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笔记

第二卷 中论 - 乾隆大藏经
2025-07-17 11:32

第二卷 中论

破三相品第七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

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

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

复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

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

答曰: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

复次,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

复次,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问曰: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灯入于闇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无闇则无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及处亦无闇,明闇相违故。破闇故名照,无闇则无照,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

问曰:是灯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灯生时,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闇。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灯不能及闇,如人得贼乃名为破,若谓灯虽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灯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灯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处燃灯,应破一切处闇,俱不及故。

复次,灯不应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自闇, 亦能闇于彼。

若灯与闇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闇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闇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复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

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应生。

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

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法未发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

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

复次,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

问曰:定有三世别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

答曰: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

问曰:未来虽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

答曰: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若有,不名未来,应名现在,现在不应更生。二俱无生故不生。

复次,汝谓生时生亦能生彼,今当更说。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

复次,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

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不应生。

问曰:若灭相法不应生,不灭相法应生。

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无不灭法。离有为,无有决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名字,是故说不灭法终无有是事。

问曰:若法无生,应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应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

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

问曰:若法不灭,应有住。

答曰:无有不灭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

复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无住,应有灭。

答曰:无。何以故?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

复次,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

复次,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不得言乳灭。

复次,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

复次,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不可断。

复次,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不他相灭。

复次,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

问曰:若是生、住、灭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观破作作者品第八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

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破本住品第九

问曰:有人言,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名为眼耳等根。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思忆念等心心数法,名为苦乐等法。有论师言:“先未有眼等法,应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长。若无本住,身及眼等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长?”

答曰: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说?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内法以苦乐等根得知。如经中说:“可坏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识是识相。”汝说离眼耳、苦乐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说有是法?

问曰:有论师言:“出入息、视眴、寿命、思惟、苦乐、憎爱、动发等是神相。若无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当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应在身内,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铠。若在身内,身则不可坏,神常在内故。是故言神在身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若在身外覆身如铠者,身应不可见,神细密覆故,亦应不可坏,而今实见身坏。是故当知,离苦乐等先无余法。若谓断臂时神缩在内不可断者,断头时亦应缩在内不应死,而实有死,是故知离苦乐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

复次,若言身大则神大、身小则神小,如灯大则明大、灯小则明小者,如是神则随身不应常。若随身者,身无则神无,如灯灭则明灭。若神无常,则与眼耳、苦乐等同。是故当知,离眼耳等先无别神。

复次,如风狂病人不得自在,不应作而作。若有神是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风狂病不恼神者,应离神别有所作。如是种种推求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无本住。若必谓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有本住者,无有是事。何以故?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乐等法,亦应离本住而有。

问曰:二事相离可尔,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乐等;人者,是本住。汝谓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离眼耳等法何有人?离人何有眼耳等法?

复次,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实无有本住。因眼缘色生眼识,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说:一切眼等根,实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各自能分别。

问曰: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耳等诸根无思惟,不应有知;而实知尘,当知离眼耳等诸根,更有能知尘者。

答曰:若尔者,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若见者即是闻者,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则见时亦应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应俱用。

复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应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

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破燃可燃品第十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谓五阴。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问曰:且置一异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

答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欲破有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

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燃?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燃,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

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

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

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

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燃,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可燃不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

问曰:何故说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破本际品第十一

问曰:无本际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

答曰: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于三种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实说。

生死无始。何以故?生死初后不可得,是故言无始。汝谓若无初后,应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

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则无因,生在后故。又不生,何有老死?

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谓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汝今何故贪著,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

复次,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说生死无本际。

破苦品第十二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问曰: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则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

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

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

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

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破行品第十三

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所谓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

答曰: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是诸行中为何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

问曰: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诸行,虚妄相故空;诸行生灭不住,无自性故空。诸行名五阴,从行生故。五阴名行,是五阴皆虚妄无有定相。何以故?如婴儿时色非匍匐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色,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壮年时色非老年时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别决定性不可得。婴儿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为异,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婴儿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则是一色皆为婴儿,无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团常是泥团终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婴儿色异匍匐色者,则婴儿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婴儿。何以故?二色异故。如是童子、少年、壮年、老年色不应相续,有失亲属法无父无子。若尔者,唯有婴儿应得父,余则匍匐乃至老年不应有分。是故二俱有过。

问曰:色虽不定,婴儿色灭已,相续更生乃至老年色,无有如上过。

答曰:婴儿色相续生者,为灭已相续生?为不灭相续生?若婴儿色灭,云何有相续?以无因故。如虽有薪可燃,火灭故无有相续。若婴儿色不灭而相续者,则婴儿色不灭,常住本相亦无相续。

问曰:我不说灭不灭故相续生,但说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续生。

答曰:若尔者,则有定色而更生,如是应有千万种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无相续。如是一切处求色无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如芭蕉树求实不可得,但有皮叶;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灭更无实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别。如灯焰分别定色不可得,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无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说故有。

