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烟酒的危害 内容: 宴客之用酒,亦可从减。 何以故,以酒为罪媒。 凡诸不如法事,皆由酒为助发。 凡诸有利益事,皆由酒而破坏。 文钞三编卷二复卓智立居士书三香烟之害,甚于洋烟。 光已深悉其毒,每劝人勿吸。 其中有吗啡海绿印等毒质。 若少年妇女吸之,则便断绝生产。 文钞三编卷三复杨振仁居士书 发布时间:2026-02-15 07:17:00 来源:学佛笔记 链接:https://www.zatong.cn/Note/38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