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瑜伽师地论 第五十四卷 - 大藏经 内容: 瑜伽师地论 第五十四卷弥勒菩萨说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摄决择分中五识身相应地意地之四2目约名色二门名蕴善巧复次云何识蕴差别。 此亦五种应知。 一由安住故。 二由杂染故。 三由所依故。 四由住故。 五由异相故云何安住。 谓习欲者欲界诸识执外色尘。 名色安住。 若清净天色界诸识执内名色。 名俱安住。 无色界识唯执内名。 名名安住。 是名识安住差别云何杂染差别。 谓诸愚夫由二种门识被染污。 一于现法中由受用境界门。 二于后法中由生老等门。 是名识杂染差别云何所依差别。 谓六所依诸识随转。 谓依眼等六处六识身转。 如世间火依糠牛粪薪札等转。 是名识所依差别云何住差别。 谓四识住。 如经言。 有四依取以为所缘令识安住。 谓识随色住缘色为境。 广说如经。 乃至我终不说此识往于东方乃至四维。 然我唯说于现法中必离欲影寂灭寂静清凉清净。 如是已显经中如来所说诸识住相。 从此以后我当宣说此相差别。 谓此经中略显识住及因缘相。 识住因缘二种边际。 识住因缘二种寂止。 当知此中若诸烦恼事。 若属彼烦恼。 说名依取。 应知此二亦名所缘。 所缘性故有所缘故。 由彼贪爱为烦恼缘。 名趣所执事。 由贪欲等四种身系。 为发业缘名缘。 所缘事彼二随眠所随逐故。 名建立事。 若诸异生补特伽罗。 未得厌离对治喜爱。 由所润识能取能满当来内身。 由此展转能取能满。 不能弃舍诸异生性。 以于内身能取能满故。 于流转中相续决定。 是名为住。 余住因缘如前应知。 是名略说住及因缘相。 有色界识有来有去。 无色界识有死有生。 又此二住乃至寿尽。 又复此二生长增益及广大义。 如前应知。 齐是名为识住边际及住因缘边际。 若复异此而施设者。 当知唯有文字差别非义差别。 由所余义境界无故。 若他正诘不知何答。 亦由余义境界无故。 或复有能于后自然如理观察。 便自迷闷谓我愚痴作如是说。 若聪慧者于诸色爱乃至行爱所摄贪缠能永断离。 于烦恼分所摄发业四身系缠亦能永断。 所以者何。 由在家众依贪欲嗔恚二系。 发起诸业摄受境界为因故。 损害有情为因故。 若出家众依戒禁取。 此实执取二系发起诸业。 以戒禁取犹如贪欲求生天故。 此实执取犹如嗔恚傍涅槃故当知四身系唯在意地分别所生故。 从此以后由多修习胜对治故。 复能永断贪爱身系二种随眠。 由此断故烦恼所缘色受等境亦不相续。 以究竟离系故。 由此所缘不相续故。 有随眠识究竟寂灭。 于色受等诸识住中不复安住。 由对治识永清净故。 是名识住因缘寂止。 又由当来因缘灭故。 于内身分不取不满。 决定无有流转相续。 是名识住寂止。 又复对治所摄净识名无所住。 由彼因缘故名不生长。 由善修习空解脱门故。 名无所为。 由善修习无愿解脱门故。 名为知足。 由善修习无相解脱门故。 名为安住。 如是不生长故。 乃至安住故。 名极解脱。 又于行等都不执着我及我所。 由此因缘色等坏时亦不恐怖。 由此相貌显彼自体已得清净。 又由彼识永清净故。 不待余因任运自然入于寂灭。 此识相续究竟断故。 于十方界不复流转。 于命及死不希求故。 名永离欲。 又所有受是识树影。 彼于尔时不复有故。 名永离影。 诸有漏识于现法中毕竟灭尽故。 名寂灭。 诸无漏识随其次第有学解脱。 名为寂静。 无学解脱。 名曰清凉。 余依永灭故。 说清净。 又复诸识自性非染。 由世尊说一切心性本清净故。 所以者何。 非心自性毕竟不净能生过失。 犹如贪等一切烦恼亦不独为烦恼因缘如色受等。 所以者何。 以必无有独于识性而起染爱如于色等。 是故唯识不立识住。 是名识蕴由住差别。 云何异相差别。 谓有贪心离贪心有嗔心离嗔心等如经广说。 乃至不解脱心极解脱心。 是名一门异相差别。 