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乘中观释论 第三卷 - 大藏经 内容: 大乘中观释论 第三卷安慧菩萨造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光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惟净等奉 诏译观去来品第二之余◎复次颂言去者即不住释曰。 于一同生法中。 相违所作丛杂无性不去者不住释曰。 去法止息名之为住。 今不去者。 去法无性不应止息。 若或本有住法可得者。 然亦住法无二和合。 若有二和合。 今应如实观。 是故颂言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释曰。 去不去者。 是二不住。 此如是义即如前说。 复次颂言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释曰。 总止住法。 复次颂言去未去去时止息诸分别释曰。 若彼去时不住可尔。 彼已去者应可住邪。 此亦不然。 已去者无别去法。 去法已坏。 是故无住。 此中无有已去者住。 今此住法如是止已。 余诸过失所说亦然。 复次颂言所有行止法皆同去义说释曰。 此所说已。 余法皆同。 已去未去去时去法不生。 已去未去去时去法初发。 已去未去去时去法止息。 住法亦然已住未住住时住法不生。 已住未住住时住法初发。 已住未住住时住法止息。 此中法自相等。 若止遣者则生过失此中所有去者去法二种。 于胜义谛中欲求实性者。 如理应知。 一性异性诸有物体皆法性故。 是中若有所生皆客尘事。 世俗所行世俗所成。 然无异性。 是故去者去法二无异性。 此应思择。 此中应知。 风界动转即有去者。 身等动发往方处相。 此乃名去。 非去者去法二性别异。 于自类中有异说者。 皆止是义◎◎复次颂言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此复云何。 颂言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作者及作业即一性可立释曰。 虽有作者作业二相。 然彼作者作业互无异性。 以彼作者作业自相息故。 或可一性和合。 即体用有相。 世俗所成。 世俗有性。 以彼实无所成。 于世俗所作决定可得。 是故非无性非一性。 此中若有所止。 还成过失。 生法显明。 若止遣者。 即无果体。 亦无往去方处动发等相复次毗婆沙人。 及吠夜迦啰拏人言。 去者去法有别异故。 彼谓去者。 能去非物体。 去物体由去者故说有所得。 所作如是。 能作亦然复次胜论者言。 如是能于物中有性故有去者。 用彼去法动发行往方处等相。 此如是说。 余皆亦然释者言。 不然。 去法若尔。 作者功能于物体中为有差别邪。 无差别邪。 此复云何。 若有差别者。 诸异力能或复别有齐等力能。 于一能作中若成体性。 此即是为作者力能。 非所作等功能。 此若所作等力能。 即非作者功能。 是中云何如实决定。 或言自相差别。 此即还成不定。 若或自相无差别者。 即一切处应无差别性。 今以物体如是增上所依。 火不能作地等事业。 亦非无其事用作者和合力能相应。 故知物体如是非作者功能。 此说义成。 由如是故。 所有物体如是能作如是所作及此如是增上作用。 是中作者即得和合。 是故非彼功能差别。 亦非自体差别所成。 若或物体无有差别。 即功能可成。 如是亦然。 诸力能者互无差别一无异性。 故知物体若一性。 是中亦无多法所成。 若异性是中亦无多法所成。 云何二种功能而可成邪。 或离所得。 即彼如是此之所作是善功能缘法差别。 作者物体缘差别有。 此名胜上差别长养。 是故非作者力能和合。 若或分位差别。 如是作者分别。 是故此说名为作者。 若因果转时。 彼能作所作性分位差别。 即不可得。 彼非物体差别性故。 若或施设彼有性等。 此不和合。 故名去者。 复次颂言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释曰。 若离去法而彼去者。 即不决定。 若离去法不决定时。 无复别异去者可去。 此所分别。 若有去者去法二种可得。 即去者去法有二可成。 所以有去法故即有去者。 有去者故即有去法。 如因果二不相离性。 此说义成。 若因果同生即无性可得。 如种生芽。 是故有去法故即有去者。 有去者故即有去法。 若一性所成。 若异性所成。 然去者去法二俱无有。 胜义谛中此说成就。 云何无所有。 此义文广。 恐繁且止。 此中遮遣非复引证。 为遮遣故如是表示。 此所说已。 余处应知。 此后复当止遣何义。 若因去法即知去者。 彼如是去。 云何二种有其别异。 若然云何和合。 复次颂言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释曰。 不作是义。 此中应问。 无数义门从义界中出。 皆转是义。 今云何言不作是义。 故颂答言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释曰。 为彼如是去者所作。 何有少法而可去邪。 