二而二。 开权显实则二而不二。 法既教部咸开成妙故此十门不二为目。 一一门下以六即捡之。 本文已广引诚证。 此下但直伸一理。 使一部经旨皎在目前一者色心不二门二者内外不二门三者修性不二门四者因果不二门五者染净不二门六者依正不二门七者自他不二门八者三业不二门九者权实不二门十者受润不二门是中第一从境妙立名第二第三从智行立名。 第四从位法立名。 第五第六第七从感应神通立名。 第八第九从说法立名。 第十从眷属利益立名。 一色心不二门者。 且十如境乃至无谛。 一一皆有总别二意。 总在一念别分色心。 何者。 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体力作缘义兼心色。 因果唯心。 报唯约色。 十二因缘。 苦业两兼惑唯在心。 四谛则三兼色心灭唯在心。 二谛三谛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一实及无准此可见。 既知别已摄别入总。 一切诸法无非心性。 一性无性三千宛然。 当知心之色心即心名变。 变名为造。 造谓体用。 是则非色非心而色而心。 唯色唯心良由于此。 故知但识一念。 遍见己他生佛。 他生他佛尚与心同。 况己心生佛宁乖一念。 故彼彼境法差而不差。 二内外不二门者。 凡所观境不出内外。 外谓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 即空假中妙故。 心色体绝唯一实性。 无空假中。 色心宛然豁同真净。 无复众生七方便异不见国土净秽差品。 而帝网依正终自炳然。 所言内者。 先了外色心一念无念。 唯内体三千即空假中。 是则外法全为心性。 心性无外摄无不周。 十方诸佛法界有情性体无殊一切咸遍。 谁云内外色心己他。 此即用向色心不二门成。 三修性不二门者。 性德秖是界如一念。 此内界如三法具足。 性虽本尔藉智起修由修照性。 由性发修。 在性则全修成性。 起修则全性成修。 性无所移修常宛尔。 修又二种顺修逆修。 顺谓了性为行。 逆谓背性成迷。 迷了二心。 心虽不二。 逆顺二性。 性事恒殊。 可由事不移心。 则令迷修成了。 故须一期迷了。 照性成修。 见性修心。 二修俱泯。 又了顺修对性有离有合。 离谓修性各三。 合谓修二性一。 修二各三。 共发性三。 是则修虽具九。 九秖是三。 为对性明修故合修为二。 二与一性如水为波。 二亦无二亦如波水。 应知性指三障。 是故具三。 修从性成成三法尔。 达无修性唯一妙乘。 无所分别法界洞朗。 此由内外不二门成。 四因果不二门者。 众生心因既具三轨。 此因成果。 名三涅槃。 因果无殊始终理一。 若尔因德已具何不住因。 但由迷因各自谓实。 若了迷性实唯住因故久研此因。 因显名果。 秖缘因果理一用此一理为因。 理显无复果名岂可仍存因号。 因果既泯理性自亡。 秖由亡智亲疎致使迷成厚薄。 迷厚薄故强分三惑。 义开六即名智浅深。 故如梦勤加。 空名惑绝。 幻因既满。 镜像果圆。 空像虽即义同而空虚像实。 像实故称理本有空虚故迷转应成性。 是则不二而二立因果殊。 二而不二始终体一。 若谓因异果因亦非因。 晓果从因。 因方克果。 所以三千在理同名无明。 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三千无改无明即明。 三身并常俱体俱用。 此以修性不二门成。 五染净不二门者。 若识无始。 即法性为无明。 故可了今无明为法性。 法性之与无明。 遍造诸法名之为染无明之与法性。 遍应众缘号之为净。 浊水清水波湿无殊。 清浊虽即由缘而浊成本有。 浊虽本有而全体是清。 以二波理通举体是用故三千因果俱名缘起。 迷悟缘起不离刹那。 刹那性常缘起理一。 一理之内而分净秽。 别则六秽四净。 通则十通净秽。 故知刹那染体悉净。 三千未显验体仍迷。 故相似位成六根遍照。 照分十界各具灼然。 岂六根净人谓十定十。 分真垂迹十界亦然。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 故须初心而遮而照。 照故三千恒具。 遮故法尔空中。 终日双亡终日双照。 不动此念遍应无方。 随感而施净秽斯泯。 亡净秽故以空以中。 仍由空中转染为净。 由了染净空中自亡此以因果不二门成。 