复有约界异相差别。 谓欲界有四心。 善心不善心。 有覆无记心。 无覆无记心。 色界有三心。 除不善。 无色界有三心。 亦除不善。 无漏有二心。 有学及无学。 又欲界善心有二种。 谓加行及生得。 无覆无记心有四种异熟生心。 威仪路心。 工巧处心。 及变化心。 此唯是生得。 谓天龙药叉等然无修果心。 于色界中无工巧处心。 无色界亦尔。 当知善心如下上亦尔。 一切处有。 又有约种异相差别。 谓欲界有五心。 一见苦所断心。 二见集所断心。 三见灭所断心。 四见道所断心。 五修道所断心。 如欲界有五心。 如是色无色界各有五心并无漏心。 总为十六。 初异相心差别义。 我当分别。 一切有情略有三品。 一未发趣定品。 二虽已发趣未得定品。 三已得定品。 此复二种。 一不清净。 二极清净。 于初品中或时起染污心。 由贪等缠绕彼心故。 或时起善无记心。 由贪等缠暂远离故。 第二品中或时令心于内静息。 或时失念于五妙欲其心驰散。 或时极静息故。 便为惛沉睡眠缠覆其心。 或时为断彼故。 于净妙境安处其心。 或时于彼不正安处心便掉举。 若正安处便不掉举。 由沉掉盖未断灭故。 于彼二品俱不寂静。 由断灭故心得寂静。 若由如理作意。 已得根本静虑。 名定心。 若未得者名不定心。 道究竟故。 名善修心。 断究竟故。 名极解脱心。 与此相违。 名不善修心及不解脱心。 从定心已来当知是第三品。 是名识蕴异相差别。 复次云何诸蕴次第。 谓说差别此复五种应知。 一生起所作。 二对治所作。 三流转所作。 四住所作。 五安立所作。 生起所作者。 谓眼色为缘能生眼识。 乃至意法为缘能生意识。 此中先说色蕴次说识蕴。 此则是诸心所所依。 由依彼故受等心所生故次。 经言三和故触。 触缘受等。 是名诸蕴生起所作宣说次第。 对治所作者。 为欲对治四颠倒故说四念住。 谓于不净计净颠倒。 于苦计乐颠倒。 于无我计我颠倒。 于无常计常颠倒。 此中先说色蕴。 次说受蕴。 次说识蕴。 后说想行二蕴。 是名对治所作宣说次第。 流转所作者。 根及境界为依止故。 于现法中由二种蕴受用境界起诸杂染。 谓领纳境界及彩画境界。 由一种蕴造作一切善不善业。 于后法中起生老等一切杂染。 一是所染故最后说。 住所作者。 由四识住及识次第而说。 是名住所作。 安立所作者。 谓诸世间互相见已先了其色。 是故先立色蕴。 次由受蕴知彼进退或苦或乐。 是故次立受蕴。 次由想蕴知彼如是名如是类如是性等。 是故次立想蕴。 次由行蕴知彼如是愚痴如是聪睿。 是故次立行蕴。 后由识蕴安立内我。 谓于诸蕴中安立所了有苦有乐。 随起言说及愚智等。 是名诸蕴安立所作宣说次第。 又复依止我众具事及我事故。 应知诸蕴宣说次第。 谓我依身于诸境界受用苦乐。 于己于他随起言说。 谓如是名如是种类如是性等。 此之二种依法非法方得积集。 如是应知我众具事。 当知最后蕴是我事复次色蕴摄几蕴几界几处几有支几处非处几根耶。 如色蕴如是乃至识蕴。 谓色蕴摄一蕴全。 十界十处全。 一界一处少分。 六有支少分。 处非处少分。 七根全。 受蕴摄一蕴全。 一界一处少分。 一有支全。 三有支少分。 处非处少分。 五根全。 三根少分。 想蕴摄一蕴全。 一界一处少分。 三有支少分。 处非处少分。 不摄诸根。 行蕴摄一蕴全。 一界一处少分。 四有支全。 五有支少分。 处非处少分。 六根全。 三根少分。 识蕴摄一蕴全。 七界全。 一处全。 一有支全。 四有支少分。 处非处少分。 一根全。 三根少分。 如是有六种摄。 所谓蕴摄乃至根摄。 由此相摄道理。 展转相摄如应当知复有余十种摄应当了知一者界摄。 谓诸蕴等各自种子所摄。 二者相摄。 谓诸蕴等自相共相所摄。 三种类摄。 谓诸蕴等遍自种类所摄。 四分位摄。 谓诸蕴等顺乐受等分位所摄。 五不相离摄。 谓诸蕴等由一一法及诸助伴摄一切蕴等。 六者时摄。 谓诸蕴等过去未来现在各自相摄。 七者方摄。 