由如是故。 世间所见。 何等法是先来已生有所去邪。 何等法是后来生时有所去邪。 复次颂言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于一去者中不有二去故释曰。 云何二去。 一谓因去。 知去者故。 二谓若有去者复用去法。 此中止遣。 复次颂言若实有去法去者不用三不实有去法去者不用三此中云何。 复次颂言去法有不有去者不用三释曰。 若或实有若不实有。 此中去者去法不用三去。 若实有者。 即去者去法和合。 若不实有者。 即去者离去法。 若亦有亦不有者。 二俱无性。 或可实有者。 去者有故。 不实有者。 去者不有故。 亦有亦不有者。 二无去法故。 是故去者不用三去。 所以不作是义。 若彼实有去者实有去法。 即所作不有。 能作不和合。 以不实有故。 即无所作不有者为去不生故。 亦有亦不有者。 亦无所作。 彼无性故以不有故。 是故去者不用三去。 何以故。 如是去者自无性故。 若有不有悉无所作。 彼皆无性。 若说去法。 此中皆是随顺所说。 复次颂言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释曰。 此说胜义谛中成就。 如是别异说有能作所作作法。 此中止遣。 此中或说去之作用。 如理应思。 是故当知。 此中所说作者作业作法。 诸有分别皆无实体。 为证成是义故此品生观六根品第三前品止遣一切作者作业作法诸所造作相违行相已。 复次颂言见闻及嗅尝触知等六根此见等六根说能取诸境释曰。 此论所说。 如是见等六根行诸境界。 谓眼见色乃至意知法。 此有所说。 当知皆是世俗道理。 增上所作此无相违。 若于胜义谛中。 色等眼等所取能取性不可得。 此复云何。 复次颂言是眼即不能自见于己体释曰。 若眼能见自性者。 彼眼即应如是同前。 自见己体。 以诸法自性不能自见无异性故。 如火热性。 亦复不能自见己体。 是中亦无能见自性。 复次颂言若不能自见云何能见他释曰。 无能见自性故。 譬如耳等。 亦无能见自性可得。 彼眼若以能取自性于色境中有所见者。 此说还成。 眼为能见。 譬如薪火变异。 即说名烧。 非火自体能烧。 复次颂言火喻即不能成于眼见法释曰。 何所以邪。 若彼热性能然火者。 彼不热之性何不能然。 是故若无彼薪。 此火不有。 热性不应能自烧故。 复次颂言去未去去时前已答是事释曰。 如前已去未去去时不去中。 已说是事。 今此亦然。 已烧未烧烧时无烧。 已见未见见时无见。 是故无已烧无未烧。 不离所烧。 无已见无未见。 不离所见。 如前所说。 如其次第。 随应止遣。 复次颂言见若未见时即不名为见释曰。 若或为常。 如瓶衣等。 复次颂言若言能所见此云何和合释曰。 以不和合而彼见法亦复止遣。 或可能见所见二法和合。 彼即可说有能所见。 然彼二法不和合故。 何所以邪。 于一见法中而彼所见不得和合。 无别异故。 若有能见即非无所见。 若有所见。 即能见应成。 又若决定有彼见法。 即彼能见亦复应成。 能见若成。 所见亦然。 复次颂言能见亦不见见法无性故释曰。 若或离眼别有见相。 可说所见。 或说能见。 以无能见及所见故。 复次颂言所见亦不见见法离性故释曰。 此中若或诸缘止息。 亦无能见所见可说。 何以故。 此所见中非能见故。 若有造作彼即有见。 说名所见。 此中亦然。 同上所说。 于能见中无见可得。 何以故。 此中若有诸差别法体性可见。 而悉止遣。 若有如是能见所见见法发起即非无作者作业作法和合。 见及见法亦有所起。 此复云何。 复次颂言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释曰。 以无见法发起和合。 第二见法本无性故。 亦无决定而可发起。 以彼见法离所见性不和合故。 或可所见能见二俱无故。 复次颂言以无见者故云何有所见释曰。 能所见性作用相违。 若离和合性即无见者。 若无见者即所见性。 不得和合。 此中能见所见决定无见。 云何可说能所见邪。 以见离性故。 见无性故。 或有人言。 若谓诸行是空诸法无我。 有此理故。 如眼所见。 即无别异能所见者。 彼即无其实果可得。 云何乃有识等四法而发起邪。 故颂遣言见可见无故识等四法无释曰。 如所说理。 此能见所见皆不成就。 彼果生起识触受爱。 如是四法云何和合。 若决定有识等四法。 即有彼果取法可生。 以实无故。 次颂遣言四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释曰。 谓以识等及取缘有生缘老死。 此等诸法无所成故。 无所有故。 今此品初他所建立。 闻等声等诸说皆止。 此中见者悉无所作。 是故颂言闻嗅味触知如是等诸根而悉同于上眼见法中说释曰。 此中应知。 如眼见说能闻所闻等。 譬如能见所有闻等。 如应广说。 此中且止。 已遣一切不和合对治故。 此说成就。 此中能见所见见法。 诸有分别物体无性。 今此品中悉为证成。 如是义故 发布时间:2025-09-26 12:59:57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2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