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丧礼不宜用荤 内容: 现今世道陵夷,礼法坏乱。 凡所行事,通皆图撑架子,壮场面。 不知何者应法? 何者应戒? 汝母既在生吃素念佛,临终尚有瑞应,勿道荤不宜用,亦当勉遵母意,全体用素。 古者丧礼绝不用荤酒。 隋炀帝为太子时,其母死,不敢吃肉。 偷令用竹筒装肉,以蜡封口,用包袱裹而进之。 可见丧中用肉,古儒者如此之严,虽为太子,尚恐人知,作此种办法。 今人自己也吃肉,且以肉享宾客,宾客皆不知丧是何事,居然饮酒食肉,当做一场热闹开心事办。 其于先王礼法全体违背,而只知其要人夸美。 如欲避用素系为省钱之嫌,宜标示大义,而特提出若干钱以作公益,则人自不至以省钱怪也。 人子于亲,当令神识得所。 今之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为孝。 如其不肯下石,似乎羞惭无颜见人一样,越下的石多,越自为得意。 可怜父母一生为儿女,及至其死,又借此丧事杀诸生命以祭其灵,以宴其宾,以自食啖,尚扬扬得意曰,我于我亲丧,杀了几只猪,买了几多鸡鸭鱼虾,以宴宾客。 我父母生我一番,我也可谓尽心焉耳矣。 而不知因亲丧杀生,令亲受杀报。 凡眼不见,谓为行孝。 天眼视之,比杀亲为更可怜悯。 何以故? 以所杀生多,令亲与自己及宾客,生生世世,相为酬偿,可不哀哉。 成家之子不借重债,况欲行孝而借性命之债乎? 汝虽皈依佛法,恐于此理未能了然,故为汝说。 即家中兄弟姊妹,有不知此理者,宜以光言令彼看,为彼详说所以。 彼等若晓得此理,谁肯行落井下石之孝。 行落井下石之孝,虽虎狼尚有不忍,况人乎哉? 但以世人不知三世因果,固执世间习惯之事以行丧礼,其悖先王丧礼也,大矣。 汝与光未一面,汝母与光亦无相识,光何必要络络索索讨人嫌,说这些空头话做什么。 不过念汝尚信光,汝母一生勤俭慈惠,念佛修善。 光唯欲汝母得利益,不愿汝母由汝等不明大理致令受损。 若汝等不怕自己母亲受损,不肯令其得益,则亦只好任汝等,光岂能强汝等不行乎? 然光已说过,光心无愧。 光若不说,便失光之身分。 何以故? 以汝以光为善知识故。 譬如有人欲得归家,问路于人,必须指其当行之正路,不当行之岔路。 汝若仍依己见,一定要向不当行之岔路去,乃汝之过,与指路者无干也。 祈谛审吾言,是骗汝耶? 是成就汝之孝道耶? 知好歹者,当不以吾言为谬。 印光大师《答孙庆泽居士丧礼不宜用荤书》○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疾尚不愈,反于此生疑。 然则诸恶俱作,众善俱废,病即可愈乎。 须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疾犹不愈者,外张其名,未能力行其实之人也。 或仍自作恶,而不知其为作恶。 如星见寺之僧,尽量以肉供其亲,以为行孝。 而世俗食肉之人,群相赞颂,不知此人犯佛禁戒,兼起邪见,破戒破见,误亲误人。 孝子以谕亲于道为本,仁人祀先,必求仁者之粟。 孝僧养母,反取屠门之肉,其人之孝心固可取,而不知此之孝心,乃与自杀其母,相差不远。 推孝僧之心,凡为子者,均当尽力供亲以肉,否则己以肉供亲,何可不令人以肉供亲乎。 正眼未开之人,尚加一高字,可怜此一高僧,为后世不知酿多少杀父杀母之因种耳。 哀哉。 发布时间:2026-02-13 07:13:26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8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