谓诸蕴等在此方转或依此生即此方摄。 八者全摄。 谓诸蕴等五等所摄。 九少分摄。 谓诸蕴等各各差别少分所摄。 十胜义摄。 谓诸蕴等真如相所摄如是诸蕴一切摄义总有十六。 如蕴乃至根亦尔。 又由三法摄一切法。 谓色蕴法界意处。 复次依止几处色蕴转耶。 依止几处名所摄四蕴转耶。 谓依止六处色蕴转。 一建立处。 二覆藏处。 三资具处。 四根处。 五根住处。 六有威德定所行处。 依止七处名所摄四蕴转。 一乐欲。 二希望。 三境界。 四寻伺。 五正知。 六清净方便。 七清净。 诸受用欲者。 依止四处。 住律仪者精进行者。 依止一处。 已得近分定者。 依止一处。 安住根本定者。 依止一处。 如是七处略有四位应知。 复次我当先说分别色蕴一一别义。 然后分别名四蕴义。 云何分别色蕴。 嗢拖南曰物极微生起安立与流业刹那独所行余相杂最后问色蕴中眼几物所摄。 答若据相摄唯有一物。 谓眼识所依清净色。 若据不相离摄则有七物。 谓即此眼及与身地色香味触。 若皆据界摄则有十物。 即此七物界及水火风界。 如眼耳鼻舌当知亦尔。 此中差别者。 谓耳耳识所依清净色。 鼻鼻识所依清净色。 舌舌识所依清净色。 余如前说。 若身当除眼等四。 何以故。 由远离彼独可得故。 此相者谓身识所依清净色。 若于外色香味触彼所行相中。 除一切根余一切如前应知。 声及声界不恒有故。 今当别说。 若于是处有声。 当知此处复增其一。 应知声界一切处增。 复次色等所缘境界。 如本地分已广分别。 若触处中所说造色滑乃至勇。 当知即于大种分位假施设有。 谓于大种清净性假立滑性。 于大种坚实性假立重性。 于大种不清净不坚实性假立涩性及轻性。 于大种不清净慢缓性假立软性。 由水与风和合生故假立有冷。 由阙任持不平等故假立饥渴及弱力。 由无所阙无不平等故假立强力及饱。 由不平等变异错乱不平等故假立病。 由时分变异不平等故假立老。 由命根变异不平等故假立死。 由血有过患不平等故假立痒。 由恶饮食不平等故假立闷绝。 由地与水和合生故假立黏。 由往来劳倦不平等故假立疲极。 若远离彼由平等故假立憩息。 由除垢等离萎顇故假立勇锐。 如是一切说诸大种总有六位。 谓净不净位。 坚不坚位。 慢缓位。 和合位。 不平等位。 平等位。 如是六位复开为八。 若八若六平等平等。 复次一切色乃至触。 皆二识所识。 谓自识所识及意识所识。 或渐或顿。 眼等五根一意识所识复次色界中无现香味然有彼界。 何以故。 此二皆是叚食摄故。 由无此二鼻舌二识亦无。 此就现行说非就界说如是一切色蕴所摄色中。 九种是实物有。 触所摄中四大种是实物有。 当知所余唯是假有。 堕法处色亦有二种。 谓实有假有。 若有威德定所行境犹如变化。 彼果彼境及彼相应识等境色是实物有。 若律仪色不律仪色皆是假有。 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系定。 即由此系大种所造。 又此定色但是世间有漏无漏由定而生。 非出世间由此定色有戏论行定为因故。 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 唯一类有如能起化。 谓不思惟。 但由先时作意所引。 离诸闇昧极善清净明了现前。 当知是定乃能生色。 若定力励数数思惟。 假胜解力而得见者。 当知不能生起此色。 又复此色虽非出世定之所行。 然由彼定增上力故有一能现。 当知此事不可思议问欲色二界实物有色何差别耶。 答色界诸色清净最胜能发光明。 又极微细下地诸根所不行故又无有苦。 依彼诸色苦受不生故。 欲界不尔。 是名差别复次色蕴略由六相应知。 一自相。 二共相。 三能依所依相属相。 四受用相。 五业相。 六微细相。 自相者。 谓地等以坚等为相。 眼等以各别清净色为相。 共相者。 谓一切色皆变碍相。 能依所依相。 属相者。 大种为所依。 造色是能依。 受用相者。 为内色处有所受用增上力故。 