受亦如是,智者种种观察,次第相似故生灭难可别知。如水流相续,但以觉故说三受在身。是故当知,受同色说。

想因名相生,若离名相则不生。是故佛说,分别知名字相故名为想,非决定先有,从众缘生无定性,无定性故如影随形。因形有影,无形则无影,影无决定性。若定有者,离形应有影,而实不尔,是故从众缘生,无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说故有。

识因色声香味触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诸根别异故,识有别异。是识为在色、为在眼、为在中间,无有决定,但生已识尘、识此人、识彼人。知此人识为即是知彼人识?为异?是二难可分别。如眼识,耳识亦难可分别;以难分别故,或言一,或言异,无有决定分别。但从众缘生故,眼等分别故空无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复示,人则生疑,为是本珠?为更有异?识亦如是,生已更生,为是本识?为是异识?是故当知,识不住故无自性,虚诳如幻。

诸行亦如是。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种,净、不净。何等为不净?恼众生贪著等名不净,不恼众生实语不贪著等名净。或增或减,净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无色天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不净行者亦如是,在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中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是故诸行有增有减故不住。如人有病,随宜将适病则除愈,不将适病则还集;诸行亦如是,有增有减故不决定,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因世谛故得见第一义谛,所谓无明缘诸行,从诸行有识著,识著故有名色,从名色有六入,从六入有触,从触有受,从受有爱,从爱有取,从取有有,从有有生,从生有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如是诸苦皆以行为本,佛以世谛故说。若得第一义谛生真智慧者则无明息,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诸行不集故见谛所断,身见、疑、戒取等断,及思惟所断,贪恚、色染、无色染、调戏无明亦断;以是断故一一分灭,所谓无明、诸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皆灭;以是灭故,五阴身毕竟灭更无有余,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义故,说诸行虚诳。

复次,诸法无性故虚诳,虚诳故空。如偈说: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是故无性。如婴儿定住自性者,终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性。

问曰:若诸法异相无性即有无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无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无有根本故,但为破性故说无性。是无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无性法?

问曰: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 而有种种异?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

答曰: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云何可得异性?名决定有,不可变异,如真金不可变,又如暗性不变为明,明性不变为暗。

复次,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壮。

若法有异者,则应有异相,为即是法异?为异法异?是二不然。若即是法异,则老应作老,而老实不作老。若异法异者,老与壮异,壮应作老,而壮实不作老。二俱有过。

问曰:若法即异,有何咎?如今眼见,年少经日月岁数则老。

答曰: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异者,乳应即是酪,更不须因缘,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异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异。若谓异法为异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异,异法亦不异,是故不应偏有所执。

问曰:破是、破异,犹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应有空法,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无相待故何有空法?

问曰:汝说不空法无故,空法亦无。若尔者,即是说空,但无相待故不应有执。若有对应有相待,若无对则无相待,相待无故则无相,无相故则无执,如是即为说空。

答曰: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爱等诸烦恼故说空。若人于空复生见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若从水生,为用何灭?如空是水,能灭诸烦恼火。有人罪重,贪著心深,智慧钝故,于空生见,或谓有空,或谓无空,因有无还起烦恼。若以空化此人者,则言我久知是空。若离是空则无涅槃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门得解脱者,但有言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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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卷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辩贤圣品第六之十三如是已破经主所宗。有余师言。如见断惑所有解脱必无退理。是无漏道所得果故。有顶地系修所断惑。所有解脱亦无退理。彼说非理。道力异故前已说故。余无漏道所得解脱见

第十八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十八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杂揵度人品第三之二应知有一种缘起法。如说云何缘起法。谓一切有为法。复有二种缘起法。所谓因果。复有三种缘起法。所谓业烦恼体。行有是业。无明爱取是烦恼。余支是体。复有四种缘起法。所

第一百七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一有五不还。谓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上流往色究竟。为五摄一切。为一切摄五耶。如是等章及解章义既领会已应广分别。问何故作此

第一百七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六问愿智。为加行得。为离染得。答有加行得。有离染得。此中有说。佛离染得。尽智时得故。声闻独觉加行故得。加行故现在前。有说。佛及独觉俱离染得。尽

第一百九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九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见纳息第五之二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补特伽罗。诸有所受皆以自在变化为因。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见苦所断。此非因计因戒禁取者显彼自性。见苦所断者显彼对治广说如前。彼等起云

第一百七十五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五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二如契经说。佛告苾刍。有七善士趣。能进断余结得般涅槃。问云何建立七善士趣。为以界沙门果故。为以地处所故。为以根烦恼故而建立耶。设尔何过。若以界

第一百七十二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二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摄纳息第三之七五蕴五取蕴五趣五妙欲五学处。依何定灭。答色蕴色取蕴依四或未至。四蕴四取蕴天趣。依七或未至。余四趣五妙欲五学处依未至。此中五蕴五取蕴。广说如十门

