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太虚大师:佛学之简明意义 内容: 佛学之简明意义──二十四年八月在上海虹口集云佛学会讲──我前次经过上海往南京讲经之日,接贵会来信,附有出版月刊,即在火车内细阅,详悉贵会之组织与宗旨。 抵京后,即作复。 南京讲经处是中国佛学会,而贵会名义亦系佛学会,含有相通意义焉。 中国佛学会创办于民国十七年,当时参加发起者,有政界多人,经多次变迁,迄于今日。 初为广义的,后因有佛教会成立,寺院教务与僧伽改革等属之,而研究佛学则归职于佛学会矣。 佛学为适应现代人心之要求与需要计,确有广大范围,扩充组织之必要。 观贵会所行,颇合现代一般学佛愿望的,可欣喜者一。 且上海市佛教团体,多以自修为重,而于集会研讨与通俗讲演等,则不多见,贵会能行之,可欣喜者二。 又贵会所办各种善举,是培植世间福报;一方面再研究佛学,是修出世间智慧,福慧双修,利人利己,可欣喜者三。 贵会同志,平时都有职业,以业余时间研究佛法,颇能广引群众的赞仰与起信,且都系青年优良份子,于研究所得,可以改正社会一般对佛法的误会。 普通往往以佛法是老年人消极的,和女人们迷信的举动,现在各位已有正确的研究和认识,所学所得,事实方面自能纠正社会的误解。 各位的努力,对佛教前途与社会光明,颇有希望。 以上,是我的感想。 论及佛学,由简单的意义来说,也是一种学问;然与世上别种宗教与学问,却有不同之点。 现在先说佛学与宗教的不同:佛学的缘起,是佛所说的一切法,虽有似别种宗教以崇拜和信仰为前提,然而各宗教所崇拜与信仰者,乃是神,或是创造万物的主宰者,而一切祸福赏罚之权,都操于神的主宰和主使。 论到崇敬佛陀,是先要修学佛法,佛法所讲的主要道理,是因果业报。 因果业报,依佛陀所说是身、口、意三业,起乎自心而自造,谓之业因;由业因而造成事实之结果,谓之果报。 现前果报,由以前的业因而来,前造的业因,即现受的果报;欲知将来的果报,当观察现前的业因;业因轮流,果报循环,就相续不断。 天地万物与一切人事的变化,都是人类及一切有情众生各各所自造和共造而成的结果。 所以、欲得将来的佳果,当先起现前的佳因,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宜损人而利己,当以大众为前提;慈善事业之提倡,公益善举之兴办,一切事务当出于正义而合乎真理,如此、则各人各造善业而各得善果,同造善业而同感善果,世界大同的成功,即肇基于此。 然目前世界各国的备战,与中国的天灾人祸,内忧外患,全国民众都在忧愁恐怖悲惨之中,皆由乎因果业报酝酿逼迫而来,迷而不信,昏而不觉,遂渐成目前共同业力感召的恶果矣。 所谓佛的教法,乃能澈底觉悟宇宙万物的真相,而能自觉觉人者,即为佛;所以、信佛法即信因果业报之理,即以佛为无上导师。 佛法由出家修行和教授修学而成为佛学。 学理的研究,首贵实践,以戒、定、慧三学为根本,实践、又当以诸恶莫作为起点。 戒、有五戒、十戒;不作恶、行诸善,即止恶行善是也。 定、如一心念佛等,一心念经也是定,禅静也是定,拜佛不散心也是定。 另外、请明法的人讲经,依经理而体研即得慧。 戒、定、慧为修学佛法的要素。 别种宗教专靠著神,一切由神来主宰,在佛则以自身的因果业报作枢纽,能发心觉悟即是佛,以佛为导师,与宗教的主宰者不同。 佛以平等为主,人人都可成佛,而宗教的信徒,则不能与主宰者达平等地位。 以上所说,是佛学与宗教的不同最明显的一点。 现在要说到与各种学问的不同了。 学问在求知识、明学理、或是练习,如实用技术的练习等,或系知识、或系组织,无非为谋生计上的需要,所以只是世间上的学问和技能已耳。 佛法虽亦有学理知识可研究,然不是为生活所需要的技能,乃是宇宙万有由因缘和合而生,从空假中而通达诸法真实的无上法门。 照此法去实习,把身心世界都可以改造,可以超凡入圣,可以断除烦恼,可以了生死。 世人若同究佛理,共明佛谛,即可造成人间的净土。 西方净土、是阿弥陀佛教化众弟子所成的结果,我们若能人人皆明佛谛,共修净行,则结果可成净土的世界、或清净的佛国。 别种学术只是世间的,佛学能予人以身心世界根本创造的能力。 由此观之,可见佛学与其他学术不同的要点了。 再略说与宗教学术之点:由了解学理而起真实的信心,由信心而发生立身处世的慈悲宏誓与菩提行愿,见众生处五浊、受大苦,思设法济渡之,即是菩萨行。 这种菩萨行,是积极的,是大无畏的,是自觉觉他而成上求下化的大行的;这种积极救世的精神,颇可以为青年有志者的标准,只须依佛法的真解和正信去行就可以了。 念佛,因佛是大觉,与佛为一体,同体相求,故能同气相应。 真能念佛,则念念即是佛,能返妄归真,背尘合觉。 诸位一星期集会念佛二次,求佛感应。 佛是福慧双具和能调御一切的人,凡有所求,无不圆愿。 只要一心真实诚恳,放下万缘去念,天天不断的修持,那无有不获得最后圆满之效果的。 (张圆慧记)(见二四、八、二一、佛教日报) 发布时间:2025-10-31 18:45:39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5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