外色境界差别而生。 或有色聚唯有坚生。 或唯有湿或唯有煗。 或唯有动或和合生。 为欲随顺内诸色处受用差别故。 业相者。 谓地等诸大种。 以依持摄受成熟增长为相。 复有余业后当广说。 微细相者。 谓极微相复次微细性略有三种。 一损减微细性。 二种类微细性。 三心自在转微细性。 损减微细性者。 谓分析诸色至最细位。 名曰极微。 种类微细性者。 谓风等色及中有色。 心自在转微细性者。 谓色无色二界诸色。 如经说。 有等心诸天。 曾于人中如是如是资熏磨莹其心。 随此修力住一毛端空量地处。 展转更互不相妨碍。 如是等辈应当思惟观察色蕴物类差别。 问诸极微色由几种相建立应知。 答略说由五种相。 若广建立如本地分。 何等为五。 一由分别故。 二由差别故。 三由独立故。 四由助伴故。 五由无分故。 分别建立者。 谓由分别觉慧分析诸色。 至极边际建立极微。 非由体有。 是故极微无生无灭。 亦非色聚集极微成。 差别建立者。 略说极微有十五种。 谓眼等根有五极微。 色等境界亦五极微。 地等极微复有四种。 法处所摄实物有色极微有一。 独立建立者。 谓事极微建立自相故。 助伴建立者。 谓聚极微。 所以者何。 于一地等极微处。 所有余极微同聚一处不相舍离。 是故依此立聚极微。 问何因缘故诸有对法同处一处不相舍离。 而不说名无对性耶。 答随顺转故。 由彼展转相随顺生不相妨碍。 又由如是种类之业增上所感如是而生。 何以故。 一切色聚一切色根共受用故。 若异此者。 一切聚中非有一切地等诸色不相舍离。 若尔眼等诸识境界。 便不遍满一切聚中。 如是应无遍满受用。 是故当知定有诸色同一处所不相舍离。 又有诸色。 或于是处互相妨碍。 或于是处不相妨碍。 如中有色等。 而彼诸色非无对性。 此中道理当知亦尔。 无分建立极微者。 谓非彼极微更有余分。 非聚性故。 诸聚极微可有细分。 若极微处即唯此处。 更无细分可以分析问如是所说五相极微复有五眼。 所谓肉眼。 天眼。 圣慧眼。 法眼。 佛眼。 当言几眼用几极微为所行境。 答当言除肉眼天眼所余眼用一切极微为所行境。 何以故。 以彼天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后两边若明若闇。 必不能取极微处所。 由极微体以慧分析而建立故问何故说极微无生无灭耶。 答由诸聚色最初生时全分而生。 最后灭时不至极微位。 中间尽灭犹如水滴复由五相应知名不如理思议极微。 谓于色聚中有诸极微自性而住。 应知名初不如理思议极微。 或谓极微有生有灭。 或谓极微与余极微或合或散。 或谓众色于极微量积集而住。 或谓极微能生别异众多色聚。 应知名后不如正理思议极微。 故应方便以如理思思议极微。 断此五种非理思议复次建立极微当知有五种胜利。 谓由分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 于所缘境便能清净广大修习。 是初胜利。 又能渐断萨迦耶见。 是第二胜利。 如能渐断萨迦耶见。 如是亦能渐断憍慢。 是第三胜利。 又能渐伏诸烦恼缠。 是第四胜利。 又能速疾除遣诸相。 是第五胜利。 如是等类应当如理思惟极微复次略说色物生当知有五种。 何等为五。 一依止生。 二种子生。 三势引生。 四摄受生。 五损减生云何依止生。 谓于所依大种处所。 有余所造色生。 故如是说由四大种造所造色是同一处摄持彼义。 又若于此色积聚中。 有彼大种及所造色自相可得。 当知此中即有彼法。 若于此处彼法自相都不可得。 当知此处无有彼法。 是名总建立有非有相。 若有说言于此处所彼法自相虽不可得然必有者。 今应问彼。 此不可得与可得者。 为物是等为不等耶。 若物等者。 物既是等而不可得。 不应道理。 若不等者。 为即此量说物不等。 为据威势说不等耶。 若即此量说不等者。 少分自相亦不可得。 不应道理。 若据威势说不等者。 离彼自相有余威势不可得故。 