六依正不二门者。 已证遮那一体不二。 良由无始一念三千。 以三千中生阴二千为正国土一千属依。 依正既居一心。 一心岂分能所。 虽无能所依正宛然是则理性名字观行。 已有不二正依之相。 故使自他因果相摄。 但众生在理果虽未办。 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 应复了诸佛法体非遍而遍。 众生理性非局而局。 始终不改。 大小无妨。 因果理同。 依正何别。 故净秽之土。 胜劣之身。 尘身与法身。 量同尘国与寂光无异。 是即一一尘刹一切刹。 一一尘身一切身。 广狭胜劣难思议。 净秽方所无穷尽。 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兹自在用。 如是方知生佛等。 彼此事理互相收。 此以染净不二门成。 七自他不二门者。 随机利他事乃凭本。 本谓一性具足自他。 方至果位自即益他。 如理性三德三谛三千自行。 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 物机无量不出三千能应虽多不出十界。 界界转现不出一念。 土土互生不出寂光。 众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 诸佛由三千理满故能应。 应遍机遍欣赴不差。 不然。 岂能如镜现像。 镜有现像之理。 形有生像之性。 若一形对不能现像。 则镜理有穷形事不通。 若与镜隔则容有是理。 无有形对而不像者。 若镜未现像由尘所遮去尘由人磨像现非关磨者。 以喻观法大旨可知。 应知理虽自他具足。 必藉缘了为利他功。 复由缘了与性一合方能称性施设万端。 则不起自性应无方所。 此由依正不二门成。 八三业不二门者。 于化他门事分三密。 随顺物理得名不同。 心轮鉴机二轮设化。 现身说法未曾毫差。 在身分于真应在法分于权实。 二身若异何故乃云即是法身。 二说若乖何故乃云皆成佛道。 若唯法身应无垂世。 若唯佛道谁施三乘。 身尚无身说必非说。 身口平等等彼意轮。 心色一如不谋而化。 常冥至极称物施为。 岂非百界一心界界无非三业。 界尚一念三业岂殊。 果用无亏因必称果。 若信因果方知三密有本。 百界三业俱空假中。 故使称宜遍赴为果。 一一应色。 一一言音。 无不百界。 三业具足。 化复作化。 斯之谓欤。 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 一尘报色同在本理毗罗遮那。 方乃名为三无差别。 此以自他不二门成。 九权实不二门者。 平等大慧常鉴法界。 亦由理性九权一实。 实复九界权亦复然。 权实相冥百界一念。 不可分别任运常然。 至果乃由契本一理非权非实而权而实。 此即如前心轮自在。 致令心口赴权实机。 三业一念无乖权实。 不动而施岂应隔异。 对说即以权实立称。 在身即以真应为名。 三业理同。 权实冥合。 此以三业不二门成。 十受润不二门者。 物理本来性具权实无始熏习或实或权。 权实由熏理恒平等。 遇时成习行愿所资。 若无本因熏亦徒设。 遇熏自异非由性殊。 性虽无殊必藉幻发。 幻机幻感幻应幻赴。 能应所化并非权实。 然由生具非权非实成权实机。 佛亦果具非权非实为权实应。 物机契应身土无偏。 同常寂光无非法界。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 与佛心地三千不殊。 四微体同权实益等。 此以权实不二门成是故十门门门通入色心乃至受润咸然。 故使十妙始终理一。 如境本来具三。 依理生解故名为智。 智解导行行解契理。 三法相符不异而异。 而假立浅深设位简滥。 三法秖是证彼理三。 下之五章三法起用。 三法既是一念三千即空假中成故有用。 若了一念。 十方三世诸佛之法本迹非遥。 故重述十门令观行可识。 首题既尔。 览别为总。 符文可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11:39:56 来源:学佛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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