第一百七十三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三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摄纳息第三之八五妙欲者。谓眼所识可爱可喜可乐。如意能引欲可染着色。乃至身所识可爱可喜可乐。如意能引欲可染着触。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欲分别契经义故。如契经说。眼

第一百八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一行纳息第五之四诸不定彼一切非聪慧无明趣耶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欲分别契经义故。如契经说。诸有情类有定有不定。有聪慧明趣。有非聪慧无明趣。虽作是说而不

第一百七十七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七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四问相异熟业以何为自性。为身业。为语业。为意业耶。答三业为自性然意业增上。有说。唯意业为自性。非身语业。所以者何。此业猛利。身语业钝故。问相异

第一百八十二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二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九云何法轮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欲分别契经义故。如契经说世尊转法轮诸余世间沙门婆罗门天魔梵等皆无有能如法转者。契经虽作是说而不分别。云何

第一百八十三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三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十转法轮已地神唱声展转宣告乃至广说问会中亦有余天神众发声相告。何缘但说地神唱声。答由彼地神先发声故。问地神何故先发声耶。答以彼最近佛所住故。复

第一百七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三如施设论说有五净居。谓无烦无热善现善见色究竟天。云何无烦天。谓无烦天一类伴侣众同分。依得事得处得。及已生彼天无覆无记。色受想行识是名无烦天。

第一百七十八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七十八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五问如说菩萨经三劫阿僧企耶。修四波罗蜜多而得圆满。谓施波罗蜜多。戒波罗蜜多。精进波罗蜜多。般若波罗蜜多。当言于何时分修何波罗蜜多而得圆满。答有

第一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阿毗昙毗婆沙论序释道挻作毗婆沙者。盖是三藏之指归。九部之司南。司南既准。则群迷革正。指归既宣。则邪轮辍驾。自释迦迁晖。六百余载。时北天竺有五百应真。以为灵烛久潜。神炬落耀。含生昏

第一百八十八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八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念住纳息第一之二复次有三种念住。谓闻思修所成差别。此中有说。于佛所说十二分教。受持读诵思量分别名闻所成念住。依闻起思。依思起修。依修能断烦恼。如依金矿出金。

第十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十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杂犍度智品第二之五齐量云何。如须弥山顶量。上至他化自在天。量亦如是。如四天下齐量。初禅地齐量亦如是。如千世界齐量。第二禅地齐量亦如是。如二千世界齐量。第三禅地齐量亦如是。如三千大

第一百九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九十六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想纳息第三之二见相应受几随眠随增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拨无世俗正见者意。显实有世俗正见是修所断及遍行随眠之所随增。又遮说有修所断疑随眠者意。显疑随眠

第一百八十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七尊者婆呬迦等心濡心调柔心和顺增上者。等言即摄尊者颇洛迦。尊者至履迦。此中心濡心调柔心和顺名异义一。如其次第以后释前。或心濡者是总句。心调柔者别

第一百九十一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九十一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念住纳息第一之五阿罗汉般涅槃心当言善耶无记耶。答当言无记。问何故作此论。答欲令疑者得决定故。谓阿罗汉已断不善法成就善法。或有便疑。若尔阿罗汉应住善心而般涅槃

第一百八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九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念住纳息第一之三若入正性离生苦集现观各四心顷。道现观三心顷。法念住现在修未来修四一行相。现在修未来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灭现观四心顷。法念住现在修即此未来修。

第一百八十五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五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一行纳息第五之三若修空彼无愿耶。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拨无去来二世。及说无未来修者意。欲显有去来世亦有未来修故作斯论。修有四种。一得修。二习修。三对

第一百八十一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一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不还纳息第四之八如说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喜足具杜多行。薄矩罗少病节俭具净戒行。此二何差别。答尊者大迦葉波所得饮食。若粗若妙随次第食无所简别。犹如良马随得而食

第一百九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九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三有纳息第二之三诸有欲令此中通依得修习修作论者。彼说若修无常想者。谓无常想若现前若不现前。而修彼思惟无常想者。谓以无常想为所缘即是无常想。修时缘无常想义。若

第一百八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八十四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定蕴第七中一行纳息第五之二若成就过去空彼过去无愿耶。答若已灭不失则成就。若未已灭设已灭而失则不成就。问此说在何位。答若已灭不失则成就者。此说依空三摩地入正性离生集现观

第十三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十三卷 阿毗昙毗婆沙论杂犍度智品第二之八问曰何故欲界戒。不与心回转。答曰非其田非其器非其地。以非田非器非地故。复有说者。以欲界非是定地非修地非离欲地。此中戒亦不与心回转。色界是定地修地离欲地。彼中戒

第一百九十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乾隆大藏经

第一百九十卷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见蕴第八中念住纳息第一之四受乐身受苦身受不苦不乐身受。及苦心受时如实知。此一智谓世俗一切身受及苦心受唯有漏故。起世俗智则如实知受乐心受不苦不乐心受时此四智。谓法类世俗道