不应道理。 如是等类当知名依止生云何种子生。 谓所有色各从自种子所生如坚硬聚。 或时遇缘便生流湿。 流湿遇缘复生坚硬。 不煗生煗煗复生冷。 不动生动动生不动。 如是好色恶色等差别应知。 由如是等虽无自相然有其界。 从彼彼聚彼彼色法差别而生。 如是等类当知名种子生云何势引生。 谓内色根增上力故。 外分差别相续而生。 谓器世界等。 又由先业势所引故。 内诸色处差别而生。 又复诸天或现前欲或不现前欲。 及北拘庐洲所有资具。 当知多分势引而生差别而转。 人中相续生者唯有器世界。 如是等类当知名势引生云何摄受生。 谓遇彼彼摄受缘故。 彼彼色法展转增益胜上而生。 犹如水等润萌茅等。 如是等类名摄受生。 与此相违应知名损减生复次诸聚色生时。 如种种物石磨为末以水和合团杂而生。 非如苣[廿/胜]麦豆等聚。 何以故。 随彼生因增上力故。 如是而生为有用故问若一切行皆自种子所生。 何因缘故说诸大种造所造色。 答由彼变异而变异故。 彼所建立及任持故。 由三因缘大种变异令所造色变异而转。 一士夫用故。 二业所作故。 三由胜定故。 士夫用者。 谓由地大所打触故。 器差别故。 田差别故。 令所造色变异可得。 或由水所润等火所熟等风所燥等。 令所造色变异可得。 当知是名由彼大种士夫用故令所造色变异而生。 业所作者。 随业势力先大种生。 后随彼力色变异生。 是名业所作故。 由胜定者。 胜定力故先起大种。 然后造色变异而生。 当知是名由胜定故大种变异因此造色变异而生复次略由五缘所有大种令其异果转成异果。 何等为五。 一大种力故。 二士夫用力故。 三明咒力故。 四神通力故。 五业所作力故问从此没已。 何因何缘。 中有色聚续得生耶。 答当知此色用自种子为因。 感生业为缘问何因得知有中有耶。 答从此没已。 若无所依诸心心所。 无有道理转至余方故。 不应如响唯惑乱故。 不应如影彼不灭故。 亦不应说如取所缘。 非行往故。 由如是等所说譬喻。 不应道理。 是故当知定有中有。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生起复次色蕴生时谁为先首据其处所。 依此处所余色转耶。 当知大种先据处所。 后余造色依此处转。 唯诸大种于此处所现前。 障碍所余造色自相遍满。 当知由彼势力任持有所据碍复次地等诸四大种。 随其次第粗显应知。 谓地界及果。 能持最胜水火风等流润烧然动摇等业。 依止彼。 故方得流转复次诸声才宣发已寻即断灭。 故于色聚中不恒相续。 又此音声依质生时。 质处及外俱顿可得。 随所闻处于此处所。 遍满顿起如焰光明。 非渐渐生展转往趣复次风有二种。 谓恒相续不恒相续。 诸轮行风名恒相续。 在空行者名不恒相续。 在物行者名恒摄受。 又当知风机关运转名恒相续。 所余当知非恒相续问何等名空界。 答明闇所摄造色说名空界。 此亦二种。 一恒相续。 二不恒相续。 若诸有情所居处所常闇常明名恒相续。 余不尔处非恒相续。 当知此亦依止色聚。 又此空界光明摄者名为清净。 隙穴摄者名不清净问诸长短等所说形色。 当言实有为假有耶。 答当言假有。 何以故。 积集而住故名为形。 唯有众色积集可得。 余形色相不可得故。 又必相待。 相待之法有自性者。 彼法便有杂乱过失。 又如车等。 彼觉可坏故。 复次法处所摄胜定果色中。 当知唯有显色等相。 何以故。 于彼香等生因阙故。 又无用故。 如是于空行风中。 无有俱生香等。 唯有假合者。 又离轮外所发光明。 所余大种及与香等皆不可得。 又法处所摄胜定果色。 当知此色唯依胜定不依大种。 然从缘彼种类影像三摩地发故。 亦说彼大种所造。 非依彼生故名为造问于色蕴中几法由有见有对故住。 几法由无见有对故住。 几法由无见无对故住。 答一由二种。 谓眼所行。 余唯有对。 除法处所摄色。 当知此色无见无对。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安立。 复次色蕴由几种流而相续转。 谓由三种。 一等流流。 二异熟生流。 三长养流。 初等流流复有四种。 一异熟等流流。 二长养等流流。 三变异等流流。 四本性等流流。 异熟流者。 复有二种。 一者最初。 二者相续。 谓业生异熟及异熟所生。 谓即从彼业力所引异熟后时转者。 长养流者。 亦有二种。 一处宽遍长养流。 二相增盛长养流。 初长养流唯色长养。 当知由食睡眠梵行等至长养诸色。 余长养流当知亦由食故。 彼所依故。 修胜作意故。 长时淳熟故。 而得长养。 诸有色法由二长养之所长养。 诸无色法唯相增盛说名长养。 又欲界色具由四食及余一切长养因缘而得长养。 色界诸色不由段食睡眠梵行而得长养。 又诸色根当知由二种流而得流转。 以诸色根离异熟长养。 相续流外无别等流流。 问异熟相续有时亦有增长广大可得。 何故异熟摄流非即长养耶。 答由别有长养相续能摄能持异熟等流流故。 现有增长等若非根所摄色。 当知具三种流。 诸心心所有等流流异熟生流第二长养所长养流。 法处所摄色无异熟生流余如心心所应知。 又欲界中具有内外诸色成熟。 于色界中远离香味。 又欲界中诸色根成熟或具不具。 于色界中必具诸根。 又诸声界亦有异熟非声。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流义。 复次色蕴所摄地界能为几业。 乃至风界能为几业。 当知一切皆为五业。 谓地界能为打触变坏业。 建立业。 与依止业。 违损业。 摄受业。 水界能为流润业。 摄持业。 溉灌业。 违损业。 摄受业。 火界能为照了业。 成熟业。 烧然业。 违损业摄受业。 风界能为发动业。 随转业。 消燥业。 违损业。 摄受业。 又诸大种于所生造色。 当知能作五业。 谓生起业。 依止业。 建立业。 任持业。 增长业。 于彼变异生时能为导首故。 变异生已与彼为处不相舍离能为依止故。 摄受损害安危共同能建立彼故。 持彼本量令不损减故能任持。 令彼积集增进广大故能增长。 问眼耳所行善不善色。 彼何因缘成善等性非余色耶。 答若略说由软中上品三种思差别故。 一加行思。 二决定思。 三等起思。 由此能起若善不善身语表业。 当知上品思为依止故能发善不善业问依止聚色而有运动。 当言与彼异不异耶。 答当言不异。 何以故。 于彼处所若生不生或灭不灭而有运动。 皆有过失可得故。 问有何过失。 答若言生而有动便越刹那相。 若言不生便应无动。 若言灭者应与余等。 若言不灭便越行相。 又于异处生起因缘分明可得。 是故当知无别运动实物可得。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作业复次一切色蕴当言皆是刹那灭性。 何以故。 诸行才生寻即坏灭。 现可得故。 又不应谓能生之因即是灭因。 其相异故。 又法生已余停住因不可得故。 是故当知一切诸行皆任运灭。 由此道理刹那义成。 若谓火等是灭坏因。 不应道理。 何以故。 由彼火等与彼诸行俱生俱灭现可得故。 唯能为彼变异生缘说有作用。 又谓坏灭是坏灭因。 不应道理。 何以故。 与彼俱生不应理故。 若彼生时即有坏灭。 便成相续断坏过失。 又唯自性灭坏说名为灭。 而言能为灭因。 不应道理。 若言别有灭坏自性离彼法外别有灭相。 毕竟不可得故。 不应道理。 若谓火等为灭助伴方能灭者。 于灯电等及心心所任运灭中不可得故。 不应道理。 若谓生彼有别别功能。 此差别不可得故。 不应道理。 若谓二种于一处所有灭功能。 即应二种俱于两分有灭功能或无功能有过失故。 不应道理。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刹那灭义。 谓由任运坏灭因故。 遮计火等为灭因故。 遮计灭相为灭因故。 遮计二种为灭因故。 如是等类尽当了知。 又一切行是心果故。 当知如心皆刹那灭复次所造色于诸大种。 当言有异相耶。 当言无异相耶。 谓有异相。 何以故。 异相可得故。 此中异相者。 谓异根所行故。 所以者何。 由余色根能取大种。 复由余根取所造色故。 又可运转不可运转。 现可得故。 谓从众花运转香气置苣[廿/胜]中世现可得。 非彼坚等而可运转。 又变异不变异现可得故。 谓煎酥等中有色味等变异差别可得。 非彼坚等。 是故当知大种造色其相有异。 若于异相而执为一。 于诸大种亦应尔耶。 由诸大种其相展转互相异故。 若许尔者。 应当唯有一大种耶。 是故当知诸所造色望彼大种定有异相。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诸大种色独非独相复次诸色所摄法。 几是根性。 几是所行性。 谓五是根性。 六是所行性。 问何等所行境。 是根所行耶。 答若根不坏等。 如本地分中已广说。 谓由依处故。 或由相故。 或由方故。 或由时故。 或由明了不明了故。 或由全事一分事故。 问由几因缘说诸根坏及不坏耶。 答由二因缘。 一由羸损故。 二由全坏故。 与此相违当知不坏。 又略由四缘诸根变异。 一由外缘所生。 谓由受用摄受损坏外境界故。 或由他辈所损益故。 二由内缘所生。 谓由各别不如理作意所生贪等诸缠烦恼故。 或由如理作意所生三摩钵底等故。 三由业缘所生。 谓由先业增上缘力感得端正丑陋等故。 四由自体变异所生。 谓彼诸根自相差别故。 问由几因缘意根坏耶。 答由四因缘。 一由盖所作。 谓于五盖中随由一盖覆蔽其心。 二由散乱所作。 谓由鬼魅娆乱其心。 三由未证所作。 谓彼内心犹未证得静虑无色胜品功德。 然于其中强发作意。 四由未解所作。 谓于多闻工巧等事。 心未纯熟强施方便云何色等境界望彼诸根名为现前谓色于眼非合非闇非极细远。 亦非有障名为现前。 要唯有见有明无障在可行处乃名现前。 又于一眼虽闇障色亦名现前。 声于耳根亦必非合非极细远得名现前。 有障无障若明若闇在可行处皆名现前。 香味触三于鼻舌身。 唯合能取在可行处。 乃名现前。 所行境界。 若诸天眼唯照有见有障无障。 若明若闇若近若远。 皆名现前。 然在可行处非不可行处。 若圣慧眼一切种色皆是所行问如本地分说六种所行性。 此何差别耶。 答初所行性。 谓有情世间所摄色及器世间所摄色。 第二所行性。 谓由三自性。 自性差别故。 相差别故。 作用差别故。 分位差别故。 色相差别者。 谓青黄赤白等乃至广说。 作用差别者。 谓有表无表。 律仪不律仪。 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作用。 分位差别者。 谓可意不可意色及顺舍处色。 声相差别者。 谓执受大种为因。 非执受大种为因。 执受非执受大种为因。 作用差别者。 谓语表业。 分位差别者。 如前应知。 香相差别者。 谓根茎皮实华叶果香。 作用差别者。 谓香味触皆无作用分位差别。 如前应知。 味相差别者。 谓甘苦等如前已说。 触相差别亦如前说多种应知。 第三所行性。 谓东南西北等方维差别。 应知第四所行性。 谓过去未来现在差别应知。 第五所行性。 谓取实不实差别应知。 第六所行性。 谓取一分事或遍满事差别应知。 如是等类是名诸色境界现前差别应知云何名为能生作意。 谓由所依不坏故。 境界现前故。 所起能引发心所。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所行相复次在欲界者依欲界身。 发起色界大种。 现前彼诸大种。 云何与下界色共住。 为异处耶非异处耶。 当言如水处沙非住异处。 如是等类应当思惟色蕴互相杂住 发布时间:2025-09-28 13:04:04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2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